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精)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任务 1、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2、审定新药新制剂的选用,淘汰疗效差、不良反应严重的药品。 3、审议和监督本院用药计划,药品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4、检查病区药品管理消耗情况以及药剂科药剂质量情况。 5、对医护、药剂人员用药合理性进行考核。 6、及时研究处理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及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二)活动内容和方式 1、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药师查阅病历、医嘱处方,检查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处方和病历用药分析,不断提高医生用药水平。 2、定期检查药品管理情况,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保管和消耗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滥用成瘾、积压变质等违反制度和管理不善的情况。 3、要求药剂科对门诊和临床各科差错处方进行登记,及时转给有关科室,作为考核医生的依据之一。 4、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登记制度,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药监部门报告。 5、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由主要科室提出基本用药范围,经本委员会汇总讨论审定,确定本院的基本用药目录。根据应用情况,每两年修订一次,增删品种不超过2%。 6、组织医院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评价、药品法律法规等讲座,与医护人员进行交流。 7、年底委员会写出工作总结。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