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信访局规章制度
序
言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组织纪律性,增强信访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信访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巩固区委开展“求真务实”作风教育的成果,经研究决定,在不断总结往年开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其它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现对原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编印成册、发给全局每人一本,以此作为全体信访干部共同遵守的准则,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希望每位干部认真学习,对照检查,落到实处,确实做到警钟长鸣,以实现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我区信访工作的全面发展。
目
录
一、信访工作服务指南
二、信访工作服务承诺
三、政治学习制度
四、议事制度
五、日常工作制度
六、奖惩制度
七、保密制度
八、岗位责任制度
九、工作人员文明守则
十、考勤、考绩、请销假制度
十一、文书档案收发管理制度
十二、卫生管理制度
十三、日常办信接访制度
十四、建立村级信访工作制度
十五、信访工作例会制度
十六、信访统计分析月报制度
十七、信访信息呈报制度
十八、信访通报制度
十
九、信访工作片会议制度
二
十、领导接待日制度
二十一、领导挂钩督查制度
二十二、排查处理信访问题制度
二十三、确立信访工作预案制度
二十四、规范依法信访制度
二十五、信访认定告知制度
二十
六、建立信访部门与执法执纪机关联系会议制度二十
七、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二十八、信访案件督办督查制度
二十九、信访效能督办制度
三
十、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制度
三十
一、信访工作与政绩挂钩制度
三十
二、干部挂职锻炼制度
三十
三、信访工作记功表彰制度
一、信访工作服务指南。一是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信访工作服务指南;二是坚持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三是坚持为群众服务,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四是坚持为领导服务,协助领导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二、信访工作服务承诺。一是积极开展文明用语、服务忌语活动、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不拖不推,认真核实,及时处理,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二是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凡属能够解决的,应及时予以解决,一时难以办到的,要讲清情况耐心说服;对要求过高或不合理的要认真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工作;三是对群众的申诉,做到认真复查、核实、妥善解决,处理意见做到同申诉人见面;四是对群众的揭发和控告,做到公道正派,不徇私情,认真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应通知揭发、控告人,并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五是对人民群众的合理建议和正当批评,将做到热情欢迎,虚心采纳,确有重要创议的将予以提出表扬和鼓励;六是对确属利用来信来访诽谤、诬告他人者,将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三、政治学习制度。一是全体干部必须坚持每周一的政治学习,要求全体人员必须参加,不得以任何借口逃避政治理论学习。要结合本局实际,拟订学习计划,组织大家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以及报刊重要文章。学习现代科技知识、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二是如确有要事必须事先向局领导请假,否则,以缺席论。但事后应主动做好补课;三是要严格按照学习时间、实行考勤登记制度,如超过学习时间五分钟,则视为迟到,如迟到半小时者,则以缺席论,每月统计并公布一次;四是学习期间,不得开小差、不得讲话、做小动作及看其它课外书、报等,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对重要学习内容要求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或感想;五是对在学习中表现突出者,要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对学习态度不端正,不注重加强自身修养的同志,应及时提出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四、议事制度。一是坚持每日上班前十五分钟的交班会,总结昨天工作情况,布置当天工作任务,交待有关事项,提出有关要求;二是重要事情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具体时间由局领导确定并通知;三是坚持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四是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会,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会,会后应做好个别交待,每次会议都必须做好会议记录。
五、日常工作制度。一是全体干部在工作期间必须自觉地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二是要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受贿,坚决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三是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处理人民来信,如实地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合理地解决他们的问题,对持有不正确意见和过高要求的上访人员,要敢于和善于做教育疏导工作;四是要顾大局,训大体,主动、热情地搞好同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团结,互相尊重,密切合作;五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向群众学习、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改善工作作风;六是严守党和国家机密,遵守纪律,不得扩散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六、奖惩制度。一是对在本职岗位上默默奉献、兢兢业业、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同志,可结合年终总结评比时,给予适当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报请提升使用意见;二是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消极怠工、经常迟到早退、屡次违反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降级降职处分;情节轻微的应及时予以批评教育,并限期纠正;三是按国家规定的工作人员工作日为标准,对超勤者应给予适当奖励,除正常的休息日、节假日和领导批准外,对缺勤人员应按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不得迁就照顾,节假日上班和特殊事务加班的按规定补贴加班费,切实做到赏罚分明,公道正派。
