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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坐班规章制度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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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干部坐班制度 XX县区智凤镇登云中心小学校 教职工坐班制度 根据《XX县区教委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和严肃劳动纪律的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教师本人在工作日上班必须到学校指定处按时签到,任何人不得替别人签到,若有违者,则记旷工一天。 二、教师在上班期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学校对其坚守岗位情况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每天两次,即由考勤人员于每天上午第三节课和下午第一节课期间对教师在岗情况进行检查记载; 不定期检查。是指由学校行政人员对教师在岗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检查形式一是到岗位上查看,二是电话或广播呼叫。 在每次定期检查中,若发现某教师不在岗位上,则记该教师旷课一节,每三次旷课则计为一天旷工。在每次的不定期检查中,如发现某教职工不在岗位上,则用电话或广播呼叫,呼叫后十分钟之内不到学校内指定地点者,则视为该教师不在工作岗位上。 三、各类人员工作岗位规定: 1.教师。上班期间工作岗位在校园内。上课教师岗位在课堂,离开课堂三分钟或迟到早退三分钟的视为脱岗,计0.5节旷课;未上课的教师岗位主要应该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在操场和校园内其他工作场所。特殊情况(如寻找未到校或擅自离校的学生,处理工作上的 偶发事件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事件)工作岗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发生变化。如工作需要必须离开校园的,事前应告诉行政值周。 2.值班人员:工作岗位应该教学楼、走廊、操场、食堂、值班室等工作需要的地方. 3.保安。负责校门守护的保安工作岗位应在校门及其附近.负责校园内巡视的保安,工作岗位应在校园内操场,教学楼走廊及周围,食堂内外等。保安工作时间是24小时轮班。 4.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及相关管理人员:平常主要工作岗位应在校园内,同时根据各自分管工作的需要,工作时间,地点会有变化.此类人员离开校园外出开会或者办事应该告诉行政值周人员,并上行政值周人员告知考勤人员做好记载,安排办公室主任进行去向公示. 5.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在全镇各中心小、村小、幼儿园及其工作需要的地方. 四、此制度从2011年2月15日起执行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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