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土局小车管理制度 一、小车主要供本局工作和业务活动使用,非特殊情况,不得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二、小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派。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和报销补助及相关费用,如因特殊、紧急情况经批准先出车,事后应及时补派车单。 三、派车原则。办公室根据公务轻重缓急的程序派车。有下列情形式之一者,办公室可直接派车: 1、局领导工作用车;2、局内各科室人员有三人以上到区内同一地点因公出差;3、非常特殊的原因或遇紧急情况。除以上情况外派车,均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四、提倡干部职工出差乘座公共汽车。各股所确需工作用车,股室负责人应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用车申请,办公室按程序派遣。 五、经局领导批准
2、的外单位或个人用车,一律先交清费用后,才能出具派车单。其收费标准为:百公里油耗加驾驶员补助及过桥过路费,再加每公里2元的车辆磨损折旧费。 六、驾驶员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每发生一次,扣现金300元,若发生事故,概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全部责任。若私自出车三次(含三次)以上,除加倍罚款外,收回小车钥匙,听候处理。 七、驾驶员不直接参与车辆维修,若车辆需要维修,由驾驶员提出报告及大致费用,由办公室向局领导请示后安排专人到指定地点维修,维修费超过200元的,要报局长审批,若涉及零配件更换,必须交回旧件,否者一律自行负责。 八、车辆油耗管理,由驾驶员到办公室领一张定额油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并要基本保证所加的油为公家所行驶的里程,严禁公车私用。 九、驾驶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行车安全。要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和保养好小车,使小车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做到车身内外整洁。全年行车无事故,局内奖励驾驶员现金1000元。 十、节假日,除因特殊情况,原则上车辆一律不出库,领导若需用车一律打的。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