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不合格商品处理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099633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0.1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不合格商品处理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不合格商品处理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不合格商品处理规章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不合格商品处理规章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不合格商品处理规章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不合格商品处理制度 1.不合格商品的范围: 1)国家禁止使用或明令淘汰的商品及假冒商品。 2)无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的厂家或公司提供的产品。3)超过有效期的商品。 4)包装破损、污染、残损不能使用的商品。5)外观质量及/或内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2.不合格商品的管理: 1)按要求建立不合格商品专库,有专人负责。 2)入库验收,发现不合格商品应挂红牌,存放于不合格商品库。由质量管理部填写商品拒收单据,并负责办理退货或换货事宜。3)在库检查发现不合格商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挂红牌,移至不合格商品库。 4)对不合格商品应进行登记记录,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出厂编号或生产日期、不合格原因、处理

2、方式、处理结果、检验日期、检验人员等。 5)对无法挽回价值的不合格商品,填写不合格商品报损审批表,报有关部门核准,由主管部门审批销毁。 3.不合格商品的销毁制度: 1)经审批同意报损的商品,由库房派专人负责销毁,质量检验员负责监督。 2)商品被确认销毁后,监督人员在审报表上签字或盖章。3)审报表由质量检验员专人保管存档,并以此为依据进行销账。 第二篇:商品混凝土公司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商品混凝土公司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1.目的 控制混凝土的质量,从原材料抓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混凝土拌合物实现全过程所涉及的原材料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职责 3.1质检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不合格原材料进

3、行评审处置。 3.2公司磅员负责对不合格原材料的初步目测;实验室质检员负责对不合格原材料进一步鉴别和鉴定;质检部负责不合格品的最终鉴别和鉴定。 3.3公司材料负责人负责评审后的不合格品的处置。 3.4供应商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供应部申请复检此批货物,经质检部报总经理同意后,安排实验室复检,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工作程序 4.1不合格品的鉴别 4.1.1不合格原材料的鉴别 司磅员对原材料质量不合格进行的初步鉴别、记录、监督、标识、隔离并向实验室通报初步检验结果,向分公司负责人上报检验情况。 实验室质检员对司磅员初检后不合格原材料的完整检测、记录、监督、隔离,并向质检部上报检验结果,向

4、分公司负责人上报检验报告单。 4.2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和隔离 4.2.1原材料出现不合格时,地磅室司磅员根据验收结果或实验室报告单做好记录,对不合格原材料要单独存放,并设置待检标牌进行标识,以防发生误堆、误用。 4.3不合格品的评审与处置 4.3.1不合格原材料经采取措施或处理后仍可保证混凝土生产质量的,由实验室填写混凝土不合格原料处理单,经质检部、供应部、总经理、分管领导批准后,根据质检部门意见,可盘入相应料堆使用,或单独存放降级使用。 4.3.2不合格原材料投入使用时,实验室质检人员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对过程质量进行跟踪和监控,质检人员同时负责提供相关的分析检验报告。 4.3.3经评审

5、不能使用的不合格原材料,由分公司材料负责人通报供应部后向供应商退货,并处理相关事宜。 第三篇:不合格商品及退货商品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不合格商品及退货商品管理制度入库前验收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应暂存不合格品库(区),标挂红牌,由质管科填写“医疗器械拒收报告单”,及时发送有关部门处理;对假冒商品就地封存,同时上报上级监督管理部门。 对需销毁的不合格商品,由保管人员造表,经质管科负责人签字,报公司经理审批,并由质检、业务、财务负责人共同到场监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购进调入退出商品的程序和要求。一是退货商品依据主要是不执行合同,超期发货,多发货,价格变动等;二是入库验收发现质量、规格、包

6、装等问题;三是其他原因需要退货;四是确定为退货商品必须分别存放进入退货库(区)并设明显标记;五是退货商品的发票收到应作拒付处理。 属退货(退出或退回)按分工由业务、质管等部门具体经办,发争议的由公司经理决定,并认真管理好退货手续,以备查验。 质量查询、质量投诉和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在经营过程中,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备查。 在经营过程中已售出的医疗器械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医疗器械和做好记录。销售记录应保存在产品售出后三年。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发生部门于六小时

7、内报告公司经理和质检负责人,公司应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余重大质量事故由发生部门于二日内报公司经理和质检负责人,公司应在三天内向药监局汇报。 发生质量事故,公司各有关部门应在总经理领导下,及时、慎重、从速处理。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和部门,事故经过,以事故调查经过为依据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预防措施,并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凡发生质量事故不报者,作隐瞒事故论处,哪个环节不报,就追究哪个环节负责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

8、育,通报或行政处分,处罚。 第四篇:不合格检测报告处理制度不合格检测报告处理制度 一、本公司应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帐,并应对涉及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不合格检测项目按规定报送时间报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同时通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二、公司规定对于不合格检测结果隐瞒不报或者将不合格检测结果直接告知该工程施工单位或者材料供应商,更换样品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应进行严肃查处。 三、常规检测项目中的钢筋原材料、钢筋焊接接头、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承重结构中的砖和砌块检测不合格结果,检测机构应在24小时内上报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并由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工程师组织监理(建设

9、)、施工等各方相关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合格部位进行取样送检测机构复检。 四、常规检测项目中的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检测不合格结果,检测机构应在24小时内上报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该项目监督工程师组织监理(建设)、施工、检测机构等各方相关人员对不合格部位进行回弹法或者钻芯法、贯入法检测,并对该过程进行监督。 五、公司质量监督员应加强对不合格检测报告的处理实施跟踪监督管理。 第五篇:不合格项处理管理制度華潤電力(盤錦)有限 公司企業標準q/crppj-202.023-2012不合格项处理管理制度 (试行) 2012-02-15發佈 2012-02-15實施華潤電力(盤錦) 有限公司發佈q/crppj

