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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谈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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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院领导与干警的联系,畅通院领导与干警的联系渠道,更好地开展检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院党组成员应当定期或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开展与干警谈话活动,了解干警的思想,掌握干警的动态,督促干警的工作,关心干警的生活。
×三、部门负责人应当经常与本部门的干警进行谈话。发现本部门的干警思想上、情绪上有消极反应或违法违纪倾向时,应当及时找该干警谈话。如谈话后仍不见效,应向主管领导汇报。主管领导得知情况后,应及时与该干······(未完,全文共82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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