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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勤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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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考核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6:30:起床7:00-7:30:早餐 7:30-7:50:早操(每周一早晨升旗,全体师生必须参加。)7:50:预备铃 8:00-8:45:第一节课8:55-9:40:第二节课9:40-10:00:眼保健操10:00-10:45:第三节课10:55-11:40:第四节课11:40-12:20:午餐12:30-14:00:午休14:20-14:30:预备铃14:30-15:15:第五节课15:25-16:10:第六节课16:20-17:30:课外活动17:30-18:20:晚餐19:00-20:30:晚自习21:30:查寝22:00:熄灯 二、考勤考核办法1、中层以上干部实行值周制,教职工实行值日制,凡值周领导和值日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班主任早晨7:30,教师早晨8点(周一7:30),下午2点,必须到教务处签到。专职招生人员,在招生高峰时候可以作为特殊情况不签到。其它处室人员要外出办事的,需到办公室签到后再出校门。 2、一次不签到,扣1分,月底考核时与工资挂钩。 3、迟到一小时,作旷工半天处理。迟到一小时以上作旷工一天处理。 4、教师上课时迟到、早退或脱岗视为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按制度处理。 5、每周日下午六点为教师例会时间,所有教师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作为旷到,按旷工处理。 6、一学期内累计旷工达一个工作日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关于病假的规定病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必须有病情证明书。病假需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住院需要有医院证明、病历以及费用单。 四、事假考核办法: 1、凡请事假者,属后勤服务和管理人员的,按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事假天数的标准,扣减工资。 2、教师因特殊情况请假。只要课程衔接完整,不影响教学进程的,不扣工资。 3、校董事会成员请假,履行请假手续,经董事长签字同意,交校办存档备案。 4、所有教职员工请假,原则上要事前请假,先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做好工作衔接。一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一天以上由董事长审批。经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交校办存档备案。特殊情况可用电话或口头请假,事后再补齐手续。 5、所有请假人员,在假期结束后必须按时到校办办理销假手续。 6、不履行正常请假和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7、上班时间,所有人员外出,一律要跟办公室打招呼。中层以上干部外出超过半天,必须向分管副校长报告。董事会成员出市区办事须向董事长报告。所有教职员工,凡离开市区,必须向分管副校长报告。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单位损失,情况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3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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