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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畜牧水产局督查督办规章制度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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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县区畜牧水产局督查督办制度 XX县区畜牧水产局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讨论稿) 为加强本局物资采购和管理,把好物资采购质量和采购成本关,提高物资使用效能,根据省委、省政府推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属各单位、各股室根据物品实际需要,填写《物资采购计划表》,写明拟采购物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用途等,由经办人签字后,报局办公室审核。 二、局办公室根据物品材料消耗情况,按照先进、合理、节约的要求,在保障机关业务正常运转的原则下,对局属各单位、各股室所需物品购置清单进行认真审核,并汇总填写《物资采购审批表》,经局办公室主任签注意见报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审核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办理采购。 三、采购固定资产或大宗物资等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物品的,经分管机关、财务、纪检的局领导同意后,提交局党组会讨论决定,由局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向市政府采购中心申报办理。 四、采购员应严格按批准的购置清单中规定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性能要求进行采购,严把质量关、价格关,做到货比三家、定点采购,需签订供货合同的应认真填写合同内容,及时进行合同审查,按计划要求采购物品。 五、坚持先登记、后使用的原则,各单位、股室采购的所有物资必须在局办公室统一登记,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和发放。各单位、股室领用物资需在局办公室填写《物资领用登记册》并签字后,方可领用所需物品。 六、局办公室要建立详细的《物资登记册》,并实行分类管理。属于固定资产类的物资局财务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记入会计帐薄的固定资产科目。 局属各单位也要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签字、谁保管”的原则,对各单位和股室使用的固定资产明确到人,妥善保管。 局办公室要及时做好物资的出入库登记管理和统计工作,做到每月清算,并报分管机关工作的副局长审阅。 七、对经过检验并确认已报废的物品,由局办公室进行登记,并注明废品的名称、数量、使用单位和人员、报废(或销毁)日期和原因等情况后,进行统一处理。 属于固定资产类的应编制核销的固定资产清册,经局领导审核,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局办公室按规定予以核销。 八、各单位、各股室要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如出现物品遗失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XX县区畜牧水产局二0一一年月日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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