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规章制度汇编 述职述廉会议的范围内进行反馈;就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个别交换意见,促其进行整改。 第六条述职述廉的时间。述职述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同时进行。 第七条述职述廉的评定和运用: 对述职述廉结果的评定,述职按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标准评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述廉按测评标准评定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一)述职述廉的评定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调整工作等的重要依据; (二)对评定为不称职或不满意等次的领导干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帮助其提高认识,限期进行整改;限期不改的,视其情况调整领导职务。经查实确有违纪问题的领导
2、干部,按照有关党纪政纪条规给予处分和组织处理。 (三)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述职述廉的综合评价材料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以规范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 第八条述职述廉工作的要求: (一)要提高对述职述廉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述职述廉制度得到落实,并取得实效; (二)述职述廉对象要正确对待述职述廉工作,如实客观地按述职述廉的内容和要求汇报,不得有任何隐瞒; (三)加强对述职述廉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要创造一种让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氛围。认真受理干部群众的检举和申诉,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46 关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
3、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局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 第三条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留学、劳务输出和定居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四)配偶、子女及直系血亲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购并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
4、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管人员的情况。 (六)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七)局纪委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应由报告人根据报告内容认真填写市城管执法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一式两份,于事前15日内主动上报受理部门。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在事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 第五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由市城管执法局党委、纪委负责受理。受理部门要对所报告事项依据有关规定和政策进行审核,于10天内在“报告表”上签署意见,并通知报
5、告人。报告内容情况特殊的,应由受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审核,并在10天内将审核意见用文字形式答复给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第六条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七条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做出检查纠正,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第八条局纪委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纳入领导干部行为监察范畴,每年底要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综合报告一次。 第九条今后上级有关部门如有新的规
6、定和要求,按新规定、要求执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47 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实行任前廉政谈话的主体是市城管执法局党委书记、副书记或纪委书记。第二条接受任前廉政谈话的对象是局属各单位党政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正、副职。第三条任前廉政谈话内容 1、介绍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该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情况,指出该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根据接受谈话对象的新任职务,提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岗位职责要求。 3、对照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提出廉洁从政的
7、具体要求。 4、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明确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有关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5、听取对上级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四条廉政谈话程序 1、接受廉政谈话的具体时间一般安排在党委领导同志谈话后二至五天内进行。 2、局纪检监察室及时向局纪委通报新上任领导干部的情况,准备好廉政谈话的有关材料,参加廉政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第五条局纪委领导同志同谈话对象的谈话记录装入该领导同志的个人廉政档案,供考察任用干部时参考。 第六条局纪委每年将谈话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局党委。 48 党员诫勉谈话教育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的教育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XX省纪委
8、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诫勉谈话是对发现党员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所进行的谈话。实行诫勉谈话教育,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实事求是、注意方法”的原则。 二、诫勉对象 1、领导班子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又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将受到诫勉: (1)领导班子不团结,班子成员之间矛盾突出,主要负责同志协调不力,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 (2)市里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市委和局党委中心工作任务完成较差的;(
9、3)作风浮夸,弄虚作假,上报考核指标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4)群众观念淡薄,不关心群众疾苦,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5)在选人用人方面,不坚持干部标准和条件,不按规定程序办事,存在不正之风的。 2、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又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将受到诫勉: (1)政治意识淡薄,党性观念不强,自由主义严重,常在干部群众中散布消极错误言论,执行上级决策和集体决议不力或有抵触情绪的; (2)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政绩平平,不能完成目标任务,分管的工作在年度考核中列全市末位的; (3)不学习思考,不调查研究,工作无思路,解决问题无办法,无所创新,甚至得过且过、遇事推诿的; (4
