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者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上报给单位疫情报告管理人员。 三、报告病种为传染病报告卡正面列出的报告病种。 四、由本单位负责传染病管理的科室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等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五、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
2、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六、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内容要真实、详细,对15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疫情管理人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报告后,要在传染病登记本的相应位置加盖“疫情已报”章。定期核查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给予补报和订正。 七、对初诊者必须全部报告,即报告率100%,复诊者可不报告(在登记本上注明)。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 八、网络直报人员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薄和肺结核转诊登记薄,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