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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奖惩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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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企业生产奖惩制度 *公司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各部门的负责人及其职工。 3.职责 3.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3.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3.4.部门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的代理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

2、安全生产。 4.工作程序4.1惩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 4.1.1惩罚的范围 4.1.1.1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按照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4.1.1.2安全管理 4.1.1.2.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1.1.2.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1.1.2.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1.1.2.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1.1.2.5对坚持原则,认

3、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1.1.2.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1.1.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1.1.3其它事故考核 * *公司 4.1.1.4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 4.1.1.5具体考核未涉及到或与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冲突之处,按当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执行。 4.1.2惩罚类型 4.1.2.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4.1.2.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

4、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 4.1.2.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4.1.2.4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1.3惩罚程序 4.1.3.1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1.3.2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4.2奖励 4.2.1奖励的范围4.2.1.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

5、著的;4.2.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4.2.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2.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4.2.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4.2.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4.2.1.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4.2.1.9被评为上

6、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 *公司 4.2.1.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4.2.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2.3奖励程序 4.2.3.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技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4.2.3.2先进车间由安技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 4.2.3.3对第4.2.1条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车间和班组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其他

7、 公司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财务部门建帐,公司安技部门直接控制使用。 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安委会处。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公司 *年*月*日 第二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十、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的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生产过程中出现事故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0.1公司、项目部要严肃认真的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对发生的各类事故

8、,要立即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及处理,认真的从生产、技术、设备等方面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 10.2对于违反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或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以不同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0.3要时刻提高警惕,发现不法分子或政治破坏活动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质安部或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处理。对那些思想麻痹、玩忽职守的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以必要的处分,直至解除劳资关系。 10.4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应进行全面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制订防范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以减少和防止事故。对于在预防

9、事故工作中表现好的职工,要给以适当的表扬或物质奖励,对表现特殊的职工,公司予以重奖。 10.5奖惩措施 10.5.1施工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因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酒后操作,经查出根据情节罚款50-200元,对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10.5.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违反者,罚款200-500元,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负。 10.5.3擅自拆动或损坏脚手架(板)、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者,根据情节罚款500-1000元。 10.5.4施工现场浪费水电资源,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各种材料乱堆乱放者根据情节每次罚款100-300元。 10.5.5机械和电气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

10、作业,对责任者罚款100-500 元,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10.5.6劳务队伍对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的,根据情节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的勒令停工整改。 10.5.7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和未经考核合格而自行上岗者,勒令其停止操作,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行负责。 10.5.8凡患特种病者,禁止从事相关特种作业,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行负责。 10.5.9劳务队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违规穿拖鞋、高跟鞋、易滑鞋者,每次罚款100元,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每次罚款200元,在高空危险区操作不系安全带(绳)者,一次罚款100元,并勒令停止作业。 10.5.10高空作业时造成材料和工具等

11、坠落,每次罚款50-100元,由于物体坠落造成事故,其损失和责任由责任者承担。 10.5.11作业人员有意将东西从上往下抛掷,每抛一次罚款100-200元。 10.5.12模板工拆模时无有效防护设施和无专人负责安全警戒,应勒令停止操作,造成事故的后果自负。 10.5.13进入施工现场不按指定通道通行者,每次罚款50-100元,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负。 10.5.14攀登脚手架、起重机架或乘坐吊篮上下者,每次罚款200元,吊篮运行中进行装卸者,罚款500元。 10.5.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乱拉乱接或非专业人员搭接线路者,每次罚款200-500元。 10.5.16操作易触电机器人员作业时不使用绝缘

12、手套、绝缘鞋等防护用品,严禁其操作。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100-200元,造成安全事故者后果自负。 10.5.17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机械和专业人员离岗时未按规定关闭电源者,根据情节,每次罚款100-2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其经济损失和责任。 10.5.18拆除脚手架的材料,不按规定用绳子放行,乱抛、乱丢者,每件罚款100元。 10.5.19操作人员在施工现场范围内赌博或打架斗殴者,根据情节,罚款2000-5000元,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负,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0.5.20年龄不满16岁的施工人员一经查出每人罚款1000元,并勒令退场;如有意隐瞒而雇佣未满16岁工人的,追究劳务队伍负责

13、人责任。 10.5.21工地上所有公司资产,严禁任何人用任何借口挪用、偷盗,一经发现按资产价值的十倍罚款。 10.5.22购买伪劣防护用品的人员除责令其自行销毁外,并处以购买价值50%的罚款。 10.5.23对在生产中管理不力、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经理以及专职安全人员就地免职,三年内不再聘用。 10.5.24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给予5000-30000元罚款直至开除;构成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规交由行政司法部门处理。 10.5.25对遵守安全纪律表现一贯良好的队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 10.5.26对检举他人隐瞒事故真相,为事故调查提供有效证据

