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隐患排查责任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087295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5.4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隐患排查责任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隐患排查责任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为强化隐患排查责任的全面落实,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关于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公司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 (一)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四)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施。 (五)保证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条党总支书记隐患排查职责 (一)排查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排查“三同时”、“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三)排查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的正确性。 第三条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事故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措施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四)排查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凡发生死亡或重大恶性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五)定期布置和检查安全管理专职机构的工作; (六)排查有关单位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分管生产技术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生产技术方面的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生产、技术、设备、动力、机电的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排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负责排查公司制定的工艺规程、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是否符合规范、规程要求。 (四)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 (五)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安排有关部门整改。 (六)负责排查购置、安装设备和引进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使用。 (七)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排查是否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第五条分管经销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分管经营销售方面的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运输、仓库系统的隐患排查全面负责; (二)负责排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销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负责排查经销部所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厂内标准,防止因质量问题而发生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负责排查、督促经销部是否对危险品保管、运输、装卸、销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五)负责排查并监督雷管、炸药等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国家对民用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销售的有关要求。 第六条工会主席的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的权力在本公司的实施; (二)负责排查建设项目是否认真执行“三同时”。 (三)负责排查公司各级领导是否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 (四)负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隐患排查职责 (一)协助决策机构和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二)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有效实施; (三)负责排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全公司的执行情况。协助解决排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负责排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排查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五)负责隐患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和消除报告工作。 (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对分管车间和区域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事故隐患排查、监督管理责任,行使巡回安全检查职责,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第八条制造部隐患排查职责 (一)公司制造部负责全公司生产调度协调、生产计划安排、设备动力管理、计量管理、基建施工管理以及机电管理的隐患排查,制造部经理对本部门的隐患排查负全面责任,各专业人员各负其责。 (二)分管生产调度人员隐患排查职责 (1)负责排查生产与安全的是否执行“五同时”,是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 (2)负责排查在编制生产计划时是否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是否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3)负责排查在生产调度中发现有重大危险,是否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4)负责排查在安排生产计划时,是否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超负荷运行,是否考虑到水、电、气的平衡; (5)排查公司生产车间是否做到均衡生产。 (三)分管设备、动力、机电人员隐患排查职责 (1)负责排查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的完好状态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排查、监督各车间机械动力、电气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3)排查设备维修规程、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正确性,并排查其执行情况; (4)负责排查压力容器、锅炉、动力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的事故隐患; (5)负责排查生产车间、动力车间设备安全运转和使用情况; (6)负责组织实施设备、动力、机电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工作; (四)基建施工员隐患排查职责 (1)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是否在工程施工中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2)负责排查全公司房屋建筑、厂区道路、下水道等的不安全因素,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负责排查在设计和施工中,对高处作业、上轻质屋面、进入危险生产工房等危险性工作,是否提出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监督其作业过程,防止发生倒塌、高坠等意外事故; (4)负责排查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是否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是否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对进入生产区施工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五)计量管理人员隐患排查职责 (1)负责排查计量器具的配备是否符合要求;(2)负责排查计量器具的准确性,保证计量器具有效使用,防止计量不准而发生事故。 第九条技术质量部隐患排查职责 (一)技术质量部负责全公司工艺、设计、技术、产品开发和质量检测的隐患排查,技术质量部经理对本部门的隐患排查职责负全面责任,各专业人员各负其责。 (二)负责技术(工艺、设计、产品开发)人员的隐患排查职责 (1)负责排查制订的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条件是否符合劳动保护要求; (2)负责排查公司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设计是否符合要求,解决生产施工中的有关安全问题; (3)负责排查设备平面布置和工艺线路布置是否符合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 (4)排查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项工作中,是否符合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三)质量检验人员的隐患排查职责 (1)排查执行质量检验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的情况; (2)负责排查各种生产用原材料的分析检验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不合格品严格禁止入库,确保雷管生产用料合格,防止原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3)排查产品试验时,是否严格遵守《危险品试验的安全技术规定》,是否做到轻拿轻放和严格控制存放量; (4)负责排查成品烘干室烘干产品的控制温度、定员定量是否符合要求,抽检产品是否做到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摩擦。入库数与出库数是否相符。 第十条经销部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劳动保护用品及公司所用原材料采购的物资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二)负责排查危险品仓库和其它仓库的事故隐患。 (三)负责排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的运输、保管、发放等各个环节是否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规定,加强对仓库特别是对炸药、雷管仓库的安全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仓库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确保仓储安全; (四)负责排查危险品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排查司机是否严格执行车辆保养制度和交通规则,是否做到安全行车,是否进行业务培训和持证上岗; (五)负责排查民用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销售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特殊要求,督促仓库保管人员、司机、销售人员认真执行。 