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汉区国土资字〔2011〕141号
汉中市国土资源局汉台分局
关于报送《汉中市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和《汉中市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招标方案》的
报 告
汉中市国土资源局:
现将《汉中市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和《汉中市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招标方案》随文呈报,请审批。
附件1:汉中市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汉中市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招标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土地整理 项目 实施方案 招标方案 报告
抄送: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
附件1
汉中市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
实施方案
编制单位:汉中市汉台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
编制日期: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单位负责人: 杨华明
联系电话:0916-2252192
通讯地址:汉台区中山街80号
邮政编码:723000
汉中市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依据《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报告》、《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预算书》、《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图》、《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优化说明》和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22号)、《陕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陕国土资耕发[2001]1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
二、项目范围、投资规模工程期限
㈠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涉及汉王、汉明、繁荣、群干、红星、新风、光华、永久8个行政村,土地整理总面积656.21公顷,新增耕地21.06公顷。
㈡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7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通知》(陕财办建[2007]212号)、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07年中央和中央划转安排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的通知》(陕国土资耕发[2008]2号),下达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总投资1171.8万元,国家投资878.85万元,其余为自筹,单位面积投资1.78万元/公顷。
㈢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12个月。
三、项目任务目标
项目建设面积为656.21公顷,新增耕地21.06公顷,新增耕地率3.21%。项目主要完成工程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㈠土地平整工程,梯田平整16.72公顷,未利用地和低湿田外运客土40640立方米。
㈡完善配套现有抽水站5座,新修抽水站1座,整修、新修斗渠33149.79米,土渠衬砌、新修分渠33501.16米,修复倒虹1座,新修各类渠系建物1447座;安装变压器2台,架设高低压线路958米。
㈢整修田间道7252.54米,新修田间道1240.24米;整修生产路7222.71米,新修生产路4769.55米,新修农桥5座,生产桥125座。
通过对土地进行平整,小块并大块以及灌溉、道路基础设施的综合治理,将项目区建成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效农业生产区。
四、实施方案
㈠项目工期:该项目实施自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完工,建设期为一年。
㈡资金来源:省财政补助资金878.8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92.95万元。
㈢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成立汉台区土地整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国土资源局局长、汉王镇镇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汉台分局、汉中市汉台土地复垦整理开发中心及汉王镇政府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国土汉台分局局长担任,负责协调工作。
2.项目管理机构
本项目由汉中市汉台土地复垦整理开发中心承担,具体负责项目的设计、招标、工程的实施,同时负责整个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技术指导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由汉中市汉台土地复垦整理开发中心聘请农、林、水、电等有关部门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指导组。一是对项目的设计进行审定;二是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保证工程质量;三是对施工中的设计资料、相关图纸、技术资料进行造册登记,建立完整档案;四是对项目中的重大问题,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审核,严把技术关。
㈣管理制度
1.公告制度
对项目的位置、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总投资、建设工期、土地权属状况、项目承担单位、工程的招、投标、参加投标单位、中标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等相关情况均由汉中市汉台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发布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合同制度
所有工程项目均依法签订合同,各类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通过法律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实施,避免人治,实施法制,同时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学习工程建设合同的有关法律和示范文本,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签订有关合同,认真履行合同中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各方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加强对所有合同的管理,切实提高合同履约率。
3.项目法人负责制
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负总责。项目法人单位为汉中市汉台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中心的机构法人为本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并开展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完成项目招标设计等前期工作和施工招标工作,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起草合同文件,与中标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实施合同管理,批准建设开工、审查施工进度与投资计划,检查质量,审查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协调施工现场各单位关系,组织验收;以及完成项目实施前的各项报审和项目实施后的权属处理等工作。
4.工程招、投标制度
各项工程均实行招、投标制。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严禁暗箱操作,中标单位严禁将工程转包、分包,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具体办法按照陕国土资耕发(2001)10号文件《陕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工程监理制度
各项工程均实行监理制。监理单位由有资质的监理公司承担,对合同工程实行全面、全过程监督,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达到优质、高效、低投资。监理要参与设计图纸审查和合同工程量及单价复核;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月、季、年施工时度计划;核查工程质量,根据合同验收和确认各阶段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并核签月进度支付报表;审核、确认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参与竣工图的绘制和竣工验收资料的汇编工作;协助调解合同争议,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及违约事宜等。
6.工作制度
⑴层层落实责任。国土资源汉台分局与项目法人签订责任书,项目法人也用责任书形成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⑵项目法人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工程管理。
⑶严格按规划设计执行,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建成一流农业生态示范区。
⑷监督检查。项目领导小组及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纠正,限期整改。
⑸技术保证。工程开工时,技术人员要现场蹲点,进行技术指导,使各项工程有序实施。