14、的人员给予1000-10000元的奖励。 10.5.27对改善安全措施,降低生产成本提供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措施的人员给予效益金额8-10%的奖励。 10.5.28对管理严密,被评为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的项目经理和其他有功人员给予5000-30000元的奖励,并优先评选优秀职工。 10.5.29项目管理人员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金额为: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月工资的50%;安全员:月工资的30%;其余人员:月工资的20%;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考核,考核评分不满70分的,所有联责人员风险抵押金归公司,并按原标准重新交纳;70-85分的,不奖不罚;超过85分的,按所交风险抵押金数额奖励,人员调动或项

15、目竣工及时结算。其余针对项目部的奖惩措施按承包合同执行。 第三篇: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暂行)安全生产奖惩实施办法(暂行) 为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奖惩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和处罚类别 依据公司员工奖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奖惩。其中奖励包括现金奖励、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处罚包括罚款和追究赔偿责任,同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 2、考核金额标准 生产系统各级人员月度安全考核金额标准分别为。员工100元、组长150元、班长2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技术

16、员等)300元、副厂长400元、厂长500元。 行政系统各级人员月度安全考核金额标准分别为。部门经理300元、员工100元。 副总经理以上高管人员的安全考核由公司安委会及生产经营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3、奖励3.1奖励内容 3.1.1全月无安全事故的部门(车间)、个人,经安全科 1核准,发放当月安全考核工资。 3.1.2对全年或季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项目执行良好的部门,安全科将报请安委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酌情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3.2其他类型的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由所在部门申报,安全科调查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委会给予奖励。 3.2.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

17、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3.2.2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他显著成绩者。 3.2.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3.2.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3.2.5在发生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3.2.6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3.2.7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

18、 2位和个人。 4、处罚 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车间)、个人,将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行为和所造成事故的赔偿责任。 4.1各种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罚 4.1.1违反禁烟规定,在生产区内吸烟者处罚100元/次。 4.1.2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内规定进行操作,未造成事故的处罚当事人3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3违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进行操作,未造成事故的,扣罚当事人5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4凡由于生

19、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破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未造成事故的,将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单位或部门(车间)100500元/处。造成事故的,将根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部门(车间)将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5无故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未造成事故的,扣罚 3责任单位和当事人各200元。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6各类事故隐患不按整改通知单要求完成整改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项。未完成整改造成事故的,扣除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

20、,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7发生各类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分别处罚主要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各200元/次,同时扣除主要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性质恶劣的,将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分。 4.1.8凡私自到库房、罐区进行装液碱、盐酸、硫酸等危险品者,分别处罚当事人和岗位责任人各100元/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岗位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9违反危险、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私自使用、保管者,分别处罚当事人和责任单位200元/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和责任单位

21、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2安全事故的处罚 4.2.1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责任者,赔偿 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5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50%。 4.2.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4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45%。 4.2.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4000元(含4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40%。 4.2.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100

22、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35%。 4.2.5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含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开除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30%。 4.2.6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并视情节上交公司安委会做进一步处理。 4.2.7由于个人责任造成轻伤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罚款100元/人次,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50元/人次。对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责任者处以3

23、00-500元罚款并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分,同时扣除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各级负责人员当月 5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上交公司安委会做进一步处理。 4.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予以降职或开除处分: 4.3.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正常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3.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3.3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3.4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3.5对于

24、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3.6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3.7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5、其他 5.1对累计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部门或车间、班组,将采取一票否决制,取消全年评优评先资格。 5.2为避免部门之间产生扯皮、推诿现象,各部门(车间) 6所辖的设备、设施归所在部门管理。 5.3处罚单和罚款单由安全科开具,由被罚部门或个人签字后,上报公司财务部,在核算成本时予以扣除。 5.4本制度所指事故包括设备设施损毁、人身伤害、偷盗等安全事故。 5

25、.5本制度内容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修订。 6、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四篇:危险品物流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省交通厅制定的道路危险运输企业工作规范等有关法规规定,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对全年无发生任何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年终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 二、员工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提出的安全生产整改措施被予采纳,公司视情给予奖励。 三、发生商务事故的经理损失由个人全部承担。 四、发生责任技术事故,负全责的个人负责50%损失;主责80%;次责10%。

26、五、发生事故不上报自行处理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六、驾驶员违章罚款和办学习班等一切费用自理。 七、酒后驾车发生任何事故、肇事,由本人承担全部后果和经济损失,并视情给予行政处分或辞退。 八、驾驶员违章发生肇事,除按业务主管部门处理外,当事人按责任进行处罚,全责6-10%;主责2-5%;次责1-3%;发生责任事故罚款1000-1500元。 九、违反操作规程,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具所发生的事 故后果由本人承担。 十、对驾驶员、押运员其它规定 (1)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和教育。 (2)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按时参加各种审验,车辆应按期行二级维护上级检测,否则出现后果,造成处罚由驾

27、驶员承担。 (3)新调入或被聘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到安保科接受教育、考核,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准驾车、押运。 (4)发生肇事的驾驶员必须到安保科接受教育,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否则视情况罚款20-40元。 (5)所有车辆必须按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但第三者责任险必须投保50万元,并到公司办理保险手续。 第五篇: 6、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项目部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

28、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一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施工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处罚1000-2000。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

29、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

30、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安全保障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全检查”活动, 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

31、、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

32、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第22页 共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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