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一、保管干部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三、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六、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八、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九、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档案。 十、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守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
2、水平。 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规定,保护档案的安全,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四、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五、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等的交接工作。 (三)干部人事档案借阅制度 一、查借阅单位应填写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派2名中共党员按照查借阅干部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越级查借阅干部档案。 二、档案管理单位,要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 三、只允许查阅批准查阅的内容;查借阅单位或个人需要摘抄、复制档案内
3、容的,必须经档案管理单位同意后才能摘抄、复制。 四、查借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有关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污损档案材料,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犯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者,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五、任何个人不得查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六、除干部死亡撰写生平材料需要外,干部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因其他工作需要必须借出使用时,要经档案管理单位负责人批准,限15天内归还,借用期间不得擅自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一、要建立收集材料的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干部工作动态和信息,通过有关部门收集
4、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二、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收集干部档案材料;做到嘴勤、腿勤、手勤,确保干部档案材料齐全。 三、接到干部任免、工资变动通知后,要及时登记干部职务变动和工资变动情况。 四、要定期查看干部档案,发现缺少材料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登记并向有关部门、单位索取。 五、根据工资需要有计划地布臵填写干部履历表、做鉴定、写自传等,及时充实干部档案内容。 (五)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送交归档制度 一、各级组织干部人事、纪检监察和教育培训、审计、统战等部门,都应建立健全送交干部档案材料归档的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
5、、形成干部档案材料的部门,在形成材料后的一个月内,要将材料送交干部档案管理单位归档。 三、凡拟提拔任职的干部档案,应先送有关干部档案管理单位进行业务性审核。 四、干部档案材料必须由组织送交,干部本人送交的一律拒收;送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文字清晰、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五、对无故或有意不送交干部档案材料甚至丢失干部档案材料的,应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六)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一、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收集或送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手续完备;凡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要查清注明后再归档;凡查不清楚或对象不明确的材料,不能归档;凡不符合归档要求、手
6、续不完备的材料,应补办完手续后归档。 二、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他重要问题需要查清而未查清的材料以及未办理完毕的材料,不能归档,应及时移交有关组织处理。 三、要严格清除虚假不实的档案材料,严肃查处伪造制假行为,坚决维护干部档案的真实性。 四、对不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不应归档的材料,应区分情况及时转给有关部门或干部本人;无保存价值又不宜退回干部本人的,应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销毁。 五、对经鉴别应予归档的材料,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整理归档。 六、干部档案整理装订成卷后,应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 (七)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一、干部工作调动、职务变动以及死亡后,应及时将干部
7、档案转至新的主管单位;转递干部档案必须依据干部调动通知或干部任免文件等方能办理。 二、转递干部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2名中共党员)送取,不得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三、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四、转递档案必须详细填写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并在包缝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印章。 五、收到档案的单位应认真核对档案,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凡属误转的档案,应写明情况,尽快退回转出单位;凡转出档案1个月后未收到回执的,应向接受单位催问,以防丢失。 六、干部调配、任免部门应与干部档案管理单位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通报有关干部的调动、任免情况,
8、以做到“档随人走”。 (八)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一、在干部档案的接收、转递、查借阅等日常管理工作中,应认真登记,搞好检查核对,做到名册与档案相符、人与档案相符、目录与材料相符。 二、对接收的档案,应核查是否属于管理范围、姓名单位职务等是否相符、材料数量是否与转递通知开具的项目一致;发现差错及时登记处理。 三、转出档案时,应核实清点、注销名册。 四、办理查借阅档案时,应先清点后付出;收回时,应先清点后入库归位。 五、每月检查一次借出档案情况,对逾期未还的,要抓紧催回。 六、每半年应将干部档案名册与所管干部名册以及库房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核对,将不该管理的档案转至相关单位,对缺少的档案要查清线索
9、,及时索要。 (九)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一、干部档案库房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六防”)和规定面积的要求,档案必须存放于铁质专用柜并按科学便利的顺序摆放。 二、在职、非在职和死亡干部的档案应分开保管。 三、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工作人员办公室应分开设臵。 四、每天应检查并登记档案库房“六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迅速整改消除。 五、保持档案库房整洁,不得在档案库房和档案柜内存放无关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库房。 六、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不准私自保存他人和自己的档案材料,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书信索要或提供档案
10、材料。 第二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管理干部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二、及时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三、按规定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事项。 四、及时更新干部职务(职称)、学历、工资等变动信息。 五、积极为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提供干部情况。 六、全力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与保护工作。 七、经常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工作。 八、建立和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信息库,大力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管理
