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城北镇财政管理制度[五篇模版]
第一篇:城北镇财政管理制度城北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镇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财经纪律,遵循“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原则,根据县人民政府财税工作会议精神有关规定,经镇党委会讨论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制度。
镇政府各类财务资金支出(包括镇内各部门支出),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下的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经费报销规定。
1、经费报销必须出具合法的、真实的原始凭证。支出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分管领导、财政所会计审核后镇长签字,方可支付。
2、报销单据要求。支出票据必须是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或收据;发票或票据要有单位名称、日期、摘要,内容清楚明了,票面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票据必须有收款人签章、派出单位签章;报销单据不得涂改或挖补,不得用手工直接填写,如有此类情况一律不予受理。
3、支出管理原则。按当月(当年)实际财力,先保必须支出,再付必要支出,其次一般支出的原则。实行当月支出当月报销,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项使用。
4、现金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2000元以上开支
-1馆、剑阁宾馆、隆庆园、皇都大酒店、稻香村,原则上招待客人按指定地点就餐。一般客人在政府食堂就餐,重要客人可安排在高档次的餐厅就餐,标准不得突破50元每人。接待客人总的要求是:分级别接待,降低接待标准,减少陪客人员,减少接待次数,可接待可不接待的坚决不接待,必须接待的降低标准接待,严禁喝高档酒(茅台、五粮液、1573等高档名酒),一般接待一律喝散白酒,杜绝超标接待。
(3)来客或会议用烟、水果和物品等,一律报财政所或办公室先征求书记、镇长同意后,方可购买,并由接待牵头人签署证明后按程序报支,不准分发整包烟。严禁任何人不经书记、镇长同意,擅自在外摊店购买赊欠烟酒。
2、差旅支出
(1)、出差人员必须把外出时间、天数、地点、任务告知党政办公室进行出差登记备案,并由党政办交到财政所。
(2)、出差人员返回单位报账时,财政所会计查看党政办提供的出差登记记录并审核差旅费报销单上时间、地点、事由、金额、经办人是否填写完整后并审核,是否与党政办提供依据相符,有财政所审核,然后经领导审批签字后报销差旅费。
(3)、由领导安排出差的要先登记后报销车费、伙食费及住宿费,报销标准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县外:每天伙食补
-3(1)、公车管理,政府小车限定书记和镇长专用;确有特殊情况、必须经书记、镇长同意后,调配他人使用;驾驶员必须每天把车清洗干净后停放在政府楼下停车室。
(2)、租车管理,凡因特殊情况需租车的,需请示书记或镇长同意后,由党政办开具《派车单》方可租用,无派车单的一律不予报销,报销标准按《租车价格表》执行。凡到下寺开会或办事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特别紧急或带重物随行一律坐客运车,回镇凭票报销,下村指导工作没特殊情况一律坐公交车或步行,大兴艰苦朴素之风。镇机关工作人员随镇上公车或租车到下寺开会办事,一律不予报销车费。
以上制度,望大家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
适应角色转变,扎实开展团的工作
———共青团XX县区委书记的述职报告
2011年是适应角色转变、思想进一步成熟的一年。这一年,自己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的中心,立足本职岗位,较好地完成本线的工作任务。自己政治觉悟、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工作作风等各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总的来说,收获很大,感触颇深。
-5在上级领导的信任和支持下,我本人也自加压力,抓住一切机会学习,注重与同事、与兄弟单位团委书记的交流,虚心请教,不耻下问,使各项工作都有序地开展。一是工作的统筹安排能力不断加强。我尽量做到工作提前一步,有计划、有安排、有预见性,保持思路清晰和决策的科学,力求操作有序,顺利开展。二是工作的协调能力不断加强。在工作中,我注重与上级的及时衔接、汇报,同时也注重与基层的交流沟通,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从大局出发,对上做好配合,对下做好团结。三是有创新地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我注重不断创新,使工作保持生机,使管理不断趋向人性化、合理化。
三、以勤为先,进一步提高团的业务水平
担任团委书记以来,认真了解情况、掌握知识,积极向团委领导、向前任书记学习、请教,了解团情、团史,努力掌握团的基本运作方式程序,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加强沟通了解,增加感情,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有关情况,以“活动”来强化自己的知识和水平。一年来,我立足以活动来促使自己尽快适应角色,迎接挑战。今年五四,团区委以全区人居环境整治为依托,以“五四火炬传承九十二载生生不息,铁东青年投入人居环境立志强区”为引领,积极开展了“共青团路,红领巾街”,“铁东青年林”等一系列活动。在活动中,增长了知识,深化了理解,使自己对团务工作有了全面的、系统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提高团的业务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7别是吉林银行的“吉青时代”小额贷款项目更得到团省委的无偿贴息。
五、以廉为先,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明形象
作为新任职的年轻干部、党员干部,我既感受到了组织的信任与关怀,同时也感受到了责任重大。我区在党委和政府的带领下,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取得了辉煌的成绩。越是这种时候,就越需要我们这些干部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深知,作为一级干部,应该努力做到“清正廉洁”。古人说“物必自腐而虫生”,腐败现象表现上看来是经济问题、道德问题,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要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要结合党的历史经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以及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来刻苦磨炼自己。勇于剖析自己,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净化自己的灵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在思想上、在行动上、生活中争作表率。