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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农村土地法律规章制度的调查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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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来自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调查 作为教育部人文社科“十五”第一批规划研究课题“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的基础工作是田野调查。在课题组项目主持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陈小君教授的筹划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中青年师生共五十多位,分成14个小组,从2002年9月下旬开始,以我国中部省份XX省为重点,对包括XX省的10个市、县、区和山西、江 苏、山东、广东等省份的4个地区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农户达406家,访谈农民计五百余人。课题组主要围绕农地的权属状况、使用状况、流转状况、税费负担、征用状况以及纠纷状况这六个方面与各地的农民、基层干部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进行座谈和个别访谈,并向农户发放了问

2、卷。此外,课题组还从各地收集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内容涉及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地方性政策、统计数据、法院典型案件判决、土地权证、各地农地运作的试点办法等等。本报记者在对课题组报告认真整理后,将其主要部分节选刊登,希望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一、权属状况问题:土地归属一向为法律制度设计的重心。为反映出农民本身对当下土地权属的认识,课题组提的第一个问题是“你耕种的土地是谁的”。作出有效选择的问卷430份,选“国家的”占60,“村集体的”占27,“生产队(小组)的”占7,“个人的”占5,“其他人的”占0.4。结论:认为土地属于国家的占有绝对优势。解读:一个从法学视角令人感兴趣的问题是,即为何大多数受

3、访者都认为土地是国家的。虽然同为公有制的具体形式,国有与集体所有的制度旨趣仍是大有不同,而这种不同却被受访者所普遍忽视。相当一部分的受访者还认为,两者的边界是模糊的。然而,这样的模糊或许不能简单的归结于农民法律意识的淡薄。譬如,作为农村社区精英的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都持相类似观点。课题组认为,影响集体成为适格私权主体的因素一是集体所有权所承载的公法义务淡化了其私权属性;二是集体所有权本身是不完整的;三是集体所有权主体的“缺位”。 二、使用状况问题:在农民对现行土地承包政策是否满意的问卷调查中,共有404份有效问卷对此作出了选择,其中266份选择“满意”,占总数的64;只有70份选择“不满意”

4、,占总数的18。在农民是否愿意种地的问卷调查中,共有413人对此问题作出了有效回答。其中198人表示“愿意”,占总数的48;而有130人表示“如果税费负担减轻就愿意”,占总数的31;而72人明确表示“不愿意”,占总数的17。虽然愿种地者为多数,但仍不足50。结论:我国现行的农地承包政策在总体上虽然受到了农民的拥护,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普遍不高。解读:一些地区的调查结果反映,农民对现行承包政策普遍持“无所谓”甚至“不满意”的态度,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农地上负担的税费过重,加之农产品价格(尤其为粮价)上不去,所以种田几乎无利可图,在有些地区,甚至种田还要倒贴。这自然削弱了农民对土地的感情,也影响了土地承

5、包政策的声誉;二是由于承包到户的政策与某些地区的情况不符,所以实施效果不理想,从而影响了当地农民现行土地承包政策的满意度。比如,山东平度地区一直在实行“两田制”,而中央的现行政策是统一实行“均田制”模式的土地承包,这样的政策调整,在基层牵涉面很大,影响了土地使用模式推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所以很难推行开来。 三、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状况问题:在实行流转是否自愿的问卷调查中,课题组设计了“如何取得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个问题,回答“通过村委联系取得”的有29人,占选取总次数的8;回答“直接与别人联系取得”的有258人,占选取总次数的70;选择“上述两种方法都可以”的有84人,占选取总数的20;选择“不

6、知道”的有8人,占选取总数的2。在回答“如果把地给别人种,你是否会向他收取一定费用”问题时,回答“会”的有153人,占选取总次数的38;回答“不会”的有157人,占选取总次数的39;回答“不但不会,还要贴钱”的有40人,占选取总数的10;回答“视双方关系而定”的有37人,占选取总次数的9。结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时,绝大部分农民可以自愿选择流转对象,但38的有偿流转率反映了有偿流转在农村中并不占十足的主导地位。解读: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的这种现状是由我国现有土地制度及中国的乡土社会所决定的。我国农地为集体所有,而农民为集体中的成员,集体内部成员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就像“鸡蛋从左手滚到右手”一样,并不会对原土地所有人在集体土地上所享有的权利产生什么影响,因此集体对承包经营权集体内部流转的管理与约束极为放松;而中国农村乡土生活、熟人社会的现状,使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内部流转(包括与集体外的亲友之间的流转)双方对流转契约的态度也颇为随意。对集体外部人员而言,上述两种特点均已不再占有优势,因而此时集体与被流转人、流转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流转的程序与集体内部的流转相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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