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制度 为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社区干部职工以良好精神面貌完成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由各单位(党小组)、各党支部、综合处负责,定期进行。 二、各党小组通过日常工作、党小组生活会、个别谈心以及听取同志们反映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每季度分析一次,由党小组长书面或口头报党支部。 三、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以前各支部将上一季度各党小组的思想分析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报综合处,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四、综合处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召开一次思想分析会,并综合各党支部的分析情况,写出干部职工思想分析情况报告,上报局党委,特殊情况要随时报告。 五、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要有定性、定量分析。分清是政治觉悟、思想认识、道德意识还是精神负担、思想情绪等问题;分清是多数人、少数人还是个别人的问题,以及问题的轻重程度等。 (二)要有原因分析。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分清是社会因素、工作因素、家庭因素还是个人的因素。 (三)要提出建议和对策。各支部和综合处要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措施和建议并分工专人负责抓落实。 花卉东路社区居委会2011年1月10日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