在团区委开展“争做勤廉表率,竭诚服务青年”主题教育活动,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会,全面启动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活动。按照学习贯彻区委、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我们根据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要求,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了团区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由我任组长。按照“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明确了单位正职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每年约谈团干部一次,就有关廉洁从政个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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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一、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
为加强镇政府财政建设,强化财政职能,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提高镇政府财政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镇政府财政统计办人员管理、财政预算、财务结算等管理活动。
三、工作职责
财政统计办(财政所):
负责抓好财源建设,编制和执行本镇政府预决算计划,管理预算外资金;负责管理和监督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以及社区财务制度规范和业务培训;负责本级财政支出的监督管理;负责镇政府管理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协助做好机关财产管理工作。
各办公室:
按本制度规定的办法,做好配合工作并及时上报年度资金支出计划;
镇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镇人民代表大会负责财政预决算的审议、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议、通过;负责组织监督检查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镇政府书记、镇长:
负责管辖权限内的日常财务支出的审批。
四、管理程序
(一)财政所人员管理
1.财政所工作人员必须由具备相应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并具备相关工作的资格,持证上岗。
2.财政所长不得兼任财政总会计,财政总会计不得兼任会计;财政所长或财务总会计的人员调整必须报XX县区财政局同意。
(二)财政预算
1.预算范围
本镇政府范围内的一般预算收支、基金预算收支和预算外资金收支等三部分财政性资金。
2.办公室及下属村财政预算的申报
每年年初,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年度的资金使用计划(预算)。资金使用计划(预算)会同分管领导讨论同意后送财政统计办,财政统计办根据计划意见,进一步调查核实,了解收支情况,并结合收入预算计划,拟订和建议预算指标,报政府会议、党群扩大会议讨论同意批准。列入镇政府年度财政支出预算草案。
3.镇政府财政收入、镇政府财政可用资金预测。
财政所在每年的11月底前根据镇政府往年的情况和市财政局《关于镇政府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作出下一年度财政收入、可用资金的预测工作,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形成“年度财政收入、可用资金预测说明”,报镇政府镇长和书记。
4.财政支出预算方案的形成
1)预算编制的时间。
财政统计办按市财政局规定的时间编制预算草案。
2)预算编制的原则。
(1)编制预算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2)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执行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
(3)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保证镇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
(4)预算应当按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3)预算草案的形成
根据各办公室、村的财政指出预算方案,结合镇政府实际情况,并形成下一年度的“财政支出预算草案”,预算编制的内容:
(1)预算收入和支出;
(2)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3)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
(4)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
(5)上解上级的支出;
(6)下级上解的收入。
5.财政支出预算草案的审核、批准。
财政支出预算草案先经镇政府会议、党群扩大会议讨论审核通过后,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对需要调整的,调整后的预算方案须经政府会议讨论审议通过,再交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通过的预算必须在10日内,报市财政局备案。
6.财政预算的执行
财政统计办(财政所)是预算执行的职能部门,应积极组织预算收入,协调、监督征管收入的职能单位及时足额地把预算资金收缴入库,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xx财政部门的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各用款单位要严格按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充分发挥预算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不同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剂使用的,必须按照xx财政部门的规定报经批准。
7.预算调整
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特殊原因造成收入、支出增减时,必须进行预算调整,财政统计办根据当年预算执行情况,提出预算增减原因说明,并分析预算执行结果,报政府会议、党群扩大会议讨论同意,财政统计办根据批准文件进行预算调整。
8.预算追加程序
个别项目超过预算计划,但又确需支付的款项,有关用款单位应事先有书面报告。生产性支出超×万元内的,由镇长审批,×万元的由镇长办公会议审批,×万元以上的由党群扩大会议审批。非生产性支出在超×万元内的,由镇长审批,×万元的由镇长办公会议审批,×万元以上的由党群扩大会议审批。经批准后,财政统计办按批准文件追加经费,否则不预支付。
9.预备费用管理和使用
1)预备费设置
根据国家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按照镇政府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算费用,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开支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2)预备费的开支
