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政府采购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区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节约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务车辆运行成本,促进全区廉政建设。结合区的实际情况,各苏木、镇、办事处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供油实行政府采购。 一、公务车辆供油范围 二、公务车辆供油经费来源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燃油经费包括预算内基本支出中安排部分、区财政匹配部分(将燃油匹配部分按季度直接拨入采购办供油专户)及单位自筹部分。各单位应于每月110日将燃油经费划入政府采购办供油专户,帐务处理借:暂付款贷:银行存款;各用油单位将加油发票报帐后,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贷:暂付款。 三、公务车辆供油的资金流程 1、采购办归集
2、资金后,向中国工商银行支行办理用油主卡。 2、单位管理人员到采购办办理单位用油资金加油卡。 3、单位持卡人到加油站加油并开具发票及pos机刷卡小票, 然后报账员携带加油发票及其复印件和小票到采购办审核并留其复印件和小票,并在原件上签注已审章后方可办理报帐手续。 4、采购办将留存各单位的加油发票复印件设置各单位明细帐,汇总后每半年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XX省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石油分公司)汇算节约资金;采购办将节约资金分别存 入各单位帐户。 四、政府采购定点供油方式 1、供油单位 选择石油分公司62家作为政府采购定点加油单位。(见附表) 2、供油要求与优惠条件 定点加油单位必须保证油品的数
3、量和质量,并保证区公务车辆加油的畅通和方便。石油分公司将对区所有公务车辆所用各类油品提供每公升0.15元的价格优惠。 3、定点供油消费方式 工行市分行提供加油刷卡设备pos机和加油专用卡,并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和维护,保证政府采购公务车辆刷卡加油的正常运转。将供油资金转入供油专用卡,负责与市石油分公司结算 燃油款,并向区政府采购办提供报表。 五、其它相关规定 1、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公务用车加油的管理制度,有效杜绝管理上的漏洞,合理分配加油资金,做好加油资金的充值工作, 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应定期考核本单位用油使用情况,建立单车油耗数据,分析、检查支出是否与本单位工作业务量相适应,单车耗油量是
4、否与其行使里程匹配,切实控制燃油费的支出。 2、各单位办理供油加油卡时必须提供持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车辆的牌照号码、已行驶里程数、车型及百公里耗油量等资料。 3、各单位的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加油卡及加油卡密码,不得将密码外泄和转借他人,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制度,此卡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也不能在银行存取现金和转帐。 4、加油卡的挂失和止付必须到政府采购办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5、各单位的车辆和持卡人变动须到采购办进行备案,并办理定点供油的变动手续。 6、各单位因公到外地出差,确实无法在定点加油站加油的,持外地加油发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方能办理报帐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7、供油单位和银行必须按合同约定执行,并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以确保公务车辆的定点供油工作正常运行。 8、实行定点供油后,各单位在市境内的燃油发票,必须是指定供油单位开具的发票,否则不予报帐,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监督与管理,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依据暂行办法要严格查处 六、具体实施时间 根据区的实际情况,实施公务车辆集中供油从年2月1日开始执行。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