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一)学校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落实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填写巡查、检查记录。 (二)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施日常防火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学校应当加强夜间巡查。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节假日放假、开学前后也应当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定期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
2、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四)日常防火巡查应以教室、宿舍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为重点,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定期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
3、员以及其他教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六)学校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测试检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日常巡查部位,教学期间日常巡查应当每周至少一次,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七)学校教学期间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定期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开学前一月内必须开展单项定期检查,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八)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九)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测试检查的内容、方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十)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2017.9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