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加油卡使用治理规定为标准本公司车辆用油治理,降低车辆使用本钱,提高车辆使用成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所有车辆实行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加油站定点在珠海市中南方洲南屏加油站,加油卡实行专人治理。 二、由综合治理部统一治理加油卡,综合治理部负责对所有车辆用油情况进展不定期抽查,监视和操纵。 三、综合治理部设专人治理油卡(以下简称油卡专管员),初次领取油卡时,应在综合治理部填写油卡信息登记表进展备案。油卡一经备案,如非特别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如油卡临时损坏或因其他缘故不能正常进展加油时,请油卡专管员及时报综合治理部进展处理。 四、使用油卡时保持卡面清洁,不得折弯,专管员须对油卡妥善
2、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办卡油站办理挂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车辆需使用油卡时,可直截了当在油卡专员处进展领取,领取时填写油卡领用登记表,以备综合治理部及其相关负责人进展检查和监视。 六、油卡专管员应及时理解车辆油卡的使用情况,信时向综合治理部申请油卡充值。并于每次充值之前将上一次的使用登记表交综合治理部进展备案。 七、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车辆使用有员在使用前细心检查车辆情况,如需加油请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别情况,须经综合治理部负责人、并要油卡专管员处进展备案,否那么,将不予报销。 八、加油责任到每车每个人,每辆车装备加油卡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加油完毕后设备会自动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当天加油当天将小票交到综合治理部前台办公处,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因加油站系统缺点无法打印小票或者是小票丧失时,当日须向综合治理部说明情况由司机做好加油记录,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九、综合治理部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展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派车申请表落实当日驾驶员进展当面核对。如经查实因驾驶员忽略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加油费本人承担,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私自使用加油卡,给予驾驶员两倍罚款,并警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