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制度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三、对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其他机构请示(商洽)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承办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四、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助安排区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政务活动;负责区政府的公务接待工作。 五、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为区领导同志提供重要信息。 七、负责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八、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承接区政府便民电话,办理相关事宜。 十、负责机要交换工作。 十一、办理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