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防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防腐管理工作,确保防腐设施的有效、完整,防止与延缓生产设备的腐蚀与破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所有单位,本制度规定了设备防腐蚀的管理分工与具体要求。 3、防腐管理的分工 3.1设备动力处 3.1.1设备动力处为主管部门,负责生产部的防腐工作的管理。 3.1.2设备动力处设专职防腐管理人员,负责设备防腐技术管理。 3.1.3负责编制生产部防腐大、中修工作计划,制定主要防腐工程的施工方案。 3.1.4负责每月对各车间的防腐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3.1.5组织防腐工作计划的实施,并负责对主要设备或重点更新改造项目的防腐工程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
2、作。 3.1.6积极推广、应用防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组织实施和试验研究工作。 3.2生产车间 3.2.1负责全车间防腐工程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并认真执行防腐蚀各项技术标准及施工规范。 3.2.2对设备腐蚀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作好记录,采取避免措施。 3.2.3负责本车间的防腐措施的验收工作。 3.2.4负责本车间所有防腐措施的维修与保护。 4、防腐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4.1防腐管理工作必须统一规划,加强管理。 4.2对腐蚀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应作为课题进行实验研究,确定合适的防护措施。 4.3凡需要防腐的设备,必须由生产车间处理合格,交施工单位施工。 4.4防腐工程施工安装,必须按相应施工与验收规范要求执行,以保证施工质量和人身安全。 设备防腐管理制度yz/hhs-03-g22.13 4.5设备、管道、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应结合系统停车检修进行防腐及全面内外检查。 4.6使用防腐材料应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使用淘汰或不符合安全生产及环保的材料。 5、本制度由设备动力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