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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管理及村级事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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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管理及村级事务管理工作制度 目录 一、村干部工作制度……………………………………1 二、村干部学习制度……………………………………2 三、村干部考勤制度……………………………………3 四、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4 五、村干部审计制度……………………………………5 六、村纪检监督员工作制度……………………………6 七、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7 八、村务公开制度………………………………………8 九、党务公开制度………………………………………9 十、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0十 一、“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11 第一章村干部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乡党委、政府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2.要与乡党委、乡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乡党委、乡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搪塞。 4.要随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及时化解矛盾,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安抚群众情绪。 第二章村干部学习制度 1.村干部须定期、不定期参加乡上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专题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若有事不能参加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 2.各村要有年度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坚持经常性学习制度,结合中心工作开展学习,采取学习文件、问题讨论、利用远程教育平台等多种学习形式进行学习。 3.每月组织村干部利用远程教育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每季度组织党员、村组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并在远程教育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 4.两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理论知识,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要有学习笔记,并撰写一篇心得体会,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自学每月不少于6小时。 5.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各项学习之中,对村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 6.各村要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学习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检查学习活动的落实情况,提升村干部理论学习的效果。 第三章村干部考勤制度 1.会议考勤。村干部须按时参加区、乡组织的各种会议,不得无故迟到和缺席。 2.工作考勤。凡全乡重点工作期间,相关村干部必须到岗。 3.请假制度。村干部有重要事情不能按时参加区乡组织召开的会议时,必须在接通知后2小时内请假报批。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外出三天以上的,必须向乡党政主要负责人请假报批。其他村干部外出一天以上的,必须向村支部书记请假报批,外出一周以上的必须向党政主要负责人请假报批。 第四章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勤政为民,为群众掌好权、用好权,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 2.遵纪守法,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自身廉洁,不以权谋私,不优亲厚友,不贪赃枉法,不挥霍浪费。 4.在处理各项自治事务,调节民间纠纷时,做到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第五章村干部审计制度 1.审计范围。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领导、出纳或其他需要审计的村干部。 2.审计工作由乡审计领导小组组织落实,每年做出审计工作计划,定期或有重点地进行审计。 3.对村干部的审计,分为正常审计和离任审计。由乡审计领导小组安排审计人员结合审计监督工作按计划开展正常审计,村干部离任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再担任职务者,对其经办的账务手续、单据等进行全面审计。 4.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乡审计领导小组汇报。一般问题,可在查证落实后,由组织作出结论;重大违纪问题须经乡党委讨论决定,作出处理意见,并公布于众。 5.对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村干部,要由组织暂时停止其工作,暂缓办理调动或离任手续,待查证落实,做出处理意见后方可按程序办理离任手续。 第六章村纪检监督员工作制度 1.村纪检监督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政治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3)工作认真,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4)公道正派,在群众中具有一定威信的老党员、村两委会班子离任的老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党员担任。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均不得担任村级纪检监督员。 3.村纪检监督员工作职责: (1)监督村党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法规的情况以及监督村两委干部的履职及廉洁自律情况。 (2)协助乡纪委和村党支部抓好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村党支部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3)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情况;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切身利益需要监督的事项。 (4)接受本村党员的控告、申诉,以及对党员违纪行为的检举,并及时向乡纪委报告,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 (5)定期或不定期向乡纪委报告纪检工作。 第七章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1.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评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村党支部、村委会具体实施。 2.述职述廉的对象是村两委班子成员,参会对象为村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等。 3.述职述廉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决定等方面的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学习情况;村务公开情况、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及落实情况。 4.民主评议的程序是。一是由村两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二是向参会人员发放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情况认真开展评议;三是公开测评结果。 5.结果运用。要把民主测评结果作为衡量村干部工作的重要依据,纳入村干部的年度考评,并与个人的奖惩、绩效工作、评先选优相结合。要将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梳理,并反馈给村两委班子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要认真负责地作出解释和说明。 6.