七、保密制度。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庭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11、不得扩散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八、岗位责任制度。
1、局长。〈1〉主持本局全面工作;〈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信访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实施办法和工作措施;〈3〉负责本局的业务建设、行政管理、人员工作安排和思想政治工作;〈4〉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件;〈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1〉做好来信登记、转办、交办工作;〈2〉文件收发、立卷归档、档案保管工作;〈3〉信访统计、分析工作;〈4〉公章保管和办理用印工作;〈5〉介绍信、证明的出具;〈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外勤科员。〈1〉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工作;〈2〉对主要来访件参与调查协调和处理工作;〈3〉负责来访统计,信息上报工作;〈4〉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信访工作人员文明守则。一是上班、开会准时,坚持上下班签到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开会按时到场;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及请销假制度;二是遇事马上就办,接受工作任务不推拉延误,互相配合协作,不推诿塞责;按级请示,不擅作主张,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三是维护公共秩序、遵守机关各项制度和纪律,具有良好公德;参加会议和活动要礼让互敬,先人后已,不争先恐后;四是坚持为政清廉。为群众办事不托办私事;执行任务不谋取私利,不用单位通讯费办私事;五是讲究仪表举止,参加会议和活动着装整洁,举止得体;办公时间不闲聊,工作场所不高声喧哗;六是用语文明规范,工作交往和接打电话中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不用“不知道”“没办法”“不归我管”等生冷用语,禁讲粗话、脏话;七是搞好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物、不乱堆物品,不乱停车辆,不在会场或禁烟区吸烟;保持机关大院办公场所整洁卫生;八是待客礼貌周全。接待客人热情周到、彬彬有礼;客来主动相迎,受问耐心作答、客走起身相送;九是爱护公共财物。爱护机关财产物品和一切办公设备、花草树木等;十是养成节俭习惯。节约会议、办公等开支,办公用品节约使用,节约用水、用电,注重上下班或离开办公室随手关灯、电风扇等。
十、考勤、考绩、请销假制度。
1、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上下班一律实行签到,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缺勤按日均工资计扣,日考勤表由当日值班员负责考勤,下班后收交由专人保管按月统计汇总,作为月度处理和年终考核依据;
2、考绩制度。年终要对全体干部进行考核,根据人事部门的有关文件,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以及工作实绩等,统一规定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并将得分情况与民主测评相结合,以此作为调整和提拨任用的依据;
3、请销假制度。休息日、节假日按上级规定执行,病假、事假一天内由局领导批准,一个月一般控制在三天以内,否则,必须报请上级领导批准,对无故超假者按缺勤处理。对请假人员统一使用请假条,届时及时销假,没有销假按缺勤处理。
十一、文书档案收发管理制度。
1、本局文件、文书、简报、档案由内勤科员统一收发拆封和登记管理。
2、根据文书立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及时将文书民、档案按顺序分别登记,定期整理立卷、归档;
3、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加强密级文件的管理,按照传阅的范围和时间送有关人传阅后,及时签收,集中管理;
4、内勤科员必须根据文件的特征、类别、密级以及保存价值分类整理,并妥善保管,以便于以后查找和使用;
5、每年度年终,必须进行一次文件清理工作并做好文件的归档装订,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移交,非保管人员不得保存应归档文件、文书和材料;
6、没有存档价值的材料,经领导签字批准后,可定期烧毁,销毁时,要进行登记,并同领导现场监督销毁。
十二、卫生管理制度。一是人人动手养成卫生习惯,每天上班前后10分钟,各科室人员对自己的办公室内卫生进行清扫,做到门窗、桌椅无灰尘,墙壁、天棚无蜘蛛网、地板干净无痰迹;二是办公室内的摆设,布置必须做到整洁、美观、井然有序。墙上张贴制度、职责、资料等要排列整齐,不准乱张贴;三是积极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注意公共卫生,遵守社会公德,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烟头、纸屑等。
十三、日常办信接访制度。要及时把当天受理的群众来信件和接待的群众来访件移交有关责任单位处理,遇有重要来信或来访件应及时呈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对上级业务部门转来的来信或上访件及时交办并呈报分管领导,对上级领导批示件,上级业务部门督办件、查报件、排查件等应按“五定”(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挂钩督办领导、定办理要求、定办理时限)进行落实,并按时向上级反馈办理情况。镇(街道)信访办对当天受理的来信来访件应及时呈报镇(街道)分管领导,并着手予以处理,对群众初信初访中反映有道理且能解决的应及时予以解决,防止矛盾激化、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问题,对上级交办件、批示件、查报件等应及时处理并按时向上反馈,因不属职能范围或涉及多个部门不能按时办结的,也应按要求反馈办理进度,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十四、建立村级信访工作制度。成立村(居)信访工作小组,形成区、镇(街)、村(居)三级信访工作网络;建立每周一次村(居)主干轮流接访制度,就地解决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建立每半月一次村(居)信访工作排查会议,村干部联系村民入户做息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对发生大规模的集体越级上访后处置不力,造成重大后果的村(居)要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十五、信访工作例会制度。区里按季度或工作阶段,镇(街道)、村(居)按月或工作需要召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或信访工作小组会议,传达上级信访工作指示精神,分析辖区信访形势,汇报本单位本部门群众信访情况、信访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排查辖区内存在的信访热点难点问题。
