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范文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1、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3、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4、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制订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5、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
2、劳动防护用品。 6、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单位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无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8、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9、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10、按照各工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按时发放或更换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相应记录,领用者在领用单上签字。 11、在使用前应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性能要求对其安全防护性能进行必要的检查或检验。严禁使用无“三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及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 1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13、安全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三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没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按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5、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