第十一条劳资部门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标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时审批劳动保护用品领用计划; (二)负责排查新入厂工人的录用,符合从事火工作业要求的人员,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十二条总经办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在安排、总结全公司工作时,是否同时将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计划和总结内容; (二)负责排查公司小车的安全管理,建立和健全小车的调派管理手续,加强对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三)排查新入厂工人是否及时安排到安监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是否直接分配工作。 第十三条行政部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在防暑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中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二)负责排查食堂、医务室、浴池、招待所、饮水锅炉的事故隐患,防止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 第十四条党办室隐患排查职责 (一)排查是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 (二)排查是否及时报道安全生产动态,总结交流安全生产中的先进经验,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章违纪、冒险作业等错误行为。 第十五条工会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公司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情况; (二)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做到“三同时”,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排查、监督有关部门是否落实防范措施; (三)负责排查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 第十六条财务部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安全投入费用是否及时提取,是否合理使用; (二)负责排查是否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纳入企业财务计划和经济活动分析中去。第十七条保卫部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进入生产区人员禁带烟火、关闭手机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办公区、生产区、总仓库以及家属院防火、防盗、防破坏的排查工作; (三)负责排查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总仓库区以及办公区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部门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 (一)公司所有部室行政正职,是本部门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负责,行政副职在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隐患排查负责; (二)建立本部门隐患排查记录或登记台帐; (三)对部门分管工作和所辖区域,进行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解决或上报。第十九条车间主任隐患排查职责 (一)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本车间隐患排查负全面责任; (二)排查本车间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是否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三)负责排查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其安全装置、工具、原材料、成品、工作地点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如达不到要求,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安排作业; (四)负责排查本车间职工的遵章守纪和持证上岗情况; (五)组织车间有关人员进行排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措施,及时向公司报告; (六)建立本车间隐患排查记录或登记台帐; (七)副主任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隐患排查负责。 第二十条班长隐患排查职责 (一)对本班组的隐患排查负责; (二)负责排查本班组岗位工艺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排查记录; (三)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排查本班组违章作业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四)对在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上报车间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根据情况能抢救的要立即组织抢救,不能抢救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防止二次灾害,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第二十一条工艺员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车间的工艺技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二)负责排查不合格的原材料是否投入生产使用; (三)负责排查生产产品各项工艺指标如装药、压药压力、温度等主要工艺指标是否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四)排查设备维修后,工艺员是否配合维修人员检验设备各项性能,同心度、压力等主要指标是否达到正常情况,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正式生产。 第二十二条火雷管、电雷管、导爆管雷管车间生产岗位工人隐患排查职责 (一)排查本岗位是否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违章作业,本岗位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二)排查本岗位是否按工艺指标、操作方法、安全要求精心操作,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三个明白”(明白什么是正确操作、什么是违规操作;明白违规操作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明白一旦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科学的救助方法)、“四个严禁”(严禁违规操作;严禁超量生产、存储;严禁超员作业和脱岗、串岗;严禁随意加班加点); (四)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无声无尘、轻拿轻放、防火防潮、定员定量; (五)排查本岗位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否安全可靠,作业现场是否整洁; 第二十三条机修车间(包括生产车间维修人员)工人隐患排查职责 (一)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违章作业,本岗位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二)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进入危险工房进行检修作业,将危险品清理干净、药尘销毁或清擦干净,停机、停电方可进行检修作业、检修完毕清理检修现场; (三)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检修、安装设备空车试运转正常后,经所在车间负责人、工艺员、岗位操作人员验收后,方可离开; (四)排查本岗位加工的工装、模具及设备零部件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防止因不合格而发生事故; (五)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检修设备保证原有安全设施(接地、联锁、防护等装置)齐全有效; (六)排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七)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三个明白”(明白什么是正确操作、什么是违规操作;明白违规操作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明白一旦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科学的救助方法)、“四个严禁”(严禁违规操作;严禁超量生产、存储;严禁超员作业和脱岗、串岗;严禁随意加班加点); (八)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无声无尘、轻拿轻放、防火防潮、定员定量。 第二十四条其他岗位工人隐患排查职责 (一)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 (二)排查本岗位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三)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正确使用和维护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 (四)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三个明白”(明白什么是正确操作、什么是违规操作;明白违规操作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明白一旦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科学的救助方法)、“四个严禁”(严禁违规操作;严禁超量生产、存储;严禁超员作业和脱岗、串岗;严禁随意加班加点); 第二篇: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排查专人;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极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第二条、根据我校实际,安排以下4个安全排查岗位: 1、危房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安全隐患排查。 4、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床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第三条、排查专人既是安全隐患排查人,又是安全管理员,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用水的安全性。 第四条、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要求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的排查时间间隔排查。。 