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制度实施细则 点击率:1129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XX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参加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三条市长办公会议本着务实、精简、高效的原则,研究的事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方针政策的规定。 第二章会议内容 第四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内容如下: (一)安排市政府近期主要工作; (二)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紧急事项; (三)研究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四)市政府领导之间需要协商解决的问题; (五)涉及多个部门、牵头部门和
2、分管领导已协调但分歧仍较大,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六)听取部门或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有关方面重要工作的请示、汇报; (七)研究解决不需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但又需要市政府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八)研究其他需要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下列情况不提交市长办公会议研究: (一)各部门能独立解决的; (二)各部门虽不能独立解决,但经市长、副市长或秘书长单独协调能解决的; (三)以专题会议或现场办公会议等方式能解决的。 第三章议题审核 第六条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须在会前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或召开会议进行协调,并形成报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书面意见,要简明扼
3、要。 第七条市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书面批示提出,最后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审定。未列入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按市长或常务副市长的批示办理。 第八条经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审定的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于会前分送市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 第四章会务工作第九条市长办公会议议题呈批表经市长批示同意后,市政府办公室拟写市长办公会议通知(如时间紧迫,可口头通知),报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审签后,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分送。 第十条市长办公会议一般情况下由市长、相关副市长及政府秘书长、相关副秘书长参加,涉事的部门或单位主要领导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市长办公会议的材料,根据议题安排,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将相关材料准备
4、好并在会前1至2天发给参会人员。 第十二条与会人员会前应将书面汇报材料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汇总,报秘书长审定后提交市长办公会议研究。 第十三条列入市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或市长、副市长、秘书长指定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做汇报。 第十四条市长办公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记录,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人负责起草,按程序报参加会议的相关副秘书长审改后,由秘书长签发,如有必要,核报市长签发。 第五章事项落实 第十五条提交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一经形成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执行。 第十六条市政府督查室应建立严格、灵敏的信息反馈制度,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监督检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