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值日值班制度,坚持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开关是否关闭。对所保管的案卷,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在档案室抽烟、吐痰。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新接收的档案资料,必须经过严格核查和消毒处理后才能进库上架 四、值班人员必须做好档案室内外温湿度记录,做好温湿度的调节工作(标准温度为摄氏1424,相对湿度为45%60%)。 五、档案室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坏了要及时报告或维修,保证
2、各项设施完整正常。 六、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坚持做到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 档案室管理制度 (二) 一、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受他人委托者,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含复印、传真件)及委托查阅申请书。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提供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
3、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室管理制度 (三) 一、高度认识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