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干部监督工作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095801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61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干部监督工作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干部监督工作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干部监督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促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员条件 督查员是我部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完成特定任务而聘用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 2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3在职或已离开领导岗位的省(部)级和厅(局)级领导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督查员职责 督查员在执行干部监督工作督查任务时,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了解被督查地区、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条例》、《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的情况。 2受理反映领导干部严重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方面的举报;对党委和组织部门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调查核实的重要问题,负责督促查办。 3对严重违反《条例》规定、在用人上搞不正之风的重要案件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针对产生问题的原因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 4督查任务结束后,向派出部门的领导汇报督查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三、督查员工作方法 督查员在执行督查任务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以下方法: 1列席被督查地区、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人事工作的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 2约请被督查地区、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召集有关人员座谈或个别谈话了解情况。 3查阅被督查地区、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人事工作会议的记录和干部考察、任免、干部个人档案等有关材料。 4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 四、督查员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督查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派出部门请示报告,不干预被督查地区和部门的人事任免工作。非督查期间不履行督查职责。 2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3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被督查地区、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五、督查员的管理 督查员人选由部务会研究确定。干部调查审理局负责督查员的日常联络、协调和督查情况的综合工作,定期向督查员通报有关情况,提供学习材料。 1督查员由部领导派出执行督查任务,干部调查审理局派人协助其工作。 2督查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至二年。任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见,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3督查员执行督查任务所需费用,可申请专项经费解决。 六、其他 1本办法适用于中央组织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可参照执行。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3页 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