述职述廉报告、测评结果等材料要装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八章村务公开制度 公开内容要齐全,公开内容包括。村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员承诺;村干部年度考核评议结果;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救济救灾款物的发放、惠民政策、基础建设;村干部任期内目标任务及进展情况;村内其他重大事项等。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以公开。 2.村级事务实行民主决策,重大事务必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重大事项要及时公开,各项公开内容必须及时张榜公布。 3.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示或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 4.村务公开的时间。采用随时公开和定期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日-10日。除此之外,村级重大事项、专项资金使用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视情况及时公布。 5.建立村务公开台帐,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以及群众关心问题的处理结果都要记录在册,及时处理群众意见和建议,乡政府将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九章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建设。 2.重大事项。村党支部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支部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3.党员管理。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名单;接收、审批发展新党员情况。 4.党费收缴。党员上缴党费情况和支部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情况。 5.评比表彰。党员受表彰情况;党建工作接受检查评比情况。 6.慰问帮扶。困难党员慰问及受帮扶情况。 7.其它事项。上级党组织和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党员要求公开的其他党务工作。 党务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要形式。公开栏应设置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地方,专人管理。公开形式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党务公开的时间。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日-10日。 第十章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实行“村财乡管”制度,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管理与监督。 2.村级财务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财务运行。 3.村级财务实行账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现金,非会计人员不得保管现金。 4.村级会计、出纳必须分开设置,不得一人兼任。 5.村两委班子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要按照规定对村级集体资金支出严格把关,做到账入方出。 6.村集体各项支出要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并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及审核人签字方可入账。 7.村级财务管理必须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乡农办、乡财政所有权对各村内财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查各项财务收支。 第十一章“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村级重大事务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决策的程序为: 1.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式商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村务公示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第二篇: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制度xxx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 一、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一)村民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二)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4/5以上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经全体代表的2/3以上通过。 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二、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内容 (一)村民会议民主决策的内容包括: 1、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2、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3、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4、撤销或者改变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5、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6、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内容包括: 1、村发展规划; 2、村年度发展计划; 3、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4、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5、兴修水利、修建村道路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和用工方案; 6、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7、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8、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9计划生育指标安排; 10、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三、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程序 (一)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1/10以上村民联名、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二)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三)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及时公布表决结果; (四)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办理结果要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xx镇xxx村党支部 xxx镇xxx村委会 xxxx年x月xx日 第三篇: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制度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制度 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两“委会”、党总支支委会、支委会、村理财小组会以及其它需要召开的会议; 二、所有村务、党务应根据工作的需要召开相应的会议; 三、召开会议要有完整的会议记录; 四、会议记录要有如下内容:会议时间、参会人员名单(大规模的会议要注明会议性质不必写明出席会议人员名单)、主持人姓名、缺席人员名单、会议研究的主要议题等; 五、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签名(大规模的会议可以不签名); 六、需要归档装订的,要复印会议记录并加盖支部或村委会或以上两者都有的公章后归档。 