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镇人民政府行政决策制度 xx镇人民政府行政决策制度 行政决策机构、权限 一、镇政府行政决策中枢机构。镇政府办公会、镇长办公会(党政领导办公会)。 二、镇政府行政决策的情报信息收集机构:镇政府各职能部门;信息处理机:构和人员:镇政府党政办公室、秘书。 三、镇政府办公会由镇长、副镇长、镇政府序列中的各办公室主任和站、所长组成。邀请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副书记、纪委书记、群团负责人参加。会议由镇长(或镇长委托常务副镇长)召集并主持,其决策范围: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文件、指示、决定,贯彻执行镇党委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决议。 2、镇政府的重要
2、工作。 3、决定镇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4、其他需要镇政府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镇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四、镇长办公会(即党政领导办公会)由镇长、分管行政工作的副书记、副镇长组成。邀请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副书记、纪委书记参加。必要时可以吸收有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镇长办公会(即党政领导办公会)由镇长(或由1 镇长委托常务副镇长)召集并主持,决策的范围: 1.镇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提请镇人大主席团的议案; 3.向上级政府报告或请示的重要事项; 4.各部门请求解决或须镇政府批准的重要事项; 5.各部门的重大工程项目安排; 6.须由镇政府作出决定给予奖励和处分的重
3、要事项。镇长办公会(即党政领导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 五、镇长、分管行政工作的副书记、副镇长按照分管范围决定镇政府日常工作中的具体业务工作。 六、听证制度。凡涉及民生的重大和重大工程事项决策,事前必须召开专家和各界人士、公民、技术人员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广泛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交镇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策。 行政决策责任 一、经镇政府办公会、镇长办公会(党政领导办公会)表决作出的决定、命令,镇长必须对决策的程序承担责任。参与决策的组成人员中,对决策表决赞成的,必须对决策内容所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对该决策表决不赞成的,对该决策内容所产生的后果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镇政府行政首长(含副镇长、分管行政工作的副书记)必须对其直接作出决策的程序和内容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镇政府作出的违法决定产生严重后果,被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撤消或中止的,镇政府将上述责任人移交给上级行政监察机关给予政处分,或移交给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给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失,将依法给予赔偿,而后再责令责任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四、本制度从2008年6月1日起执行。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