十六、信访统计分析月报制度。区、镇(街道)信访局(办)每月5日前,必须及时将上月辖区群众信访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后上报。
十七、信访信息呈报制度。区、镇(街道)信访部门必须指定一名专职信访干部兼任信访信息员,加强对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经常深入基层,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政策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领导反映社情民意和带有全局性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区每月必须向市信访局报送5条以上信息,镇(街道)每月报送2条以上信息。村(居)必须指定一名干部兼任信访信息员,负责收集辖区群众信访信息,及时掌握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群众信访动态。
十八、信访通报制度。区里每月通报一次群众信访各级政府情况,区领导接待日情况,各责任单位信访件办理情况,以及重要信访问题情况。十
九、信访工作片会议制度。按照省、市信访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从今年起,把四镇三街道划分为二个工作片区,按季度召开工作片信访工作会议,协调解决需由多个单位和部门共同解决的信访问题,交流信访工作经验。二个片区会议分别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召集,参加单位根据工作情况由区分管领导商定,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
二
十、领导接待日制度。区里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为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时间,镇(街)、村(居)每月领导接访日由镇(街)统一确定并报区信访部门备查。领导接访日增设法律咨询,由司法部门派干部参加接访。区信访局、镇(街)信访办要将领导接待日信访件实行单列管理,跟踪督办,交办结果或进度情况于下个接待日前上报分管领导和接访领导。
二十一、领导挂钩督查制度。对上级领导批示件、上级业务部门督办件、查报件、排查件以及区里排查的重要信访件,都要列入领导挂钩督查范围。对领导挂钩督查信访件,挂钩领导要亲自协调、督促过问信访件的办理,并在办理情况报告上签字,以示负责。
二十二、排查处理信访问题制度。各级各部门要经常开展排查处理信访问题活动。区每月排查一次,镇(街道)、村(居)每半月排查一次。同时要根据各个时期信访重点开展排查,注意解决新出现的信访问题,避免形成新的信访积案,特别是要对可能在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择机上访的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预测排查,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疏导化解,积极防范,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十三、确立信访工作预案制度。在重要领导活动和重大会议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及时制定敏感时期信访工作预案,成立处置信访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小分队,认真做好敏感时期前后的信访工作,主动分析辖区和本单位群众信访形势,摸排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对可能在此期间上访的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重点人员、信访蛮缠户的监控,防患于未然。并确保在此期间信访信息畅通,每天下午五点前上报群众信访动态一次。
二十四、规范依法信访制度。各级要加大对《信访条例》和市政府《通告》宣传力度,教育本辖区群众依法、逐级、文明、有序上访。凡发生群众越级上访时,有关单位领导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赶赴指定地点接访、化解矛盾;个别上访群众不听劝告,无理缠访、闹访、严重干扰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由公安机关负责强制带离,并按照市政府通告规定予以处置。对个别借信访之名在背后指使、操纵、策划、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越级集体上访,企图以此给基层领导施加压力,达到个人目的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予以严惩。
二十五、信访认定告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办理,经办人员要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公正处理。对一些已办结但当事人不服的信访件,责任单位应将办理结果报区信访领导小组认定后用书面告知信访当事人,教育他们不得无理越级闹访缠访。
二十六、建立信访部门与执法执纪机关联系会议制度。自今年起,区信访局正式列入区执法执纪机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便为执法执纪机关提供案源,并联系执法执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同办好信访件,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十七、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对管辖和职责范围内信访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对单位信访工作负总责。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在开展信访工作过程中,出现玩忽职守、渎职失职的领导将严格按照莆城委办[2000]84号文件规定予以追究领导责任。区委、区政府赋予区信访部门行使信访工作协调权、调查权、监督权和责任追究建议权,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十八、信访案件督办督查制度。对被列为市滚动管理的重点信访问题,省、市、区领导批示件、上级督办件、查报件和一些重点信访积案,将由区委办、区府办或分管领导牵头,抽调区直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切实推动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对查办报告内容不清,处理结果避重就轻、敷衍塞责或处理意见不明确等,将责成责任单位重新办理;对工作失职,产生不良影响或酿成严重后果的,由督查组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区委、区政府将根据建议坚决予以责任追究。二十
九、信访效能督办制度。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或能解决的问题未及时解决而发生以下情况的,由区效能领导小组或效能办给予责任单位领导或责任人效能告诫:
1、凡发生越级到北京集体上访一次的,将对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效能告诫;
2、凡一年内因同一问题重复越级到省集体上访二次、到市或区集体上访三次,将对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即该信访件的直接责任领导)进行效能告诫,告诫后,在本年度内因同一问题再次出现越级到省、市集体上访的,将再次给予分管领导效能告诫,并给予党政主要领导效能告诫;
