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土地流转中金融制度创新研究 【摘要】 当前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很重要的一块就是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而土地流转又与农村金融支持有一定的正相关性,但农村金融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制度缺失,这些缺失严重阻碍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良性发展,制约了土地流转效应的发挥。因此,创新新型农村土地金融制度,支持土地流转改革对我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关键词】 土地流转;农村金融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关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讨论越来越多,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作为农民最大的财产权,从现实看,它还没有充分发挥增加农民财产收入的重要功能。本文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作为出发点,从农村金融制度的层面进行研究,通过制度创新
2、探索农村金融对于土地流转的支持,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的深化改革,最终盘活农村土地市场。 一、土地流转中农村金融的制度设想 长期以来我国农民收入普遍不高,收入中有七八成都用来日常消费,农民剩余储蓄较少,生产积累不足,因此贷款就成了农村资金来源的主要方式。随着土地流转的发展,我国对农村金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制度创新,以满足土地规模化经营对资金的大量和专门需求。而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为核心的农村土地金融制度的创新将是土地流转发展的重大突破,对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制度内涵 农村土地金融制度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为核心的、服务于“三农”,特别是农村土地流
3、转改革的一种新型农村金融制度。得益于这个制度,当农户出现资金需求时,可以用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农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获得较长期较高额的贷款。如果农户及时还清了贷款,将积累他的信用额度,可以获得下次抵押贷款的适当优惠;如果农户暂时不能偿还或还清贷款,可以申请适当的宽限期,若到时仍无法还清贷款的话,农村金融机构则可以依法对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处置。 (二)制度前景 农民“贷款难”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缺少抵押物,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最大的资产,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无疑将大大缓解农村中的贷款困境,有力地提高农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一方面农村土地金融制度的运行必然
4、对政府管理机制提出更高要求,促进土地流转的规范性与有效性。另一方面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将推动土地流转形式的多样和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土地流转是党中央、政府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决策,在我国目前的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虽然土地流转改革已经取得一些喜人成果,但土地流转市场并不活跃。而农村土地金融制度就是刺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快速发展的一支“强心针”。 二、制度运行的模式 农村土地金融制度是农村金融制度的一种创新,因此我国有必要学习国内外相关方面的优秀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运行机制。 (一)农村土地金融制度的纵向运行机制 纵向运行机制,主要表现在抵押贷款的程序上,有效的
5、运行机制必须有规范的运行程序来支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可按以下程序进行:第一,确定土地经营权。当农户来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时,审查其土地经营权是否由乡镇政府或集体经济组织确认登记,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第二,评估土地价值。通过逐步完善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评估制度,结合土地抵押年限、土地生产力水平现状、预期土地未来收益、土地经营风险等因素,对农户土地价值作出评估。第三,确定授信额度。借助渐趋健全的农民征信信息系统,考虑土地价值、政策支持、自身计划等方面,拟定授信额度。第四,审批抵押贷款。实行审贷分离,要求贷款额度一般不能超过土地经营权价值的七成,期限主要为中短期,利率比一般授信利率略低
6、。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确认抵押贷款。第五,跟踪贷款质量。放贷后重视抵押贷款方经营情况,定期进行贷后检查与风险控制。 (二)农村土地金融制度的横向运行机制 横向运行机制主要以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组成部分之间相辅相成的运行机理为核心,强调农村金融机构之间为农户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相互竞争和共同促进。 三、制度运行的保障机制 (一)法律保障 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必要修订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一方面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范畴,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合法化、规范化,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有法可依,降低抵押贷款的
7、风险;另一方面制定有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政策,保障农民对土地经营权的合法、自由的处置权,适当延长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年限,促进土地流转市场发展。认真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确认工作,对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农村金融机构给予税收优惠或补贴,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推进。 (二)机制保障 第一,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的专业机构,引进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以立法形式赋予其合格的评估资质,规范专业评估机构的运作。第二,培养专业的评估人才,制定有效的评估机制,借鉴国内外优秀经验,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信息和农民征信等级信息系统,设立科学、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标准。第三,明确、落实农民对
8、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评估过程和结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透明性和公正性;制定严格的评估程序,规范土地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行为。第四,建立专门的抵押保障机制,商业性保险和政策性保险双管齐下,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提供专门的保险产品或服务;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担保基金,由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出资。 (三)管理保障 第一,给予农业银行在农村开展金融业务的政策优惠,吸引农业银行“返乡”,引导农业银行正确定位“市场”。第二,增加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支持土地流转的职能,提供专项资金用于土地流转,为土地流转的资金需求提供优惠,重视土地流转项目的进展,跟踪体现农业流转信息等。第三,加快建设小额、灵活的信贷组
9、织,培育良性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继续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的重要作用。第四,通过利率市场化和宣传教育,加强农村非正规金融的风险控制,推进农村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有效结合,刺激其“合力作用”的发挥。 参考文献: 1肖艳霞.农村土地金融制度创新及政策建议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7):3840 2崔慧霞.土地流转中的农村金融效应分析j.上海金融,2009(5):1113 3叶剑平,蒋研,丰雷.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调查研究基于2005年17省调查的分析和建议j作者简介: 李红英(1988-),女,汉族,四川内江人,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克州中心支行; 王。矗。1988-),男,汉族,山东菏泽人,云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