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全区安全工作例会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086834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4.88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区安全工作例会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全区安全工作例会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全区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以下简称例会)包括以下形式: (一)区政府常务会议(列议题)。 (二)由区长、副区长主持或区长、副区长委托召开的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题会议(包括现场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安全生产调度会等)。 会议主持人可以根据需要确定与会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例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原则上定于每月上旬召开,具体时间根据实际确定。 第四条会议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 (二)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研究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工作; (三)研究部署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四)研究制定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政策、工作制度; (五)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六)其他安全生产工作重要事项。 第五条以区政府常务会议形式召开的例会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以其他形式召开的例会由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单位)组织。 第六条要做好例会会议记录,研究重大事项的要形成会议纪要。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由区政府办公室起草,经会议主持人签发;以其他形式召开的例会,由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或会议组织部门(单位)起草,经区长、副区长签发,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存档。 第七条区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事项,由区政府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落实;以其他形式召开例会确定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事项,由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或会议组织部门(单位)牵头组织落实。 第八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两园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区直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第2页 共2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