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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委组织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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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区委组织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 xx市xx区委组织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 市XX区委组织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 1.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实行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办法,部领导班子负责组织领导部领导干部、各科室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的主要内容: (1)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领导机构工作的情况; (2)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和落实分工负责制的情况; (3)领导干部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履行职责及取得成效的情况; (4)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廉洁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情况。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评议基础上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进行,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一并奖惩。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分别采取自评打分和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先由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按考核内容标准自行考评打分,然后由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其自评结果进行综合考证。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情况每年在职工大会上通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领导干部和群众负责人要采取措施限期研究解决和整改,并向部领导班子上报结果。对正确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干部职工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责任。 6.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考核情况,记入党风廉政档案,作为选拔、任用的依据。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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