10、)因领导不力、不负责任,贻误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5)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基层群众或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6)民主测评满意率低于60%,经组织考察,确属个人原因的;(7)搬弄事非,挑拨离间,搞小团体,经批评教育仍不能及时改正的; (8)贪图享乐、铺张浪费、律已不严,生活作风不检点,做出与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符行为的; (9)组织纪律性差,不能严守秘密、令行禁止,不服从组织决定的;(10)官本位意识严重,跑官要官的。 三、诫勉程序 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对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或者科室、单位存在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则采取集体谈话的形式进行。
11、1、拟诫勉对象名单在调查核实、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谈话前,应将谈话的时间、 49 地点、内容和谈话人员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在收到谈话通知书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确认谈话事项,并按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参加谈话,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参加谈话的,应提前报告并说明理由,重新确定时间。 2、谈话中,谈话人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事由,了解有关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或要求。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情况作出答复或说明,对落实谈话对象的意见或要求表态。对谈话的内容,特别是对谈话对象提出的要求和谈话对象的说明及表态应做好书面记录,且经本人核对并签字认可。 3、谈话后,应及时整理谈话记录,并
12、交由局党组织留存。诫勉情况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四、相关要求 1、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从教育、帮助、保护广大党员的角度出发,依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及要求,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监督。 2、谈话对象可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对其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经局党委研究认为可以采纳的应当予以采纳,并由局纪委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3、诫勉对象要端正思想、深刻反思,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更加努力地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和帮助。对不认真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反映仍然强烈的,应引咎辞职,拒不辞职的予以免职。诫勉对象所在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13、,鼓励其放下包袱、努力工作、班子其他成员和干部群众要给予热情关心、帮助和支持。 4、谈话人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不该泄露的问题,不准假公济私、挟嫌报复或向谈话对象提出不正当的要求。 5、诫勉对象在一年内不得参加评优、入党,不得提拔调动。本制度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纪委负责组织实施。 50 年度考核奖惩制度 为加强机关管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内容 。按照单位和干部管理权限,每年组织对机关内部科室工作和机关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原则。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三、考核形式。对机关
14、科室和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四、考核步骤: 1、各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工作进行总结;被考核人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 2、进行民主评议,听取分管领导和干部职工对被考核科室和个人的意见。 3、考核部门在上述基础上对被考核科室和个人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级意见。 4、召开局党委会研究确定被考核科室和个人的考核等次,报有关部门批准。 5、个人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存入个人档案。 五、奖惩办法: 1、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先进科室的
15、奖励可由党委会研究确定。日常工作中,对表现突出或在单项工作中为单位争得荣誉的科室或个人,可由分管领导提出奖励意见,经党委会研究决定。 2、对在年度考核中不称职或日常工作中表现差、影响单位声誉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1 局务会议工作规程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会议质量,有效地履行城管执法部门工作职能,特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制度 1、局务会议包括局长办公会和业务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或急需决定的重要问题随时召开。业务工作会议,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局长办公会由局长或委托其他领导成员主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参加;业务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主持会议的
16、局领导成员确定参会对象。 3、根据议题内容可扩大列席人员,具体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4、局领导班子成员因事、因病不能到会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二、议事内容 (一)局长办公会 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 2、研究决定行政工作的重要或重大问题,并作出部署决策。 3、研究全局的工作计划、规划;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工范围内行政工作情况的通报或汇报;研究阶段性业务工作推进情况及有关问题等。 4、审议通过局领导班子向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重要请求和报告。 5、研究和处理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重大突发事件。 6、研究决定需要讨论的其它问题。 (二)业务工作会
17、1、贯彻执行局党委重要工作决策和有关精神。 2、研究决定业务工作的有关问题,并安排布置对口方面工作事项。 3、研究全局性或局部性工作计划、任务落实推进情况。 4、研究应急性相关工作。 三、会议规则 1、凡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分管责任人员要事先进行充分的论证,准备好具体意见和必要的材料。会议议题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同意后,一般要在会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发言准备。 2、提交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的议题,一般应由分管负责人汇报。 3、讨论决定事项,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以应到成员过半数通过形成决定。 4、班子会议主持人将各位成员的意见集中、归纳,并征得各位成员同意后,作为班
