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门禁管理制度 学校门禁制度 为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和师生安全,根据我校实 际情况,特制订学校门禁制度如下: 1、门卫每天早上6。30开门,晚上10点关门。大门只在学生放学、来校及经允许 的车辆进出时开放。 2、门卫负责门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贩进入校内买卖,门前严禁摆摊设点。确保校门 通道整洁畅通。 3、除上级领导检查及特殊情况外,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4、外单位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登记后方可放行,并停放在指定 位置。 5、上课时间学生不得会客,外来人员、学生家长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入校 学生家长来校不得进入教学区,会见学生、老师经同意后在会
2、客室见面。 6、学生在上课期间、课间如有特殊情况,凭经批准的请假条到门卫处登记后出门。 7、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门卫和保安有权采取临时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 报告学校相关领导或值班领导。 8、非机动车辆进出门必须下车推行,院内严禁骑车。 9、严格执行校内物资出门证度。无总务处开具的出门证,学校物资一律不得出校; 严禁校外人员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使用学校包括自来水、开水、电在内的一切财物。 10、在校内施工、经常性办理业务人员进出须出示出入证。 11、凡违反门卫制度,不服从门卫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治安者送交政教 处值班人员或公安机关处理。 12、双休及节假日要求与工作日相同。 13、上述各项,务必严格遵守,门卫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如有不听劝止。蓄意寻衅 闹事者,门卫应及时制止和处理并报告学校,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学校 2012年9月1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