3、一年内被列为市季度信访滚动管理一次的,将对单位分管领导进行效能告诫,累计二次以上(包括二次)的,将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效能告诫。被列为市年度信访滚动管理的,将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效能告诫;
4、一年内同一问题重复二次进京、或三次进省、或四次到市集体访的,将给予责任单位社会治安“一票否决”。
三
十、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制度。区信访局每年年底将对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的信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按照XX县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规定执行,凡年终考评总分在80分以下的单位,将被列入滚动管理对象。
三十
一、信访工作与政绩挂钩制度。干部提升使用和评先评优工作必须与信访工作实绩相挂钩,今后考核使用干部,任前要征求区信访领导小组意见。对处理信访问题不及时、敷衍塞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单位及主要领导评先评优须征求信访部门意见,凡年终被市、区列入信访滚动管理的单位及领导不得评先评优。以此增强各级各部门领导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
三十
二、干部挂职锻炼制度。从2003年起,每年从年轻干部中选派部分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增强年轻干部的群众观念,培养他们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十
三、信访工作记功表彰制度。
区委、区政府每二年表彰一次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将上报市委、市政府记功表彰。
第二篇:局信访制度***局信访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信访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降低信访社会成本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机关实行基层科牵头协调机关的信访工作,各科室联动处理相关信访事项的信访工作机制。
第三条为建立局领导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特设局长信箱,由局长直接受理重要信访事项;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局领导直接接待来访人员,处理信访事项。
第四条信访工作人员收到群众来信后,应当及时拆阅、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呈领导批办;接待来访人员要对来访人的相关信息及来访事项进行登记,对接谈重要内容做详细记录,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当场书面答复。
第五条自收信接谈之日起15日内,根据信访事项的内容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其他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但应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二)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不予受理,但应告知信访人依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三)对有关机关已经受理正在办理或者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再以同一信访事项提出的,不予受理。
(四)信访中如涉及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需紧急处理的异常突发情况,应区别对待,按有关要求及时登记、处理。并及时将信息向上级信访部门报告。
(五)对越级信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介绍转送到下一级工作机构,并要求其按时反馈转送信件的办理情况。但来信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六)对属于本局机关法定职权内的信访事项予以受理。
第六条信访工作由局基层科协调负责,要认真遵守工作程序:
(一)接待、受理。基层科对群众来访陈述意见、反映情况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对人民来信要及时拆封,认真阅读,准确掌握来信与来访者的意图、要求。
(二)登记。将来信与来访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所反映的问题和要求等内容逐项登记
(三)处理。对明文规定的问题,基层科可直接答复;对无法直接答复的问题,呈报有关领导阅批,并及时转交有关职能科室办理。
(四)催办。对由领导转批给有关职能科室的信访事项,应及时督查催办,并将处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七条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报局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的理由。
第八条转交下级单位办理的信访事项,要填写《来信来访转办单》,明确办理要求;收到下级单位办结报告后,有关部门应及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呈送领导审查。对存在事实不清、处理不当、办理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提出退回原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的意见;对调查事实清楚,处理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办理程序完善,上报资料规范的办理事项,应提出同意办结意见。
第九条上级机关或者上级领导批转办理的信访事项,承办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办结报告》的形式反馈办理结果。
第十条对不服处理机关的处理意见或者其上级机关复查意见,向我局申请复查或者复核的,相关科室要收到复查或者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或者复核意见,在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书面告知来访人。
第十一条信访事项涉及的科室负责该事项督办工作,信访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监察室督办,或由领导指定部门督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结结果的;
(三)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
(四)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
(五)办理信访事项违反法律、法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不能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
