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职工之家”管理制度 “职工之家”是公司全体员工的活动健身的场所,为了加强管理,保障“职工之家”的职能作用,真正做到既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又爱护其设施财产,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公司“职工之家”活动室由工会和行政人事综合部统一管理。 二、活动室只向本公司职工开放,严禁小孩和外来人员使用。 三、开放时间: (夏季)早上6:008:00;(冬季)早上:6:308:00晚上16:0021:00; 四、活动室按规定时间开放,不得在上班时间或超时锻炼。 五、活动室由公司行政综人事综合部管理,管理员负责做好健身器材的维护和活动用品的保管及卫生的清洁,工会负责监督执行。 六、职工活动期间禁止吸烟、
2、大声喧哗、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和在墙面上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 七、爱护健身设施,不得随意搬移、拍打等损坏健身器材行为,谁损坏谁赔偿,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八、在跑步机上锻炼的职工,不得穿工作鞋及其它硬底鞋锻炼,必须穿上自带干净软底鞋后方可使用。 九、职工必须正确合理使用健身器材,严禁跑步机长时间空转,对违规使用的职工,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有图片或视频证明),将对违规者考核5001000元,并按60%的比例奖励提供线索者,工会对举报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十、职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加强防火防盗工作意识,最后离开人员必须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并告知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立即 1进行检查确认。 十一、违反以上管理制度,强行进行锻炼的职工,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行负责,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