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舍管理制度 1、学校校舍由校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实行校舍管理责任制,坚持损坏赔偿制度,奖优罚劣。 2、认真做好校舍的使用分配。范围较大的校舍使用分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本着安排布局合理使用效益高的原则,提出分配方案,经校委会研究,同意后执行。对于个别校舍调整使用,校舍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经校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施行。 3、切实搞好校舍的检查维修,杜绝一切事故发生。日常检查维修由总务处提出维修方案,经校办公会批准后组织实施。每年雨季、冬季来临前,组织专人对校舍进行普遍检查,及时提出维修意见,经批准后,限期完成。对随时出现的危房危点,要采取果断措施,限期抢修,避免事故发生。切校舍的
2、维修需经总务处统筹安排,严禁个人乱建、乱拆、乱修。 4、落实校舍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赔偿制度。校舍损坏的赔偿可按公物赔偿制度执行。 (1)办公用房及其他公用房的日常管理由各处、室、组负责,因管理措施不得力而造成重大损坏或故意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并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 (2)学生用房的管理,责任落实到班级和个人,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并记入班级考评。 5、建立校舍档案,正确反映校舍情况。 校舍是学校固定资产中的主要部分,学校校舍一律编号建档。基建完工后,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待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财会人员及管理人员要按一定手续纳入学校帐册分类建档。(档案中记明项目的开工日期、峻工日期、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造价等)重大项目的维修也要填写档案,并记明维修的时间、程度、效果。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