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血库工作制度共5篇 医院血库工作制度 1、统一计划从中心血站领取血液的数量、品种和规格。 2、宣传和指导临床使用成分血,执行临床输血有关规定。 3、定时观察冰箱温度并做好记录,发现故障及时修理,或将存血移置备用冰箱内,或立即报告血应负责人员及时处理。 4、每个冰箱应有登记牌记清冰箱内每袋血的血型、血量、采血日期和存放位置。a、b、o、ab各型血应分开存放,血袋排列应按采血日期先后由前向后排放。每日应有交接班记录交清当日进血量、用血量及储血量。库血储存不得超过规定日期。 5、储血期间禁止开袋,已开袋的血液或血浆应立即输用,已输用过的剩余血液或血浆禁止输用。 6、输血须经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
2、决定,由医师或护士填写输血单,连同病人的血液标本送交输血科作血型交叉配合试验。标本试管应贴上标签,写明病人姓名和病床号,须查对无误。 7、发放血液时,取血者应与发血者共同进行查封,要求做到血袋无破损,袋口包封严密,血型无误,袋签无污损不清,血液无溶血、凝块或污染情况,并与受血者的血液作配合试验无配合禁忌。 8、在病人输血前,负责输血的医师或护士必须再认真查对无误后才能进行输血,并保留部分袋内血液,以备必要时(输血反应)检查。 9、血液出库后原则上不可退还。如出库时间甚短(半小时以内),血液未经开动或做其他处理(如加温、摇动),经输血科医师鉴定同意,方可考虑重新储存。 10、主治医治、护士应随时观察病人有无输血反应,出现反应须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与输血科、血库取得联系,查明致反应原因。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