18、子集体意见。对班子会议形成的决议,所有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人无权擅自改变。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予以保留,但在未作出新的决议前,必须执行原决议。 5、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需保密的问题,在未正式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泄露。传达班子会议精神,只传达形成决定的意见,不得传播讨论问题时的发言情况和不同意见。 6、对重要问题如有不同意见,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磋商后,下次会次再议。 7、班子成员因病因事未能到会的,会后由主持人向其通报会议内容。 8、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编印会议纪要,明确具体人负责贯彻落实,分管 2 领导及时督促,抓好落实。 四、工作程序
19、(一)议题确定。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主持人提议,局长办公会议题由局办公室收集并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意见后拟定,主要内容包括近期主要工作安排、日常工作中需统筹安排的工作、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研究及需要讨论的其他问题。业务工作会由召集和主持人提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关科室拟定。 (二)会务准备。局办公室负责做好局长办公会相关工作。 1、议题的准备; 2、提出会议建议方案,主要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范围、主要议题等,按程序报请局主要领导审定; 3、若需部门汇报或列席,应通知汇报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4、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出席范围。局班子成员。 列席范围。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议题涉及的有关单位
20、主要负责人。业务工作会,由召集和主持会议的领导安排相关科室准备。 (三)会后工作。由局办公室于会后2日内草拟会议纪要,按程序办文送签,原则上于会后3日内办结。 3 会务组织工作规程 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根据局领导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会议组织工作的一般程序 (一)会议审批。局领导提出议题后,由局办公室或相关业务科室拟定会议方案、起草会议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参加范围及有关事项等),呈送局分管领导审批,重大会议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二)会务准备。根据会议性质、内容等由办公室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完成。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工作内容包括: 1、安排会场。包
21、括会标制作、会场布置、席卡制作和摆放等; 2、会议通知(局班子成员召开的会议一般由相应科室印发); 3、会议材料(含领导讲话)准备及印制; 4、其他需要准备的事项。 (三)会场服务。以主管业务科室为主完成。工作内容包括会议签到、会议记录或录音、会场照应,及时向主持人报告签到情况等。 (四)会后工作。以主管业务科室为主完成,办公室协助,工作内容包括: 1、根据需要起草会议纪要、整理领导讲话并印发; 2、会议资料送交档案室存档; 3、会议经费落实及结算; 4、跟踪督办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5、新闻报道由各科审核把关(根据需要)。 二、局长办公会会务工作规程 (一)议题确定。由局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
22、提出,议题范围包括:近期主要工作安排、日常工作中需统筹安排的工作、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研究及需要讨论的其他问题。 (二)会务准备。由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1、收集议题; 2、提出会议建议方案,主要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范围、主要议题等,按程序报请局主要领导审定; 3、若需部门汇报或列席,应通知汇报单位做好相关准备(打印会议材料); 4、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出席范围:局领导班子成员。列席范围: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议题涉及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会后工作。由局办公室于会后3日内草拟会议纪要,按程序办文送签,原则上于会后3日内办结。会议资料交局办公室归档。 三、局业务(临时)
23、会议工作规程 (一)议题确定。由局领导或相关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报参会主要领导审定。 (二)会务准备。由相关科室负责做好会务服务工作。 1、通知参会人员; 2、提前联系局办公室布置会场; 3、负责会议签到,及会议材料准备工作。 (三)会后工作。由局相关科室会后3日内草拟会议纪要,按程序办文送签,原则上于会后3日内办结。会议资料交局办公室归档。 4 信访工作制度 为加强城管执法局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及时承办、认真解决问题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 二、局领导要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凡工作日至少要有一名领导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
24、取群众意见和呼声,重视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并认真负责地给予解决。 三、机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要认真接待、处理、承办来信来访事项,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四、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在局党委领导下,各科室负责人、承办人对信访工作要认真负责,改善工作作风,承担信访好工作责任。局办公室负责综合信访事项的受理、转办、协调、督办及资料归档。 五、专兼职信访网络人员要坚守职责,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要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合理地解答解决反映的建议和问题。 六、对来访、来电的受理,要接待热情、用语文明,记录认
25、真,耐心解答。属于行政综合类信访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接待受理并登记备案,报相关领导批示、转办、协调、督办、归档,职能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处理,按程序报领导审批后答复当事人,并将结果报办公室备案。 七、要严格执行信访事项办结期限,对受理、承办、复查的信件,不得敷衍、推诿、拖办。对于单位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各有关科室应当在接受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上报结果。承办科室可视情况将处理结果直接答复信访人。不能如期上报的,要说明情况。 八、信访工作要做到热情、认真、严肃。对于群众的合理要求,能够解决的要及时给予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讲清道理,耐心说服。对于不合理的要求,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向群众解释清楚。 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中,处理、承办信访事项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当申请回避。 5第18页 共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