7.财务制度。成立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财务组,设立专户专帐,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严格预算支出,执行“先报告后审批”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规范财务手续,不挤占资金;不假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巧设名目将资金挪作它用,确保资金正常运转;坚持财务审计制度,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8.勤政廉洁制度
⑴本项目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纪委关于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做到遵纪守法。
⑵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行为规则,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实行“三公开”,即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具体政策、公开处罚依据,确保土地整理项目工作的严肃性、技术性、科学性和社会性,全体工作人员要依法秉公开展工作,坚决杜绝以权谋私,违规违纪行为。
⑶定期召开廉洁从政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透明度。
㈤质量管理
1质量标准
按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DT/T1011~1103—2000)以及项目规划设计书所确定的建设标准执行,各单项工程应按照水利、水保、林业、电力、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有关质量要求执行。农田建设质量不能低于汉台区汉王镇当地基本农田生产力水平。
2质量监督控制方案
施工单位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认真阅读、审核施工图纸,学习施工规范和有关法规文件,编写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安全管理计划、编写各种施工工艺标准、保证措施及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结合工程施工特点,编写技术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同时要对各种工程材料进行料源的调查与合格性测试,并编写试验报告。要求整体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㈥权属管理
1权属调整工作方案:项目区内土地所有权属集体所有,土地权属不需另外调整。
2权属调整协议:不涉及权属调整。
㈦文件资料管理方案
1项目技术文档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并做到图文整洁、装订整齐,签字手续完备,图片、照片等要附情况说明。
2竣工图应反映实际情况,必须做到图物相符,做好竣工记录、检测记录、交接验收记录和装订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
3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图片、照片、录音、录像以及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重大案件、事故等,应有完整文字说明。同时详细地填写档案资料情况登记表。
4项目竣工时,将工程来往批件、技术资料和施工图纸整理好归档,主要有项目立项、上报批复文件、施工技术资料、设备器材,运行技术资料等。
五、检查与验收
项目具体管理工作由汉中市汉台土地复垦整理开发中心负责。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实行对整个项目实施过程的巡查、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不合格工程,责令限期改正,直到完全符合要求为止。对项目中所有单项工程均实行阶段验收制,对单项工程均实行签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下一步工程开工,否则要求彻底返工,直到达到标准,全部工程完工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自验,自验通过后再报上级组织验收。
附件2
汉中市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
招标方案
编制单位:汉中市汉台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
编制日期: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单位负责人: 杨华明
联系电话:0916-2252192
通讯地址:汉台区中山街80号
邮政编码:723000
汉中市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招标方案
汉中市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属2007年中央和中央划转省级安排的土地整理项目,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招标方案。
1、工程概况
⑴项目名称:陕西省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
⑵建设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王镇。
⑶建设内容:主要有: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⑷项目批复:
根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国土资耕发〔2008〕2号文件批复,中央和中央划转省级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已到位。
⑸项目承担单位及法人代表:汉中市汉台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为项目承担单位,中心的机构法人为本项目法人代表。
2、招标方案
⑴招标原则: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
⑵组织形式与管理:①由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汉中市汉台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具体实施,委托中介机构公开招标,纪检、检察实施全程监督。②管理:审定工程项目是否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案是否符合规定、招标文件及评标原则、方法、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公开,并依法查处招、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⑶招标方式:招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由业主委托具有乙级资质的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并在报社等新闻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⑷评标方法:量化打分法。评标办法将在标书中公布(见附件一)。
⑸合同形式:总价中标签约,单价结算合同。
3、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组成评标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共5名,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4名,全部为高级以上职称,包括项目承担方推荐人员和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人员。评委会根据专家组推荐意见确定预中标人,并将招标结果报招标领导小组及业主予以确认。中标通知书由汉中市汉台土地复垦整理开发中心和招标公司签发。(评标办法详见附件一)。
4、招标程序
招标工作在本方案批准后,按以下计划实施。
⑴在《汉中日报》发布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编制招标文件(应取得领导小组和业主的确认)。
⑵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登记,报名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⑶资格审查:报名结束的次日,进行资格审查。按规定的审查方法对报名单位由业主方进行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审查条件和资料详见附件二)。资质合格的投标单位由业主方出具盖章的“审查合格单位登记表”参加投标。
⑷对审查合格的单位发售标书,召开标前答疑会(在开标前15天)。由业主方技术人员向投标人解答问题,并做出书面“答疑会纪要”下发各投标单位。
⑸发售标书20日后,举行开标大会。开标前24小时内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详见附表三)。
⑹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按标书规定的原则及方法进行。
6、组织纪律
⑴参与招标的工作人员要公正廉洁,自觉接受监督。
⑵参与招标人员不得接受投标单位任何形式的礼金宴请,不得私下许愿。
⑶参与招标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违法违纪人员按省委、省政府《关于工程建设违法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执行。
附件一: 评 标 方 法
一、评标办法和标准
1)评标原则
本次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类似工程业绩信誉、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依据综合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前3名。
2)评标办法
为保证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合法、有序,进一步适应招标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4]25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以及陕西省土地整理招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等文件,制定了汉台区汉王镇土地整理项目招标评标办法,具体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3.1.1
形式评
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不能用签名章代替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组成
文件组成内容完整、格式准确,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函附录
投标书附录数据合理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符合要求
投标报价合格、有效性
