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物资采购制度 一、物资采购必须根据部门要求,按申请计划采购。 二、各部门必须按月向医院提出申请物品计划,并根据部门的要求填写好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将仓库保管员统计,由主管院长审批后交可采购原采购。 三、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是当月必要的用品,不得超数量以免造成积压和浪费 四、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必须根据临床、科研、教学的需要,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编制全院药品、原辅材料计划,经科主任院长审核批准后,由采购人员执行。采购新药或特殊药品时应经“钥匙管理委员会”或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二)采购药品时要严格遵守政策、法令和有关规章制度,必须具有“三证”的单位购置药品,
2、采购的药品必须按计划保质、保量,既要保证临床需要,又要防止积压,严防购进伪劣药品。 (三)所购药品根据发票如实入库验收,验收人在发票上签名,并及时办理财务手续,并且要切实保管好支票、发票、证件、不得遗失。 (四)严禁在私人手中购置药品,对行商、销售人员在验明身份证、介绍信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看样订货,货到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五、试剂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试剂应根据科室需求,检验科将试剂订购计划交管院长审批后,由采购人员到厂家订购 (二)采购的试剂要严格要求质量,进购的试剂要有出、入库登记并由专人分类保管 (三)试剂盒、校准品和质控品严格按试剂使用说明书使用,严禁使用过期及不合格试剂 (四)强氧化剂、易燃、易爆、腐蚀剂、剧毒品等必须放入保险柜,并由专人保管。 六、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一)根据临床各科的需求,临床各科将计划设备科、总务科审核,经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采购员采购。 (二)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严于自律,根据所签定合同采购优质低价的材料。 (三)物资到院后必须经设备科、总务科库房验收人员验收,如不符合规定要求必须全部退货,不得入库。 (四)设别、总务科根据验收的入库单和对方开据的发票,先审核其数量金额后签字,再交分管院长审核,院长审核后交财务科付款。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