11、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现代化。 九、定期向同级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人事档案。 十、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二、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和各项工作制度的要求,坚持原则,一丝不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刻苦钻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努力提高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保密制度,严密保管干部人事档案,严防失密、泄密,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 五、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对收集的材料
12、要详细登记、认真鉴别、及时入卷归档。 六、严格履行查(借)阅干部档案登记、审核、签批程序,对查(借)阅干部档案手续不完备的,不予提供利用;对查阅后的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及时完好地归入库房。 七、热情接待查(借)阅档案人员,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八、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的交换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 一、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文件要求,注意跟踪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时将反映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正式材料收集归档,不断充实档案内容。 二、建立、完善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单位)的联系制度和材料收集网络,主动争得各部门(单位
13、)的工作配合,对应收集归档的材料要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归档。 三、收集补充的档案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内容真实,文字清楚,手续完备。规格一致(19cm26cm),严禁将复印材料及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纯蓝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的材料收集归档。凡属手续不完备、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材料形成部门,限期重新补报。 四、各档案材料形成部门要认真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的要求,将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及时报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或滞留档案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一、认真审查、鉴别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将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及时归入干部档案
14、。 二、对经鉴别内容不完整,来源、时间不明,字迹模糊不清,打印书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接收、不归档,并限期更换或待补办完手续后再归入档案。 三、对犯有严重错误或涉及其他重大问题的干部,经党组织审查,做出处理结论后形成的正式材料可归档,在未做出结论之前不得归档。 四、经鉴别,对不属于归档、须从干部人事档案中撤出的材料,必须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核后销毁或转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五、任何人不得从干部档案中撤出应归档的材料,对违反规定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制度 一、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等法规、规定要求,认真整理干部人事档案。 二、整理干部人
15、事档案,必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晰并与内容分类相一致、装订整齐,使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规范、精炼实用的要求。 三、整理档案时,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对按规定需剔出的档案材料,必须先登记,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后再行处理。 四、整理过程中,要严格档案材料的管理,防止档案材料丢失和泄露干部档案内容。 五、坚持经常整理与集中整理相结合,普遍整理与个别整理相结合,使档案内容保持完整规范。 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与保护制度 一、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建立坚固并符合防火、防潮、防盗、防蛀、防尘、防高温标准的专用档案库房。管理档案1000卷以上的做到库房、阅档室、办公室三
16、室分开,库房面积每1000卷不得少于20平方米,配置铁质的档案柜(箱)或密集架。 二、档案库房内的空调、加湿、去湿、杀菌、灭火等各项设施要齐全,库房和档案柜、架要指定专人管理,经常检查。 三、库房内要保持清洁,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等妨碍档案安全的物品,注意发现和排除有碍档案安全的一切隐患。 四、库房内要设有各项应急措施,档案管理人员须熟练掌握救护设备的使用方法,保证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及时、有效地抢救档案并将档案运送到安全地点。 五、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确保干部档案安全。 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在接到干部任
17、免、商调通知后,要及时将干部人事档案转给新的干部主管部门。 二、转出档案时,要认真清点档案全部材料,按规定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档案转出后,要注销名册。接收档案单位可拒收材料不全或整理不合格的档案。 三、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所列项目,详细登记和进行严密包封,由机要转递或组织人事部门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严禁交干部本人自带。 四、接收干部人事档案单位在对所接收的干部人事档案认真核对无误后,尽快将签名盖章的回执退回。发现档案中缺少材料,要及时催要;发现转递的档案材料存在手续不健全等问题,可将档案材料退回。转出单位应尽快补齐,并在限定的时限内转给接收单位。 五、转出
18、单位对逾期一个月未退回执者应及时催要,以防档案丢失。 六、干部管理部门发出调动、任免通知时必须同时抄送干部档案管理部门,以便及时更新干部职务变动信息和传递档案。 七、档案转出或转入要及时登记,做到干部职务、工作变动了,其档案也随之及时变动和转递。 干部人事档案提供利用制度 一、严格按阅档规定来确定是否提供利用和提供所需材料。 二、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时,利用单位必须派二名以上中共党员干部,持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和工作证,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查阅手续。对持行政介绍信或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档案者,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三、阅档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抽取和撤换档案材料
19、;严禁折叠、批注、拆卸、涂改、圈划;严禁边喝水边阅档;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违者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对于确因工作需要利用档案材料取证的,必须经过干部档案处(科)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复制提供。 五、干部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使用时须申报理由,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借阅。借用部门要指定专人专柜保管,不得擅自转借他人。借阅期限最长为二周,如需延长,必须办理延期借阅手续。档案送还后,要认真核对并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六、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档案。 干部人事档案保密制度 一、非档案管理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干部人事档案库房
20、。 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增强保密意识,严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密。在私人交往、通信、日常言谈中,不准涉及干部人事档案中的内容,不准向亲属、子女、朋友等泄露干部人事档案内容,不准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或档案材料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不准将干部人事档案带回家中,不准用电话提供有关干部的全面情况和涉及干部的政治历史或其他重要问题的内容。 三、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对伪造、涂改、销毁档案材料和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四、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干部档案材料。对剔出的干部
