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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海二小传染病疫情报告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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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城海二小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设置 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大队辅导员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进行巡查。班主任是本班学生传染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在晨检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校长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严格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疾控中心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大队辅导员;校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 3、重大疫情学校于两小时内上报教育行政部门、疾控中心。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晨检应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 六、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 第3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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