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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探护陪护规章制度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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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病房探护陪护制度 南石医院病房探视陪护制度 一、每位患者留陪护一人,按规定时间探视病人,一次同事不超过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探视时须遵守有关规定,对外地或特殊情况下的探视者,可在适当时间予以安排,如病情不宜探视,医护人员须做好解释工作。 二、查房及治疗时间,陪伴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如需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向医护人员询问。 三、陪伴和探视人员须听从医务人员指导,应遵守病房制度,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得在病房吸烟,不往窗台外倒水,不乱丢果壳,不高声谈话或躺卧在病床上,不串病房或进入办公室翻阅病例,不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的话题,不可自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 四、陪伴或探视人员须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如有损坏须按制度赔偿。 五、室内物品请不要挪动,床下不放杂物,脸盆放盆架上,毛巾放盆内,窗台上不放杂物,余自带物品放入床头柜或储物柜内,保持病房整洁。 六、病人住院期间不能外出、外宿,病人如厕应有人陪同,病人躺卧在病床上时请抬起护栏,严密看护病人,确保病人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病房内不得使用非医院配备电器,如家用电器,确保用电安全。 八、个人物品请妥善保管,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九、一日清单每日上午发放,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您的责任护士联系,请保证账户正数余额,否则将无法记账取药,延误治疗。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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