21、人事档案材料,认真登记备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指定地点并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监销。 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一、定期对所保管的干部人事档案数量、归档材料进行检查核对,做到库册一致,数目清楚,账档相符。 二、坚持每季度对所保管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一次核对,及时了发现解决问题。 三、每半年对收集、归档、转出的档案材料以及提供利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核对统计,注意从统计数据中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干部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二、收集、鉴别和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三、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
22、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人事档案信息资料。 六、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八、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九、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 十、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 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规定,保护档案的
23、安全,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四、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五、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及档案业务文件等的交接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阅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和XX省委组织部关于查阅干部档案的规定(沪委组92字第8号)以及中组部关于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组通字199622号)精神,对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作如下规定: 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者,必须是共产党员,并持有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且手续完备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方可查阅。其它如持“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行政介绍信”要求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24、的,一律不予提供查阅。 二、干部人事档案是党和国家的机密,查阅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不得转借他人。档案内容应严格保密。不得在案卷内涂抹、勾画及乱加批注。卷内材料不得拆散,不得任意增删,未经同意不得复制。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假公济私者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三、外省市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事先联系,征得同意后,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凭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前来查阅。如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反映被了解人的情况,则提供有关部分。 四、公安、安全、检察部门、公证处等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也应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应需要而摘录档案内
25、容的,须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对其摘录部分,由档案管理人员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写明材料出处及日期,加盖部门公章。对摘录复制的材料必须留作证据外,一律由查阅单位负责销毁。 五、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在阅档室内或指定地方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将档案借出使用,查阅单位应在审批表上说明理由,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方可借阅,限期(两周内)归还,逾期须办理续借手续。 六、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组通字199614号)规定的范围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及时
26、将全面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收集归档,充实档案内容。 二、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在形成材料后的一月内,按要求将材料送交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归档。 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建立联系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收集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发现有关部门送交归档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有责任按规定认真办理。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别、归档制度 一、归档的材料必须是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二、归档的材料
27、,凡规定有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一般应有本人的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可由组织注明。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应是(1926.5cm)规格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应留出22.5cm装订边。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除电传材料复印存档外,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四、对归档材料应逐份登记,并于一个月内归入本人档案袋(盒)内,每年装订入卷一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转递制度 一、建立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登记簿,凡进出档
28、案须严格手续,逐一登记。 二、转递干部人事档案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本人携带,对本人携带档案的,档案管理部门应拒绝接受。 三、转出档案必须完整齐全,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并装订成卷,不得扣留部分材料或分批转出,凡整理中剔除的待销毁材料不得随干部人事档案同时转递。 四、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填写中共XX省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以机密件寄出。成批移交档案时,可填写移交名册(一式两份),由交接双方签字盖章。 五、档案管理部门对外单位转入的档案,要认真清点,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加盖公章后及时退回寄出单位。逾期一个月未受到回执的,档案转出单位应函、
29、电催问,以防丢失。 六、档案管理部门要主动与干部调配、任免单位(部门)配合,使干部人事档案随着人员调动、职务变动或改变主管单位而及时转递。 干部人事档案的检查核对制度 一、档案存放要编排有序,便于查找,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半年或一年将库房内干部人事档案与干部人事档案名册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凡人员调动、职务变更,应及时登记。 三、每年末,对库房内档案进行统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有序。 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不得在口头上、通讯中泄漏档案内容和其他有关机密事项。 二、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配制铁质档案柜
30、,库房内保持清洁、安静,定期检查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光、防高温等“六防”设施落实情况,保证档案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三、对保管的干部人事档案应在干部人事档案名册上逐个进行登记。死亡人员档案分开保管。 四、严禁个人私自保存任何人的档案材料。 五、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六、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档案材料不得擅自转移、分散、销毁和丢失。 八、在工作中形成的废纸需粉碎处理。 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 一、凡干部任免或接到“催调干部人事档案通知单”后,应按规定将干部人事档案正本(或副本)及时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的主管(或协管)部门。 二、送交档案时,应检查