公示制度 一、公示形式:村公开栏、乡政府网站、人口密集地方、公告、张榜公布等其它有利于监督的公示形式; 二、公示内容:除涉及需要保密事项外,所有村务活动、所有的党务活动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内容都要公示; 三、公示格式严格按要求制作,除公示内容外要特别注明举报电话; 四、对公示后有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做详尽的记录,要开会认真研究,并指派专人负责处理调查核实; 五、对群众反映的或提出的意见、建议如反映属实要认真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六、对匿名的意见或建议要将整改方案责任人整改时间等内容公示出来; 七、对署名或当面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要书面反馈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 八、做好反馈以及整改情况的记录。 招投标制度 一、招投标形式:公开招投标、公开议标、公开邀标; 二、招投标的事项。3万元以上(含3万元)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等)、集体资产处置项目(资源承包、资产租赁拍卖等)、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办公及其它固定资产购置以及其它需要招投标的项目。3万元以下的项目根据情况可以通过招标、议标或邀标进行;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招投标程序进行履行事先到乡纪委申报,然后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 四、招投标必须遵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五、报名单位的名称必须保密,谁泄密谁负责; 六、招标结果要公示3天以上; 七、严禁不经过招投标程序进行工程建设; 八、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的跟踪监督和验收,要做好检查和验收的记录,实行责任到人和责任追究制。 监督制度 一、监督形式:公示监督、公告监督、公布监督、理财小组监督、人大代表监督、村民代表监督、村民大会监督以及其它可以监督的形式;自觉接受群众的舆论监督; 二、监督内容:党务监督、村务监督以及其它需要监督的内容; 三、监督时间:定期监督(如村务公开)、不定期监督、一事一监督、特发的事情要及时监督; 四、对所有的监督事项要有有完整的记录,专人保管; 五、对在监督过程中出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做好记录,要及时研究,及时的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意见人。 档案制度 一、配备专门的档案柜存放档案资料; 二、在“两委”班子成员中确定一名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三、严格做到事事有档案可查,严禁记而不存; 四、做到一事一档、一类一档; 五、档案资料包括各类文件和有关党务、村务的资料严格实行归类管理,严禁乱存乱放; 六、档案保存年限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私自销毁,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档案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由于工作渎职失职致使档案毁损灭失的,追究其责任; 八、借阅档案严格执行经村主要负责人批准等相关手续; 九、档案存放要整洁。 四议两公开具体内容和程序 一、主要内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主要内容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都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二、决策事项: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决议程序:“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分六个环节实施,要永决策过程中要做到提议准确,商议充分,审议广泛,决议民主公开准确及时,必须按照以下步骤 组织实施: 1、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由村党支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认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区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的原则,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总支的初步意见,组织“两委”会进行商议,在商议之前,村党组织书记提议前将提议内容与村委会主任通报并充分沟通。同时提前将提议议题口头或书面发至“两委”班子成员手中,待充分酝酿、调研、思考之后,再组织“两委”班子成员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意见,提交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村“两委”商议方案发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前一周向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提前做好沟通工作;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议事会成员数的4/5或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议事会成员人数的2/3或应到党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村委会要提前召开预备会议,认真讨论审议,使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决策原因、事项和前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时,到会人数须需有4/5以上村民体表或一半以上村民参加,所做决定应经全体村民代表的2/3以上或应到会村民的一半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对决议通过事项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要有针对性地深入走访,弄清不同意见的原因,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顺利实施。对表决未能通过的事项,要深入剖析;如因决策确实错误则应及时中止;如因思路正确,但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定和事项,要进上步完善实施方案,待条件成熟后再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务公开栏及各村民小组内张榜公告,公告时间7-10天。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第四篇: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 管理内容。集体资产管理、经济项目建设、公益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大类。 主要形式:合同和协议 操作程序:四议三提两签一报告 “四议”,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决议。 “三提”,村“两委”依据“四议”决策结果提出契约文本,先交由党员修改意见,完善契约文本,然后交由村民提出修改意见,确定契约文本。 “两签”,凡涉及集体资产管理,经济项目建设,公益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具体事务,由村委会与村民其他组织及个人签订契约;涉及基层组织建设、党员设岗定责管理等项目,由党支部与党员或有关组织签订契约。 “一报告”,对重大事项或有关需镇党委政府协调的事务须党支部提前报镇党委审核,并在契约鉴定后上报备案。 遵循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质原则:要件齐全,合法有据; 2、民主性质原则:大家讨论,充分体现群众意见; 3、实际实用原则:因地制宜,简便易行; 4、公开性质原则: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5、书面性质原则。所定契约事项全部落实在纸上,不能以口头承诺代替。 第五篇:镇村级事务管理办法x发〔2016〕19号 镇村级事务管理办法 一、村级“四制”工作法: 1、通气制。村级工作包括镇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村级常规工作和突击性工作,各项工作书记、主任必须先通气,相互沟通思想,交流意见,达成统一共识; 2、研究制。书记、主任通气后形成的意见方案要提交村两委会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和决策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充分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会议决议。同时要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确保有据可查。 3、公示制。