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反邪教工作制度 亭湖区新洋港实验学校 反邪教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抓好学校反邪教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本地的社会政治稳定,推动平安建设,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反邪教领导责任制度 1、领导小组对反邪教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学校反邪教工作规划,定期听取反邪教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2、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议事制度,定期不定期的召开研究分析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会议。 3、学校校长是反邪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反邪教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要靠上抓,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4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责权明确、奖惩分明的原则,层层建立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反邪教目标管理责任制。 1、对本校有宗教信仰人员进行摸排,做好登记,建立台帐,加强管理。 2、健全反邪教工作领导组织和宣传信息员网络,加强领导积极发挥信息员的作用。 3、以会议培训、播放警示专题片、发放宣传单、活动签名等形式认真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 4、结合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好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对邪教的识别能力。 5、将反邪教知识作为教干教师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一年集中纳入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 6、确保我校无人参与邪教活动;确保能发现外来邪教人员活动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按要求建立反邪教工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