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车辆管理制度 1、项目部办公室配备专用车辆一台。并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原则上由专人驾驶,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驾驶员的,项目部办公室批准。 2、车辆的年检、保养、清洁、停放以及办理保险等车务手续由驾驶员负责办理。 3、关于车辆费用,除保险外,项目部用车理程计算。如出长途,按实际发生里程报销费用。 4、每次出车由出车人员填写出车单,项目部办公室审批,驾驶员见出车单后方可出车,不合理出车费用驾驶员自行负担。 4、驾驶员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车辆检查,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部件齐全、制动有效,不允许病车上路。如有部件损坏和不安全因素隐患,应及时处理直至修复,确保运输。 5、车辆每周至少清洗一次,驾驶人员在特殊天气情况下可根据车况适当调整。雨雪等恶劣天气后及长途返回时,车辆外表严重污染的应及时清洗。 6、车辆在施工期间应停放在工地指定的停车位,外出期间驾驶员应寻找合理的停车场所停放并保证车辆的安全。(%t(0t0 7、遇交通事故或车辆被损坏、被盗窃的,应及时报警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到场解决。(;q(m.yd1qw 8、项目部办公用车不允许公车私用,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供他人使用,如因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9、原则上以项目部专用车辆出车为准,如遇特殊情况,使用非项目部专用车辆办理项目部业务的耗油,可由驾驶人记录里程并垫付油资,报 项目部负责人批准,由项目部办公室核准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