形成的会议决议要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包括决议公开、结果公开。公开要履行公开程序,形成备案材料和图片资料。 4、监督制。村级工作要接受四级监督,即群众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联系干部监督、镇纪委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问题严重导致群众上访的,镇党委将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 1理。 二、村干部值班制度: 1、所有村干部都要参加值班,值班表报镇政府备案; 2、值班人员要全天在岗在位,负责当天村级群众来访、村级日常事务和卫生,遇到重大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汇报; 3、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和群众来访记录。 4、镇纪委不定期督查,督查结果纳入镇对村年度总评。 三、会议制度。 1、村级实行每星期一召开例会,村全体干部及联系村干部参加,总结上星期工作,安排布置下一周工作;会议要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村级例会每半月一小结,月底一总结。每月29日为文书例会,对本月村级事务运行,特别对三支管理查找不足,梳理成问题清单。每月30日为各村书记主任、联系村干部例会,通报村级事务运行中的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镇纪委跟踪督办。镇效能办对各村会议召开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 2、村干部要按时参加镇政府和XX县区召开的各项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会议请假或代会必须经镇主要领导批准;会议期间听到手机响声或是大声接电话,发现一次,罚款20元; 3、各村会议制度执行情况将纳入村级年度总评,与村级绩效挂钩。 四、请销假制度: 1、书记、主任外出到XX县区以外必须向镇党委主要领导报告,并向联系村干部说明;村级副职干部请假两天以内的必须向镇联系村干部报告,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每天处罚20元,并纳入村级年度考评; 2、村级会议请假一律向村书记和联系村干部报告。镇级以上会议请假书记、主任向镇党委主要领导报告,副职干部请假由村书记向镇主要领导作出说明,以上均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五、农村集体三资及项目管理办法 (一)资金管理。 1、村级所有收入都要足额及时入账,严禁账外循环,严禁坐支、截留或擅自抵顶债务。三个月不入账视为挪用,六个月不入账视为贪污。 2、村级支出实行四签字,即经办人签字、主任签批、书记、联系村干部审核签字。 3、调拨资金程序。一是村写用款事由申请,向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后再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核批调拨资金单,农经站在接到一申请一拨单后方可拨款,两者缺一不可,如手续不符,追究农经站责任。 4、支出500---1000元由村两委负责人碰头、1000以上由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要形成会议记录,月底结账时要看会议记录,申请用款看碰头及会议记录。月底结账时用款事由、申请单与实际支 3出单据内容相符,否则不予入账。月底结账时镇村监督人员参加。 5、各项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严禁村级发生招待费,严禁白条子及不规范票据入账,严禁变相支出。 6、村级收入和支出核算全部在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进行,收支情况要按月公开,并留有备案和图片资料。 (二)资产、资源登记制度 1、镇农经站负责指导村级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统计和产权登记工作; 2、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3、实行村集体资产资源公开制度。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建设、管理、使用,一季度公开一次。 4、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村集体资产项目,每年审计一次。 (三)资产、资源处置和项目工程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是指全市各村民委员会依法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场、水面、滩涂、房屋、商铺、村办企业、大宗设备等资产资源进行经营性承包、租赁以及对村集体固定资产资源进行出售、变卖处置等。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市各村(居)民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村集体资金进行的各类构筑物、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项目和各项基础设施、水利兴修、 4绿化亮化、村级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以及大宗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等。 1、资产、资源处置和项目工程等有动意时,须先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得到许可后才能操作程序; 2、资产、资源处置和项目在招标前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严格执行“四制”工作法; 3、资产、资源处置和项目工程管理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压价出租(售)或抬价发包,不得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评估价在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评估价在2000以上,3万元以下的产权交易项目,评估价在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原则上可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实施交易步骤: (1)报批:项目主体报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审查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和评标方法; (2)公开:在镇、村政务公开栏和镇政务网站等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在7天以上; (3)组织投标活动:现场确定中标人; (4)签订书面合同并在镇、村政务公开栏和镇政务网站发布中标结果。 一般程序适用范围:超过简易程序额度的交易项目或者有必要 5采用一般程序的项目,要采用一般程序。一般程序实施交易步骤: (1)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项目要求、对投标人的要求、项目预算书、评标规则、合同格式); (2)发布招标公告(在镇、村政务公开栏和镇政务网站等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在7天以上); (3)受理报名、发放招标文件; (4)招标人现场勘测和接受招标文件(招标人查看承诺书、招标保证金凭证、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对招标事件的响应程度和项目部组成人员明细表); (5)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确立招标结果(宣布交易规则,对招标人资格和文件进行审查、开标、组织评标、出具评标报告); (6)签订书面合同,项目主体和交易中心共同公示招标结果。 六、责任追究制度: 1、对不执行党委政府决定导致工作落后的,视情节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约谈、调度、写出书面检查并公开表态、停职或组织处理; 2、对于因工作失职或渎职导致镇单项工作在XX县区被通报批评的视情节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约谈、调度、写出书面检查并公开表态、停职或组织处理; 3、在集体资产处置和集体资源发包过程中,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均视为无效。导致集体利益受损或造成上访的,视情节分别给予相 6关责任人约谈、调度、写出书面检查并公开表态、停职或组织处理; 4、在上级检查中因个人失职渎职导致镇在全市排名靠后的,视情节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约谈、调度、写出书面检查并公开表态、停职或组织处理; 4、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视情节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约谈、调度、写出书面检查并公开表态、停职或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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