在预算执行中,如果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和经济上的重大调整,发生预算没有列入而又必须解决的临时性开支时,可以动用预备费。
3)预备费审批程序
预备费一般应当控制在下半年使用,并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审批。×万元以内由镇长审批,×万元以内由镇长办公会议审批,×万元以上由党群扩大会议审批。
4)预备费的财务处理
经批准动用预备费,应有抄告单或会议纪要通知则政统计办,财政统计办按批准内容拨付,并列入相应的预算科目。
10.预算外资金管理
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按《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帐户管理的规定》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加强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执行。
11.报表的编制
财政统计办按月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报表,填写《报表》并上报市财政局。
(三)财政决算
财政统计办按市财政局规定的时间编制决算,决算编制后经镇政府镇长、书记审核后,必须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收入管理
1.管理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属于本镇政府财政收入的有工商税收、农业发展资金以及预算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收入。
2.征收职责
除税务机关征收的收入外,按规定的各费由有关职能部门办公室负责征收,各分管领导及财政统计办负责协调、检查、督促征收工作。
3.征收资金的管理
各征收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收取各项预算外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随意扩大范围和标准,不得随意缓收、减收、免收应收的预算外资金。
各征收单位在征收预算外资金时,必须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统一票据,对各项收入均要及时解入本镇政府在银行开设的有关帐户,现金收入视款额大小必须在3天内解入,凭支票或现金缴款单和收款票据向财政统计办结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拖欠应上交资金,不得以收抵支和私设小金库,严禁将资金转入其他帐户和公款私存,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五)财政拨款
财政统计办根据预算计划按时拨给一级预算单位。预算计划内过拨,财政统计办根据用款单位填写的《预算经费请拨单》签发。上级拨入专项资金已明确用款单位的,由财政统计办长签字,镇长签发。在财政直接列支的一次性补助款由分管领导和财政统计办长按预算内容签字报镇长签发。
预算资金原则上不予调剂,特殊情况确需临时调剂或提前拨款的,由财政统计办长根据资金情况签字报镇长签发。
(六)支出管理
1.支出管理总则
严格按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各项支出坚持统一领导、分块管理的原则,由各分管领导负责实施。坚持镇长“一支笔”审批,财政统计办长、会计、出纳共同把关,×万元以内由镇长签发,×万元以内由镇长办公会议批准,镇长签发,×万元以上由党群扩大会议批准,镇长签发。
各项支出未明确签发人的,均由镇长签发。
各项支出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每张票据均要按规定签字,其中经手人要写出开支用途。同时一次性开支不得分开多张发票,搞多次报销,不得用白条抵顶发票报销。
每月编制《报表》报镇长、书记。
2.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成人教育、职称考试支出
1)经批准的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成人教育,待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和学校开具的学杂费、报名费、考务费正式收据按实一次性在报销标准额度内报销,报销限额标准为中专3000元,大专4000元,本科及以上的5000元,其余费用一律个人自理。
2)领导同意并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参加研究生进修的市管干部,凭学杂费、报名费、考务费正式收据按实在标准额度内先预报销50%,结业后,凭结业证书再向所在单位报销其余的50%。未结业的,不予报销其余的50%,就读期间其他费用一律由个人自理。
3)企事业干部要求参加各类职称评审或继续教育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组织委员批准,待合格后,凭职称证书和学校开具的报名费、考务费正式收据按实报销,其他费用一律自理。
3.机关内部管理支出
1)各办公室的报刊、书刊由宣传委员统一安排订购,镇长签发。
2)有关收费奖励(包括罚没奖励)和差旅费等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政统计办长按规定标准审核,镇长签发。
3)机关干部子女保育费由财政统计办长按有关规定签发。
4)各种会议和有关节日活动需资金支出,预算未安排的应先填《资金使用审批表》报镇长审批,按批准金额使用。上级或外单位来客确需用烟的到党群办按规定领取(无上级或外单位来客一般不考虑烟、糖、果招待)。
5)在预算计划内的社会救济费200以内的由分管领导签发,200元以上的由分管领导签字,报镇长签发。
6)凡新进人员第一个月的工资由镇长签发。
4.关于机关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包括村干部)病故或困难补助标准
1)在职行政干部、企事业干部、职工以及离退休干部的配偶及父母因病(故)去世,根据家庭经济情况,给予补助500—700元(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2)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特殊情况的农村党员因病(故)去世,根据家庭经济情况,给予补助300-500元。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病故可酌情给予补助。
3)农村在职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包括曾任过上述职务的)因病(故)去世,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和任期年限,给予补助300—500元。
4)在职行政干部、企事业干部、职工因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在年终根据本人申请可补助300—500元,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5)上述开支需报组织委员和党群副书记同意后,由镇长签发。
5.差旅费支出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报销,一般地区100元/天。特殊地区150元/天。特殊情况经镇长批准,可酌情处理。
2)会议、学习、参观、疗养、联系工作等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需要乘坐飞机的,非特殊情况要先经批准后方可乘坐(一般来回只许乘坐一趟)。如因工作需要来回乘坐飞机的,经批准后,方可报销。
