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统计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 (1)、决策公开。主要包括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重要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以及行政审批事项等; (2)、办事公开。包括部门、单位、科室、人员的职责、办事依据、程序、时限、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等。 (3)财政收支公开、人事、廉政公开。 3、政务公示公开的原则。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程序,又要公开办事结果;既要公开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凡是与群众直接相关的事项,只要不违反保密要求,不影响稳定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公示公开。 4、公开公示的形式。在
2、办公场所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制作政务公开指南或便民手册、明白纸,设立专线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台;通过政府信息网等进行公开。 七、责任追究制 1、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由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职责,影响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致使国家、集体或公民的利益遭受损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2、责任追究的内容 (1)不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命令、决定,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应解决的有关问题。 (2)对直接下属人员的作风恶劣、违纪违规等问题长期失察、管理不严或放任不管,造成所辖单位、部门和人员违规违纪,群众意见较大,反映强烈的。
3、 (3)所辖科室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导致发生违规违纪事件的。 (4)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国家、集体财产被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的。 (5)工作作风疲沓,办事不力,推诿扯皮,态度粗暴,耽误政务,造成国家、集体或个人较大经济损失,或群众意见反响较大的。 (6)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 (7)在执行公务中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 (8)对应办理的事项不办理或有其他不作为的。 (9)其它失职类错误。 3、责任追究及查处。 (1)对影响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损害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依照XX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失职行为人进行责任追究。 (2)触犯党纪政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查处。 (3)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渎职失职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八、挂牌上岗制度 1、按照全体人员的身份、职责、分工实行挂牌上岗。 2、实行挂牌制度总的要求是。单位所有正式工作人员上岗时,应佩戴标有部门名称、本人职务及姓名、编号和贴有照片的身份片(或称胸牌)。 3、每个单位的胸牌要统一制作,必须做到整齐划一、以有利于振奋精神,规范管理。 4、工作人员下班后可以不再佩戴身份牌。 5、对所配发的身份牌等证件,不准借给他人,更不准送人或变卖。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