31、核对材料与目录,防止张冠李戴或缺少材料,凡是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要补齐或弄清楚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三、送交的档案必须按规定经过整理,对不合格的,可退回原单位重新整理,限期报送。 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在收到档案材料后要逐一登记,并及时办理接受手续。 五、对送交的档案、档案材料,要按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要求,认真鉴别,严格审查,防止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进入档案。对伪造档案材料、涂改档案内容的,一经发现,要予以清除,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保管干部人事档案
32、,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3、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转递和统计。 4、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6、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7、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8、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的人事档案。 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五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保管干部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3.办理干部人事档案
33、的查(借)阅、转递、统计等工作。 4.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6.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等工作。 7.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8.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的人事档案。 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时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要及时主动地将材料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经常地有
34、计划地收集、补充档案材料,做到一季度一小收,半年一大收,年终一总收。同时要在半个月内,将收到的材料归入档案袋内,每两年装订入卷归档一次。 4.收集的档案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完整齐全、手续完备、文字清楚、对象明确,并写明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收集材料登记工作。 6.档案材料必须统一使用16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文件的要求,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进行认真仔细地鉴别审查。 2.对不属于干部人事档案内
35、容的材料要及时转往有关部门,应退还本人的要及时退还本人。 3.对手续不完备或不规范的材料要及时退回材料形成部门补办手续,限期15天寄回。 4.经鉴别确需销毁的材料,由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进行详细登记并报请领导批准后,予以销毁。 5.鉴别登记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及时装入档案袋内,每两年装订入卷归档一次。 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1、在干部人事档案的接收、转出、借阅及日常工作中,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登记处理。 2、每月底要检查核对一次借出档案归还情况,逾期不还者,要及时催要。 3、每半年要全面检查核对一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情况,做到花名册上的姓名与档案柜里的档案一致、档案与档案袋、面和
36、材料上的姓名一致、档案存放的位臵与编号一致。 4、每年底按干部任免通知检查核对一次档案送交情况,对未交档案的要及时催要,并将不该管理的档案转至有关单位。 5、要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登记和统计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1、接到有关干部的任免、调动文件或领导指示后,要及时将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 2、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要求,整理装订成册,一次性转出。 3、转递档案必须详细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并与档案一道密封,加盖密封章。 4、转递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党员干部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5、档案转出后,必须在档案花名册上注明何年何月转往
37、何处,以备查考。 6、接收单位应及时催要干部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要立即退回,并限期在15天内整理好后再报送。对收到不属于管理范围的干部人事档案,要立即退回原转出单位。 7、对接收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认真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若发现缺少材料,应在回执上写明。逾期一个月未退回执的,转出单位应写信催问,以防丢失。 8、对接收的干部人事档案,须认真登记、编号,及时入库。 9、干部调配、任免工作等部门应将干部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并建立必要的联系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时,应有两名中共党员,并填写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
38、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 2、任何人不得查(借)阅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 3、查(借)阅干部人事挡案的同志必须严守纪律。只准查(借)阅有关部分,不得翻阅全部档案。 4、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时,要爱护档案,注意保持档案整洁,严禁在材料上圈划、涂改、不准折叠、拆换、抽出、增添和损坏档案内容。 5、未经批准,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摘抄、拍摄、复制档案内容。 6.查(借)阅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保证绝对安全。要严格保密,妥善保存,不准转借,不准从中抽走档案材料,不准交无关人员和干部本人翻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犯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7、未办理借档手续
39、的不得借用干部人事档案,借用档案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如超过借用期限仍未使用完毕时,借用单位应及时向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说明需延期使用的理由,经同意后方可续借,续期一般不超过7天。逾期不还者,要查明原因,对无故越期者要进行批评教育。 8、严禁在阅档时喝水、吸烟,谨防损坏档案。 9、档案出库时,要先清点后付出,收回档案时要先清点后归位。 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设臵专门的档案库房、查阅室和办公室,不得在库房内阅档或办公。 2、库房内要配备空调、除湿机、灭火器、温湿度计、防腐剂等设施,达到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光、防蛀等“六防”要求。 3、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存放在铁质档案柜内。 4、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5、库房内严禁吸烟。库房和档案柜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杂物。 6、要经常检查档案的保管和保护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改进工作。 7、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索问或提供干部的全面情况和涉及政治历史或其它重要问题的档案材料。 8、档案工作人员不准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个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对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的,要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对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第27页 共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