3)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可购硬席卧铺票。
4)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不购卧铺票的)分别按慢车和直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60%计发;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50%计发;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的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分别按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30%计发。
5)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般舱位(统舱)超过6小时的,每人每天按6)(1)规定的标准,加发一天伙食补助费。
6)出差人员的伙食费补助
(1)工作人员大市外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
(2)大市范围内出差不分途中与住勤,每人每天补助10元。
(3)市境内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旷工等未出勤时间,补贴作相应扣除)。驾驶员出差伙食补贴按每人每天5元标准报销。
7)工作人员参加部门、系统举办的短期(三个月以内)培训班(包括进修班、训练班),培训期间食宿在培训单位或招待所的,伙食补助、差旅费补助标准减半发给。参加大中专、研究生班学习的学员,伙食费一律自理。
8)招商引资等其他差旅费开支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6.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
1)公务接待统一由党群办负责安排;
2)各办公室遇有接待事务,事前应填写《会议和来客接待就餐审批单》,报镇长签署同意后,由党群办统一安排。离开本镇政府的接待事务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3)公务接待一般安排在食堂就餐,陪客人数不得超过2人,视人数多少,每人每次可开支20—40元。
4)由于工作需要,经批准确实需在营业性餐厅安排就餐的,严格按批准标准接待,接待费开支必须及时结清,财务结报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不得列支。结报时,支付凭证必须附详细菜单和审批单报销。
5)各办公室的接待费不准多头列支,不得跨财务年度列支,不准转嫁到下属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
6)凡属接待费开支报销,除按规定履行有关手续外,财务审批小组定期对财务报销进行讨论同意并签字。
7)将接待支出情况在机关内部进行不同形式的公布,以接受监督,
7.工程建设支出管理
财政建设资金的拨付。工程建设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程序操作办理,建设资金的拨付遵照“按计划、按程序、按进度、按预算”的原则办理。
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项目,严格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以及工程进度等拨款。
2)财政统计办发现建设单位有违规建设,如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超概算建设,未按规定办理概算调整的,可以暂缓或停止拨付资金。
3)工程竣工结算。建设项目竣工初验后,施工企业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书以及其他资料。主管单位收到施工企业编制的竣工结算书后,应及时整理工程结算资料,并在7日内将施工企业编制的竣工结算书,造价10万元以上的工程,报市级财政部门审查;10万元以内的工程,由管理小组审查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查确认,并将审查结果报市级财政部门备案。
4)工程竣工验收超预算结算。因由不可预见等原因,已经按规定办理工程增加或变动手续的,工程总额超出15%的由管理小组讨论,报镇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其中超过×万元由管理小组提交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然后报党群扩大会议讨论批准。
5)凡工程支出的票据,须由经办人、主管领导签署意见,财政统计办根据合同和增减文书进行审核,然后由管理小组牵头人签字,报镇长签发。
8.工资、福利、奖金及社保资金的提取
应及时准确发放工资,按规定发放奖金、提娶交纳住房公积金等社保费。
(七)财产管理
财产管理必须按照“保证需要、节约使用,严格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所有财产由综合办、财政统计办统一管理,一般情况综合办管物,财政统计办管帐;为了切实保护镇政府财产的完整,对各类固定资产,每年必须全面清理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年度固定资产核对表》。
1.固定资产添置和保管
1)固定资产添置。必须严格按年初预算资金额度内执行。需要添置财产由所需单位列出清单,送综合办、财政统计办审核,然后按级申报审批,×万元以内由镇长审批,×万元以内由镇长办公会议审批,×万元以上由党群扩大会议审批。
2)固定资产购置须按《政府采购制度》和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属政府采购的资产,按采购程序,报市采购办统一采购。不属政府采购的商品,由综合办会同财政统计办询价采购。
3)公有财产只能在办公室和公务活动中使用。领用时,领用单位负责人和领用人均需填写财产使用卡,分别送党政办和财政统计办备案。工作调动或工作岗位调整时须办理移交手续。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损失,要酌情赔偿损失。
4)车辆的使用与保管按《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2.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房屋出售处理
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房屋出售处理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或房屋出售处理时由综合办牵头,会同纪工委、财政统计办以及使用单位等人员(包括邀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核价,然后按级申报审批。×元以内由镇长审批,×万元以内由镇长办公会议审批,×万元以上由党群扩大会议审批。经批准后,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单》,财政统计办凭报废、报损单办理财务核销。
3.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数量比较大的材料采购采用招标办法购买,招标时,主管单位须会同纪工委、综合办、财政统计办参加。投标企业须有2家以上。
2)低值易耗品由党政办和财政统计办共同采购,一般日常办公用品由党政办保管发放,特殊的配件随买随用低值易耗品必须办理登记领用手续。
3)具体按《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八)票证管理
1.各种票据由各办公室向财政统计办领用。
2.各种票据均应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一票—户,一次一票。对缴款人每次缴款都必须开票,不得将几个人的缴款额开在一起。
