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凡进入电子阅览室的同学都必须进行登记. 2.电子阅览室一般只限本校教师和学生使用,不许校外人员操作。 3.机台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必须保证。电子阅览室内的卫生,不乱丢垃圾。 4.电子阅览室内不准带入无关物品,不准睡觉休息; 5.电子阅览室内严禁吸烟; 6.个人不得随便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或拷入文件。 7.学生操作时,有意损坏时,要按原价包赔。 8.外地参观或外借设备人员必须由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 9.电子阅览室是为学生提供的基于internet、校园网的浏览、查询等服务,以及上机练习计算机技能的计算机机房。 10.以计算机机房为基础的电子阅
2、览室仅对学生开放,教师电子阅览室为电教中心教师机房。 11.电子阅览室应定时开放,对学生开放为每周一至五上午12:3013:30下午17:0018:50、周六下午15:3018:30。 12.进入电子阅览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服从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13.使用电子阅览设备的人员要爱护设备,正确使用设备,不得自行安装和卸载计算机软件系统。 14.根据使用情况,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电教中心派专人进行安装。 15.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申请维修,不得自行处理。 16.其他需要使用电子阅览室的,由需要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电教中心协调安排方可使用。 本办法从xx年9月6日起试行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