10、-202.023-2012 目 次 前 言.ii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职责.1 5管理内容与方法.1 6附 则.2附录a不合格项处理流程.4附录b不合格项通知单.5附录c不合格项处理报告单.6 i q/crppj-202.023-2012前 言为了规范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工程建设中不合格项处理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的附录a、b、c是制度的规范性附录。本制度由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工程部提出并归口。本制度的主要起草人:冷雪石雷本制度的审核人:孙宁本制度的审定人:张德全本制度的批准人:史青玉本制度由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ii q/c

11、rppj-202.023-2012不合格项处理管理制度 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程不合格项处理管理的基本职责、制度和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参建各单位(建设、监理、设计、施工、调试、设备供应、材料供应)均应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无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不合格项:-安装设备、原材料等,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或试运行中没有按技术规程使用的项目。-施工过程(包括调试)中,不符合技术操作规程、工艺要求;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的项目。-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施工规范以及国内外设备资料要求的项目。-根据施工验评标准评为不合格项目。 4职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

12、施工单位、制造商等工程参建各方对工程建设中的不合格项均有责任及时发现并指出,项目监理部为不合格项的归口管理部门。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不合格项处理,一般分口头通知和文件通知两级。口头通知属一般缺陷处理项目,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通知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供货商代表处理。当口头通知无效,或缺陷较大时,进行文件处理(见附录a不合格项通知单)。 5.2属文件处理的不合格项分以下几个类别:a类,土建、水工、安装接口供审查的不合格项,处理意见和措施需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相关单位会签,监理单位组织参加处理后的试验与验收,处理结果需交监理单位核查和建设单位审批存档备案;b类,供审查的不合格项:影响主要性

13、能或寿命,修复后可以恢复性能。处理意见和处理措施需交监理单位核查和建设单位审批并存档备案;c类,记录备案的不合格项:不影响主要性能或寿命,处理后可以正常运行。处理意见和1 q/crppj-202.023-2012处理措施交施工单位审查备案,处理结果交监理单位核查后送建设单位备案;d类,一般不用呈报的不合格项:处理后不影响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寿命,且不影响接口性能。处理意见和处理措施交施工单位审查备案,处理结果送监理单位备案。 5.3对不合格的处理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 5.4不合格项文件处理,可分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实行闭环管理,其要求如下: 5.4.1提出5.4.1.

14、1施工单位发现不合格项目,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不合格项通知单,说明不合格项发生的部位、原因与标准偏差,并提出修复方案的建议。由监理单位核查、建设单位审批后转责任单位处理。 5.4.1.2如不合格项为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发现,由监理单位向责任单位发出不合格项通知单,提出对不合格项的整改要求和应达到的标准,责成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处理。 5.4.1.3如不合格项为供货单位或设计单位发现,供货单位或设计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不合格项详细内容、原因及建议处理意见等。由监理单位向责任单位发出不合格项通知单,责成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处理。 5.4.2受理 5.4.2.1受理单位在接到不合格项通

15、知单后,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送监理单位核查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再由施工单位组织进行处理。 5.4.2.2施工单位在收到不合格项通知单后,属停工处理类别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若继续施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权令其停工。 5.4.3处理及验收处理工作完成后,应填写处理报告(包括自检结果)并附不合格项处理报告单(附录c),上报监理单位,经现场验收合格,施工单位方可安排下道工序施工。 5.5其他事项5.5.1不合格项一般指缺陷处理。当构成事故时,应按质量事故处理规定办理。 5.5.2不合格项处理不能代替设计变更通知单。不合格项属设计问题时,按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执行。 5.5.3不合格项处理的费用,按合同的规定

16、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 5.5.4处理项目涉及第三方时,在受理栏中必须有第三方的会签意见。 5.5.5各有关单位应按月对已发生的不合格项进行统计、分析,报监理单位核查后送建设单位。6附则6.1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 q/crppj-202.023-2012附录a不合格项处理流程附录b不合格项通知单附录c不合格项处理报告单3q/crppj-202.023-2012 附录a不合格项处理流程不合格项处理流程图承包商(责任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发现不合格项不合格项目通知单发现不合格项发现不合格项一般缺陷口头通知处理不合格项验收处理结果noyes结束严重缺陷发出不合格

17、项目通知单制订处理方案审核处理方案核批处理方案下发处理方案处理不合格项no验收处理结果yes报送处理结果确认处理结果备案 4 q/crppj-202.023-2012附录b不合格项通知单 编号:工程名称合同编号致(承包商):项目部位,经检查发现质量安全环境 不合格,现通知你单位必须按下列办法处理。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你单位需提出处理方案报监理单位确认、抄报建设单位核批后实施。 附件。项目监理部(章)总(副总)监理师年月日监理工程师年月日本表一式三份,由监理单位填写,送交施工单位单位一份,建设单位一份。5q/crppj-202.023-2012 附录c不合格项处理报告单 编号: 工程名称合同编号 致项目监理部:项目部位的不合格项目,我单位已按你部审批的处理方案处理完毕,请予查验。附件:自查记录和结果。施工单位(章)负责人:年月日 项目监理部查验意见:监理部(章):总监理师:年月日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建设单位(章):项目代表:年月日本表一式四份,由施工单位填写,查验后,监理、建设单位各一份,施工单位二份。6第13页 共13页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