3.不准收款不开票,不准开票不收款,不准用“白条”或其他收据(非市级以上财政部门鉴制的收据)收款。
4.票据各种章戳要加盖齐全,票据不准相互借用,票据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票证安全情况,做到防止丢失和损坏。
(九)镇政府管理干部的离任审计
按《市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XX省单位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办法》执行。
(十)对下属机关、事业单位、管辖村、投资项目的审计
1.建立由纪工委副书记为组长,财政统计办主任为副组长的审计小组,对单独建帐单位和直属单位进行年度审计。
2.财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制度执行,违反规定要追究责任。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准刁难财政工作人员。
3.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XX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XX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执行。
(十一)其他
1.各村的工程建设资金补助根据各村的经济状况和工程大小给予适当补助,没有预算的不予补助。
2.被征用村的土地征用费统一划入镇政府财政帐户代管,退回代管资金时,由财政统计办长、分管领导签字、镇长签发。
3.机关干部因病或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借款的,应先向财政统计办领取统一借据,经同意后方可办理。借款额度在本人月工资额度内的,由财政统计办长签发,超过本人月工资的由镇长签发。因公临时借款或重病住院的由财政统计办长审核,镇长签发,公差结束或出院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结清。
4.镇政府财政一律不准对企业、单位、个人借款作担保。
5.镇政府所属各单位(包括各公司)独立核算的,都必须按月向财政统计办报送会计报表,及时反映资金收支情况。
(十二)监督检查
1.财政统计办每半年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汇报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并根据日常工作情况结合上级和镇政府对财政统计办的工作要求进行一次自查,填写《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自查表》
2.为了加强对镇政府财政收支的管理,党群办纪检负责组织成立由党群办书记、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纪工委书记、政协领导等组成的财政监督领导小组,每半年或一年对镇政府财政收支情况、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增强镇政府财政收支透明度,实行财政财务公开,并随时接受监督。填写《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监督检查表》
五、附录及相关政策依据和文件
(一)附录
附录1《有关补贴、非医保工作人员的医药费报销规定》
附录2《关于临时工工资补贴等有关规定》
附录3《关于通讯费报销和职务补贴的有关规定》
(二)相关制度
1.《采购管理制度》
2.《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三)有关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市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
4.《XX省单位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6.《XX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
7.《XX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8.《关于明确~年镇政府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六、标单、记录
1.《年度财政收入、可用资金预测说明》
2.《预算草案》
3.《抄告单》
4.《报表》
5.《报表》
6.《资金使用审批表》
7.《会议和来客接待就餐审批单》
8.《年度固定资产核对表》
9.《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单》
10.《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自查表》
11.《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监督检查表》
附录
1有关补贴、非医保工作人员的医药费报销规定
一、有关补贴规定
(一)值班补贴每人每月120元,节日值班(24小时)每人每天补助80元。
第三篇:xx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xx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镇的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县扶贫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扶贫资金是指从我镇扶贫基金安排和通过其它途径筹集,专项用于落实我镇贫困村及贫困户脱贫项目的扶持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
(一)集中管理,统筹安排
按照集中资金、集中管理、集中使用、集中分配“四个集中”的原则,把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纳入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二)专款专作,重点优先
扶贫资金必须根据我镇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专款用于我镇的扶贫开发,切实做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主要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整村推进等项目补助支出。
(三)结合实际,确保效果
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必须符合我镇扶贫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总体要求,尊重群众意愿。要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式综合扶贫措施,坚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
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力争取得较好效果。
第二章资金使用管理范围
第四条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遵循以下顺序安排使用:
(一)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扶持,通过发展生产和农村劳动转移使其人均收入达到县上扶贫工作目标要求;
(二)扶持列入改造计划的贫困户危房改造;
(三)补助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设施建设;
