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社区治安联防巡逻制度 一、本社区的治安防范工作要在街道综治委的领导下,接受派出所和责任区民警的指导下进行。 二、治安联防队负责全社区居民住宅的巡逻和看护,以维护设区的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治安巡逻员的执勤时间为早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 四、治安联防队员执勤时,应佩戴统一标志和必要的自卫器械。 五、治安联防队员在本社区内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时,要组织群众保护案件现场,并及时向警区和派出所报告。 六、治安联防队员在执勤时发现违法犯罪人员时,要及时报告或扭送警区或派出所处理。 七、要动员和宣传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 八、治安巡逻队员应当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文明执勤。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