第五条、排查专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排查专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并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七条、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务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第三篇: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治理责任制度 (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特别重大及重大事故隐患(A、B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措施的编制。 2)制订各级人员的隐患排查监控责任制度,并不断修改完善。 3)每月定期召开公司隐患排查专题会议,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4)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5)组织审批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并贯彻实施。 6)责对职工进行隐患排查教育并督促各级干部和单位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 7)总结推广隐患排查经验。 (二)领导小组成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1)全面负责各分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主导日常隐患排查工作。 2)负责组织、落实隐患排查工作的检查,并作评分、总结及编发简报到各个部门。结合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的检查情况,提供评比原始资料。 3)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了解掌握隐患排查工作动态,及时向相关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要指导基层单位的隐患排查工作,检查督促基层的隐患排查措施的落实。 4)负责对职工的隐患排查的教育落实及安全讲解,配合职工教育并制定相应培训计划。 5)负责对单位工程的综合性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技术交底。负责按公司年度安全指标,根据施6)工条件和施工安全程度,分解制订出各个单位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目标。 6)坚持隐患不消除不进行生产的原则,对违章作业有权作出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决定。 (三)项目经理、专职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执行上级颁发的隐患排查制度和措施,全面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 2)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施工中电器、井架、机械设备完好性能检查,并做好安全措施交底。 3)负责做好本班组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措施等的讲解,教育工人不违章操作,自身不违章指挥,组织本队隐患排查的每日自检工作。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四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XX县区扶欢石足页岩砖厂 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綦石发(2011)17号 一、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尽其职,各员其责,认真履行资金应员的责任。 二、逐级落实产要负责人,个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级负责人、岗位工人的责任。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企业与承包,承租单位。 三、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位员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四、各级人员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产要负责人的责任 1、产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责任。对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逐级员责。 3、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相关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保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6、按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二)、分管负责人的职责 1、协助产要负责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做好产要负责人安排的所分管的具体工作。 3、及时沟通各生产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产要负责人汇报。 4、对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报告协助主要负责人,会同安全管理机构,生产系统负责人制定治理方案。 (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做好分管负责人安排的工作。 2、对生产系统全面检查,所查出的隐患做好记录。 3、现场检查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指令作业人员撤出现场。 4、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 5、推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经验。 (四)、生产系统负责人的职责 1、对本生产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责任。 2、生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批评。 3、对检查妯的事故隐患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逐级上报。 4、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反馈工作情况信息。 5、调动生产系统管理人员和工人的积极性,钱方位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班(长的职责) 1、负责对本班(组日常的隐患排查治理)。 2、在生产系统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带领工人共同做好工作。 3、倒作业场所后首先排查事故隐患,问题解决后方才可作业。在作业中经常检查安全情况,油新出现的事故隐患。 4、现场遇有危机人身的隐患,撤出作业人员,处理后再作业。 5、本班组解决不了的问题,继续作业保证对安全时停止作业,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6、本班组的隐患治理工作及时向生产系统负责人汇报。 六、工人的安全职责 1、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袭击参与与隐患隐患虎治理,营造安全的作业环境。 2、作业时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部被别人伤害,不形成的事故隐患。 3、检查作业场所的设备、设施、环境失否存在危险状态。 4、检查出事故隐患后,在班组长的具体安排下解决。 5、发现危机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萨及时,产动撤出危险区域,排除后再作业。 XX县区扶欢石足页岩砖厂2011-8-15 第五篇: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 隐患排查汇报、治理与监控 第十条d级隐患一经发现,当班班长和安监员分别向本部门报告。由班组长立即组织处理,现场跟班领导和安监员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同时报本部门记录在案。整改完毕经安监员和跟班领导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并汇报本部门。 第十一条c级隐患一经发现,由存在隐患部门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安监部门。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及部门参加,在当日制定整改措施,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安监部门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隐患整改完毕后由安监部门负责验收,分管领导负责跟踪监管。 第十二条b级隐患一经发现,安监部门立即报矿井主要负责人。由矿井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原则,研究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矿井分管安全领导负责落实整改,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督指导。 第十三条a级隐患一经发现,矿井要立即报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原则,研究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要求矿井主要负责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按整改方案实施治理,公司负责监督落实整改情况。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对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隐患治理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的培训,告知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隐患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区域的人员,设置警示标志。 隐患公告及销号恢复生产程序 第十五条c、d级隐患责任部门负责在本部门作业现场显著位置公告隐患情况和防控措施。 隐患销号程序如下: d级隐患由队组建档编号,整改完毕验收后,队组销号,恢复生产。c级隐患由安监部门建档编号,整改完毕验收后,安监部门销号,恢复生产。第十六条a、b级隐患责任单位负责在本单位显著位置(煤矿在井口)公告隐患情况和防控措施。隐患销号程序如下: b级隐患由矿井整改完毕验收后,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销号,恢复生产。a级隐患由公司整改完毕验收后,矿井负责人负责销号,恢复生产。 责任追究、举报奖励 第十七条公司及上级单位检查中查出的a、b级隐患给予矿井的责任领导1000元的罚款,给予矿井主要负责人2000元的罚款;对未按期整改的a、b级隐患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3000元的罚款,对未按期整改的c、d级隐患给予矿井分管领导和安全监督领导500元的罚款。 第十八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鼓励和奖励举报人对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以便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按照公司和矿井相关制度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23页 共23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