(七)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第十二条对借上访为名煽动、串联、胁迫、引诱、操纵他人在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焦,围堵、冲击机关,拦截公务车辆,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接待完毕在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接待人员应当对其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应及时提请公安机关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同时,根据情况可通知来访人所在单位立即派人员到现场会同有关业务科室、部门妥善处置,及时劝返来访人。
第十三条基层科应认真做好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对已办结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归档,做到一件信访事项一卷,要素齐全,装订整齐,统一保管。
第十四条基层科应适时通报机关办理信访事项情况。
第三篇:党政办公事规章制度(信访制度)信访工作制度
学院信访工作是指个人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由学院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处理的活动。信访工作是学院了解群众呼声、获取科学决策依据的重要信息渠道之一。做好信访工作,对于维护学院稳定,保障教学科研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为规范和加强信访工作,现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学院领导应重视信访工作,亲自阅示、处理重要信访问题。信访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加强组织领导
信访工作是了解学院各项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听取广大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批评、建议的窗口;是改进领导工作作风、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渠道;是维护学院稳定、促进学院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这项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确保接待日接待处理的信访事项都有明确处理意见,真正使信访人息讼罢访。为了防止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流于形式,党政办公室要定期通报领导接待日实施情况,做好上报和立案存档工作。
三、信访受理范围
信访人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校机关提出的属于学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四、党政办公室信访工作职责
1、协助学院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及督促各院(系)、各部门信访工作。
2、受理上级机关和领导转办、交办的涉及我院的信访事项。
3、受理、协调、转办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校长信箱、校务信息反馈平台等渠道反映的信访事项。
4、受理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信访事项。
5、做好信访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
6、组织我校信访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信访干部的业务能力、政策水平。
五、党政办公室信访工作原则
1、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办事。
2、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问题。
3、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4、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耐心解释。
六、信访接待方式
(一)预约接待
由信访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预约接待领导和信访群众并制定接待方案。负责接待的领导要提前了解案情,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共同接待信访代表,现场研究解决方案并答复信访人。
(二)随机接待
发生突发事件时,要根据案件性质和行业分类,由信访工作部门随时与分管领导取得联系,有关领导要及时到现场接待处理。
七、信访件处理流程
(一)来信处理
党政办公室分管人员对来信统一登记、分类,填写辽宁医学院信访登记处理单(见附件)后,转责任归属单位或部门处理。对重要来信件,先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然后送校分管领导阅批。承办单位、部门收到信件后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承办人员应按处理要求认真处理。来信件处理完毕后,由承办单位将处理结果直接答复信访人,处理单填妥后连同原件退回党政办公室存查。
(二)来电处理
对信访人的来电,接电部门应及时给予答复,或转告来电事项的责任归属单位、部门。对于重要来电,应及时记录后转交信访事项责任归属单位、部门按信访件处理,必要时应直接保送分管领导。
(三)来访的处理
对于来访人的来访事项,接待人员应逐一登记并区别情况处理,或直接答复,或转告来访人来访事项的责任归属单位、部门,或请来访人提供详实的材料,按信访件运转处理。凡遇集体上访,党政办公室应要求集体上访人员推选代表(最多不超过五名)向接待人员陈述上访事由。重大集访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信访件的处理时限
信访件的处理时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一般为30日。对于急件和特急件,阅批后应注意时限,承办单位、部门应按要求加紧处理。对不能如期处理完毕的,可向党政办公室说明原因,申请延期。
八、强化接待责任
(一)服务对象来党政办公室办事及联系有关工作,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给予办理,一次性告知相关事项,必要时提供相关资料、表格等,细致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
(二)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校内其它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负责人应当主动告知与何科室、单位联系,并帮助对方联系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但有关人员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负责人应将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并负责转交给有关人员。
