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管理制度大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化学品在生产采购、储存、运输、销售、报废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生产采购、储存、运输、销售、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2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有:盐酸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环技术部。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财务供销主管;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和销售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
2、理。保管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装卸、储存中的安全管理。专职安全员、各车间。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储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4内容与要求4.1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4.2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4.2.1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 4.2.2运输路途中,必须有公司安全保卫人员负责路途押运,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船)。 4.2.3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
3、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4.3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保管4.3.1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4.3.2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 4.3.3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4.3.4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4.3.5生产车间领料人员凭领料单通知仓库保管员领料,仓库保管人员认真核对品名、数量后发货。必须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员同时搬运生产中所需的易制毒化学品。 4.3.6易制毒化学品发出后,仓库保管人员应立即根据领料单据登入易制毒化学品台帐进行核销。 4.4易
4、制毒化学品的使用4.4.1使用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4.2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4.3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在使用中必须有二人以上同时操作,投料计量必须经班长或指定主操作人员复核,并做好记录。 4.4.4剩余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严格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复核。 4.4.5不再使用时,必须将剩余易制毒化学品退库,并办理相关手续。 4.5易制毒化学品的报废4.5.1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
5、5.2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4.5.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6.销售易制毒化学品时4.6.1,查验留存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明);4.6.2,查验留存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6.3,核实购买的品种,数量等;4.6.4,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台帐(出入库记录),如实记录生产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及购买单位等情况;并在30日内将上述材料送公安机关备案;4.6.5应将以上销售台帐及留存的有关材料保存二年备查,应当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青州公安局报告上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4.6.6每年组织从业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进行学习,并严格执行。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