(四)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其它扶贫支出。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管理
第五条扶贫资金申报。扶贫资金实施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由镇扶贫领导小组申报,经班子会议审核后报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必须符合镇人民政府的总体规划。
第六条项目实施。项目以抽在村为实施单位,整村推进。各村委会要引导和带动群众投工投劳的积极性
第四篇:知心镇办事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知心镇办事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制度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促进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建设有序发展,遵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国家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财政、财务管理法规,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财政收支管理
第二条镇财政预算内资金收入管理,按XX县区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执行。
第三条镇财政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结合本镇具体情况,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
第四条政府性基金收入实行“量入为出,专款专用,收支平衡”原则。收支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银行帐户统一由财政办负责开设与管理,各项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部纳入镇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条镇各社区、办公室各项非税收入,统一使用《XX省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收据,统一由镇财政办负责收取并上缴国库,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使用其他票据收费。
第七条财政收费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收费标准和审批程序收费;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规定,按日解报入库,月末汇总结报,不得坐支、挪用和“白条”抵库。
第八条财政收费员在月末25日前将非税收入向镇财政总会计结报,并填报《非税收入结报表》和《票据结报表》,财政总会计复核后及时入帐。
第九条票证管理按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上级部门拔入的各项财政资金,入帐时应附拔款通知书或有关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镇财政资金支出,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安排、保证重点、讲求效益、自求平衡”的原则。严格按年度预算计划项目拔款,并追求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定员定额和费用开支标准,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
第十三条镇财政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使用本级预算的预备费及上年转入的机动财力,在确保完成上级核定的收支计划和保持本级财政预算收支总平衡的前提下,除上级指定特定用途的专款外,可对支出预算项目以内的科目之间的经费进行必要的调剂留用。
第十四条财政资金调拔,须由财政总会计核实,经镇办事处主任批准后予以拔付。
第三章镇机关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镇机关经费支出,坚持集体商量与“一支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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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城北小学校后勤管理制度城北小学校后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我镇学校校后勤管理,建立后勤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特制定本规范。
2、后勤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勤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为教育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生活服务,为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并在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育人的功能。
第二章校园管理
1、校园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学生宿舍区管理等。校园管理的目标是建设安全、整洁、文明、优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营造和谐的育人氛围。
2、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①校园绿化建设应有规划,突出重点,形成风格。校园绿化中要针对不同功能区域合理配置景点,将知识性、趣味性、人文性融为一体,提高校园的文化品位。②学校应配备懂技术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绿化和养护。③总务处应建立学校绿化管理制度和绿化档案。档案包括绿化现状图、规划图、设计效果图、施工图及地块绿化统计表、各类合同等。
3、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的任务是环境的清扫保洁,消灭蚊蝇兹生地及保持排水排污系统管道畅通等。①学校各部门应协同配合,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和学生劳动服务活动的作用。②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专职清洁工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③加强宣传教育,在师生中形成自觉维护整洁、优美环境的文明习惯和良好风气。
第三章资产管理
1、公用房的使用管理。①公用房的分配,由后勤部门按学校意见安排。②公共用房和专用房屋,如食堂、电化教室、专用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室内活动室、会议室、汽车库、仓库、图书室、配电房、锅炉房等,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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