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岗前培训制度 一、员工上岗前培训制度 1、岗前培训的组织: 岗前培训由办公室组织,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培训工作。 2、岗前培训时间: 每年新分配或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上岗前教育培训,岗前集中培训时间两周。 3、岗前培训主要内容: 培训内容涉及我院的院史、院训、院况、医院发展及行政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党委系统及相关工作内容、人事政策、医院信息化建设情况、服务意识、医院文化建设、医院宣传、职业道德规范、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管理、护理规章、卫生法规、院内感染、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等多方面知识。各项培训内容由医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负责完成。 4、岗前培训考核:
2、 岗前教育培训结束,受培训人员必须写出书面小结,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上岗后,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参加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考核,合格者可转正定职,不合格者延期一年,待补考合格再予定职,第二年如再不合格者按上级文件规定予以退岗。 二、员工调动制度 (一)、调入 1、调入者需符合本制度第一项员工招用条件。 2、调入者需符合人事调动或职工调动的条件。 3、调入者需提交有关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身份证(所有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备案)。 4、需档案重建者,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 (二)、调出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职能部门同意,院部批准,卫生局调令批复。人事科处予以办
3、理手续。调出人员在未接到正式调离通知前仍应坚持原岗位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院内调动 1、员工因身体不适宜原岗位等原因,需职能科室内部调整工作岗位的,由原职能科室具体安排,报人事科处备案。 2、其他科室之间调整工作岗位的,由院办公会决定,人事科具体操作。 (四)、调动审批程序: 1、申请调入的,由人事科根据条件和要求,会同有关科室,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拟进入条件的,由进入科室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业务考试或考核,合格者体检后报院部研究决定。 2、引进的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提请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三、员工社会保险 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凡
4、本院正式员工均应参加社会保险。 3、离退休待遇 员工离退休后,按社保规定享受养老待遇,并参照事业单位离退休规定,由医院补给差额。 四、学历学习制度 医院鼓励和支持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报考各类国家承认提高学历的考试。一般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均需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在办理规定的手续后可享受相应待遇。 (一)、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XX县区人民医院职工在职学历学习申请表。 2、科室负责人同意并签署意见。 3、医务科审核。 4、院部根据医院建设的需要和实际可能的原则,择优选送,临床及教研工作亟需的优先安排。 (三)、待遇 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合格者,按新学历档次、新资格同等条件聘用。对其他有利于本院事业发展的人和事给予精神鼓励和适当物质奖励。 XX县区中医院 2016年10月20日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