(三)首问负责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要为服务对象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充分体现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质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第四篇:信访局工作制度一、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1、参加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的人员为全体常委、政府副县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待时间定在每周星期一,接待地点设县信访局。
2、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上访群众,同时要有详细记录,特别是当天接待的重要信访件要认真负责处理,不留尾巴,直到把问题解决为止。
3、需要领导处理的重大信访问题,信访部门必须在领导接待日前对处理的问题作好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由接访领导拍板作出处理。
二、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
1、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县委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信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纪委、政法委、检察院、法院、财办、农办、计生局、公安局、民政局等单位的一把手为成员。
2、各乡镇XX县区直单位都要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并配备专职信访员。
3、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处理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重大的信访问题要报请县委常委研究处理。
三、定期报告制度
1、县信访局每月对全县的信访工作情况作一次综合整理与分析,并向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汇报。
2、对全县出现的重大信访、信息及时报请领导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
3、各乡镇XX县区直单位每月第一周要向县信访局报送本地区、本部门的信访情况,同时对出现的集体访、越级访和上级转交的信访案件要按时报送处理结果,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四、热点问题排查制度
1、各乡镇XX县区直单位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并报县信访局。
2、对排查出的热点问题与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县信访局要作好调查,以重要信访件报送主管领导批示。
3、对排查出的局部热点问题,按“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督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五、检查督促制度
1、县信访局将对全县乡镇XX县区直各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两次检查(年中、年度),重点检查工作目标,各项制度和基层信访规范化建设。
2、对基层信访的立案查办及文书资料的建档,归卷进行一次抽查。
3、对县信访局的交办件和信访老户的稳定工作进行督查。
六、群众合理化建议征集制度
1、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2、对群众的合理化建议要认真进行归纳、整理,及进准确地向领导反映。
七、领导包案制度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级领导按工作责任范围,负责处理本线、本区域内的信访问题。
2、做好县委常委及政府常务会议安排的大案、要案的协调处理工作。
3、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处理好信访问题。
第五篇:局办公室规章制度微机管理及文件打印制度
1、微机管理由办公室和文书室共同负责,但文书室担负直接监督责任,局办公室规章制度。
2、对办公计算机要保持清洁卫生,微机室内严禁吸烟及大声喧哗。
3、在工作时间内严禁利用计算机搞各种娱乐活动和做些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严禁利用外单位软盘进行拷贝或复制,如确因急用,要在确定该软盘无计算机病毒的情况下进行,否则后果自负。
5、原则谁的材料谁负责,需打字员打的由领导统一安排。
6、每个岗的汇报总结材料必须拷贝自存。
会议制度
一、领导班子会议
1、领导班子议事,实行局长负责制。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领导班子议事主要采取班子集体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特殊情况下的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沟通议定等方式进行。
3、领导班子会议根据情况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可由一把手召集主持,一把手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副职召集主持。
4、班子会议作主决策后,应明确工作责任,对主要责任者、完成时限、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
5、班子议定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执行决定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管理制度《局办公室规章制度》。
6、班子成员讨论研究问题时,涉及到成员需要回避的,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7、参加会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讨论干部具体情况以及其他重要内容,不能以任何方式泄漏,违者视情节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局务例会
1、每月24日为局务办公例会日,由局长亲自主持召开,各主要岗位具体工作人员汇报当月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月工作;对当月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在局务会议上说明原由。
2、每月25日召开一次由镇、场、各街道主管领导及民政助理参加的工作例会,座谈讨论基层单位本月民政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共同研究下月工作,制定推进措施。
学习制度
1、学习时间:每周五上午为学习日,要保证学习时间,可串不可占;
2、学习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先进经验,民政理论和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学习内容按局机关学习计划进行。
3、学习要求。有年、月学习计划;个人要有学习笔记、心得体会;集体有学习记录。学习时要保证参加人数,各岗位人员无特殊情况的必须无条件参加,年度结束进行集中测试,在系统内公布成绩,排出名次,对成绩不及格的要自行补课。
4、学习方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个人自学为主。
行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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