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报批要求5篇范文 .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094693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5.75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报批要求5篇范文 .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报批要求5篇范文 .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报批要求5篇范文 单独选址及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报批需提交的资料 单独选址及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建设单位持下列材料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一、建设用地申请; 二、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是矿山企业的,提供采矿(勘查)许可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项目核准文件等项目建议书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及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四、占用城市规划区内土地的,提供规划部门审查意见; 五、占用林地的,提供林业部门审查意见; 六、环保部门审查意见; 七、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材料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核查表及或评审意见; 八、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九、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拟征收、征用土地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临时用地报批需提交的资料 临时用地单位持下列材料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临时用地期限届满,用地单位确需继续临时使用土地的,按规定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一、临时用地申请; 二、临时用地复垦保证书; 三、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是矿山企业的,提供采矿(勘查)许可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四、占用集体土地的,与土地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同时出具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出租土地的材料;临时用地单位与土地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应载明以下内容: 1、协议双方的全称及住所; 2、临时使用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和面积; 3、临时使用土地期限; 4、临时使用土地补偿金额; 5、付款方式和期限; 6、被占土地的恢复条件; 7、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违约责任; 9、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五、占用城市规划区内土地的,提供城市规划部门意见; 六、占用林地的,提供林业部门意见; 七、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及申报材料 农村村民需要宅基地的,向本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农村宅基地申请人必须为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经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查,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准,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及提交资料: 一、宅基地使用者向村民委员会及国土资源所提交用地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本人原有住宅面积,现申请用地的地类、面积、用途等内容。 二、填写用地《申请表》并经村委会签署意见、盖公章。 三、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宗地图; 四、根据不同建房类型提交如下资料: (一)属于原地翻建住宅的,应提交如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原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3、村民翻建住宅用地申请表; 4、属于危房改造的,需提供有关部门证明; (二)属于新建住宅的,应提交如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宅基地证明; 3、多子女户,有子女到婚龄,确需分居另行建房的,需提供双方签定的分户协议; 4、属于危房改造的,需提供有关部门证明; 5、集体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出具的拆迁证明。 6、村镇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第4页 共4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