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内容中的任何一项,其投标将被认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成为中标候选人。
①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上限控制价。
②组价的内容、程序、方法不符合计价规则的规定;
③不可竞争的规费、施工措施费、税金未按规定费率计取;
④出现投标须知废标条款的。
3.1.2
资格评
审标准
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强制性
要求执行
与资审文件要求相比较无实质性下降的,或有变化(含法人发生合法变更、签证或重组)但已提交相关资料表明其各项资格条件不低于资格预审时所申报的,且投标期间没有因行贿或在建工程质量低劣、严重违反合同等原因被有关方面予以通报的,视为无偏离。
3.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标书“投标人须知”规定
工期
符合标书“投标人须知”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标书“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标书“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标书“投标人须知”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标书“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标书“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完整、合理性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标书“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合同条件
符合标书“投标人须知附表”条“偏离”之合同条件的相关要求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2.1
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满分35分
商务标:满分65分
3.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①评审范围:投标报价;
②评审标准:将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3.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2.4
数字修正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3.2.4
(1)
技术标评分标准
技术标(满分35分)
A=B+C
一、施工组织设计得分B
满分:25分。每项1.0-2.5分,缺项或严重错误的,该项不得分
1)施工现场部署或总平面布置图;
2)劳动力安排计划;
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计划;
4)施工方案;
5)施工进度计划及措施;
6)施工技术措施;
7)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8)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9)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10)文明施工措施及环境保障措施;
11)项目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措施。
二、项目管理机构得分C
满分:10分。每项1.0-2.5分,,缺项或严重错误的,该项不得分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3.2.4
(2)
商务标
评分
标准
商务标(满分65分)
D=E+F
1.投标报价得分E (满分55分)
投标报价得分。
1.1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总报价每增、减1%扣1.0分,按照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
1.2与评标基准单价相比,主要投标单价偏离率超过10%,每个单价扣5分。(以招标文件为准)。
2.工程业绩、信誉、承诺得分F(满分10分)提供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及编制合理建议和承诺
2.1、2006年以来从事过土地开发整理、房建及水利水电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者得0-6分;
2.2、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建议、承诺0-4分。
3.2.4
(3)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无
投标人最终得分
W=A+D
3)评标程序。评标工作包括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及评标结果等具体程序。
①初步评审。按照初步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审投标文件、进行废标认定和投标报价算术修正。
②详细评审。按照详细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审投标文件。
③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④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其他情况
4.1评标过程中,各种数字计算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4.2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第一时,比较投标报价,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为先,若投标总报价得分相同,依次比较其它分项。
4.3评委必须按照评分办法据实打分,详细填写各分项打分表,凡记分不符合本办法规定者,均按无效打分处理。
4.4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如果中标,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顺序从该单位预中标次序开始,依次类推(即前一标段中标后,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人)。
4.5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结果确定预中标人为中标人,若预中标人放弃中标时,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如果中标人全部放弃中标时,重新招标。放弃中标者将失去其投标保证金。
4.6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经评标委员会研究后,再行评定。
4.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评标委员会研究确定。
4.8本办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附件二:
投标单位资质审查条件和资料
参加投标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信誉、雄厚的实力和优良的管理水平。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必须具备下列其中一项:
A、专门从事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公司(以营业执照为准);
B、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三级(含三级)以上(以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为准);
C、房建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为准);
2、施工企业业绩:2006年以来承建过类似工程。
3、施工单位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
4、有满足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配置。
凡具备以上条件,原参加此工程投标的单位,在报名时请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
2、申请投标单位的资质证书;
3、申请投标单位2006年以来承建的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合同);
4、申请投标单位拟投入本工程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任职资格证明材料(附项目部组建机构、人员名单、业绩证件复印件)。
5、申请投标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构设备(附主要设备一览表)。
上述申请资料,投标单位应交复印件装订成册,提供一份交项目招标办公室,报名时应出示文件原件。
附件三
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
为确保本项目评标活动依法进行,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现拟定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
一、组建方式:
由招标公司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定标前保密。
二、组成人员:
1、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管理机构授权的代表担任。成员由项目实施方、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
2、评标委员会的技术、经济专家由高级以上职称,有评标资质的专家组成,在专家库随机抽取。随机抽取的专家不得与招标、投标人有直接利益关系,应具备招标人认可的资历业绩,否则应予以更换,由招标人另行选择。
三、评标委员会工作职责:
1、评标委员会按照标书规定的评标原则和方法,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施工方案、质量、业绩、企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向领导小组推荐预中标人。领导小组与业主确认后,由汉中市汉台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和招标公司签发中标通知书。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接触,泄漏评标工作细节。
五、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监督,监督机构可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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