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图书借阅制度 山东联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图书借阅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范围: 专业技能、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等各类书籍资料。 三、图书室开放对象、时间: 1、图书只供内部职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2、图书借阅时间8:0017:30,其他时间概不受理(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借书需到图书管理员借阅处登记。 四、借阅方式及规定: 1、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1本,借阅期限7天,到还书日期应及时归还(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若未读完需续借者,应提前与图书管理员联系,确认没有其他职工借阅此书
2、后,进行续借(续借一次为限)。若到还书日期后三个工作日仍未归还者,记警告一次,累计警告三次暂停其借阅资格一个月(从图书还清日开始计算); 2、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职工方可借阅; 3、图书借出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错号、破损、污渍等现象,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如还书时被发现图书损坏,要按所借图书的3倍以上赔偿。 4、图书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到还书日期由借阅人本人归还,不得让他人代借、还图书; 5、图书的借阅、归还、续借都需到图书管理员处进行登记,未经 图书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图书室图书; 6、借阅、归还、续借图书都需登记于图书借阅登记表。 7、所有离职人员必须查核图书借阅登记
3、表,若有未归还图书,应与图书管理员联系尽快归还,若不归还图书也不执行图书赔偿规定者公司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图书的3倍金额作为图书赔偿金,并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8、公司职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阅人不得拒绝。 9、电子图书,禁止复制、传送,只能在图书室内本机上阅览。 五、图书损坏赔偿的规定: 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图书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人应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1、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2、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的图书赔偿; 3、
4、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的,其修护费由借阅人负担。 六、图书室管理: 图书室开放期间读者可根据图书目录选取读物,切勿围观与图书架前,不得将果皮纸屑带入图书馆、高声喧哗并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为职工续借图书方便,公司将图书管理员的联系方式进行公布,如有需要续借的图书借阅人应在还书日期前与图书管理员进行联系,在得到图书管理员的确定并同意后,方可继续借阅图书。 七、其它,以上规定请图书管理人人及阅览人认真执行,如有违反每次考核责任人20500元。 提倡广大职工多读书、读好书,鼓励广大职工多学习,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多了解,拓宽知识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让我们的企业文化在每个职工心中扎根。 山东联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