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镇机关车辆管理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093993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4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镇机关车辆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镇机关车辆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镇政府机关车辆管理,使车辆管理正规化、规范化,特制定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管理的原则、范围 1、按照上级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厉行节约、保障正常工作开展”的原则实施本制度。 2、车辆管理的范围。防火车、租佣公交车、哈飞峻意面包车。 二、车辆的管理和调度 1、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批准、专职司机出车”的管理制度。 2、车辆使用的范围是公务用车,其他私人事务一律不得使用公务用车。 3、镇机关所有车辆由镇党政办统一调度。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车,必须先经镇书记或镇长批准后,方可由专职司机到党政办领取车辆钥匙出车。 4、车辆使用完毕,出车司机必须检查车辆状况,保证车辆完好无损,有问题必须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钥匙交回党政办。 5、公务用车,在下班后或公休日必须停放在镇政府院内,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6、因工作需要下班后及公休、节假日用车的,需事先向镇书记或镇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到党政办领取钥匙出车。 7、严格控制车辆用油管理和维修费用,由专职司机到指定地点加油或维修。 三、车辆的使用 1、车辆由专职司机负责开车,其他人员遇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方可开车,否则一律不准私自驾驶。 2、公务车不得借给其它单位人员使用。如将车辆私自借给他人或不用专职司机出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个人负责。 3、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车辆驾驶资格,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违反操作程序驾驶,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驾驶者负责。 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失等现象,应立即报告。 5、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的,在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负责者负担。 四、车辆的保养 1、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车辆保养,车辆的维修养护由专职驾驶员负责,有问题及时维修,不开带病车。 2、车辆需要维修的,由驾驶员事先向主要领导提出申请,到镇政府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否则维修费一律不予报销。自行修理者,经主要领导同意可凭购买材料零件费用凭证报销。 3、如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维修费,应依情节轻重,由镇政府与驾驶员或车管专人负责。 第3页 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