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公室管理印信管理制度 1.印信的种类。公司印章、部门章、总经理名章、总裁名章。 2.印信的使用规定。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公司印章。如需要,还应加盖总经理名章或总裁名章;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加盖部门章。 3.印信盖用。文件需用印,经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4.各种印信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印章因公外出使用,做好登记备案,如有遗失或误用,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5.监印人对未经核准的文件等,不得擅自用印。 6.印信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7.禁止携带有印鉴的空白信件。 8.开启和报废印鉴,均须按有关规定正式行文,由办公室统一承办。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