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营东一中教职工评优树先制度
为充分肯定教师工作的成绩,真正体现教师工作的价值,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师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选范围:全校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时间:每年七月份
三、表彰时间:每年教师节期间
四、评优项目:
(一)综合荣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最受学生喜欢的老师。
(二)各类单项荣誉。辛勤奖、特别贡献奖、感动一中奖、突出成就奖、助人为乐奖、教科研先进个人、优秀级部主任、优秀教研组长、优秀备课组长。
五、评选条件
(一)综合荣誉
1.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学校,忠于职守,敬业爱岗,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团结同志,助人为乐,关爱学生,全面育人。
(3)思想积极进步,能服从学校及各部门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各种活动。
(4)按时上下班,无旷课、旷工、迟到、早退等现象。
(5)所任教班级两次期末考试成绩均居于同年级同学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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